基要真理系列 - 主日学课程大纲

第一课 罪

一. 为什么人们对罪不容易有一个清晰的概念?

  1. 圣经中关于罪的教义受到世人的极力排斥,
  2. 圣经中关于罪的教义是源自关于神的圣洁的教训;
  3. 圣经中关于罪的教义渐渐给人模糊了,只从道德层面来认识。

二. 罪的本质

  1. 罪的原意:指射不中目标,达不到标准,不服从权柄。
  2. 神与他的旨意是衡量罪的标准。
  3. 罪的精义:拒绝让创造主作自己生命的主。
  4. 罪的实质:为自己而活,不为神而活;只爱自己,不爱创造的主,不追求效法神性情之事。
  5. 骄傲是最厉害的罪。

三. 人的罪性(罗马书5:19,以弗所书2:3)

  1. 凡经亚当而出的,生来都有亚当的本性,永远也倾向犯罪
  2. 罪性不能从人生命中根除,但却可靠著内住的圣灵有胜过罪的能力(罗马书8:4)。
  3. 这种经亚当遗留下来,犯罪的天然倾向,传统上称为原罪。圣经称为“住在我里头的罪”(罗马书7:20)或“肉体”(罗马书8:7)

四. 对罪的认识

  1. 认识在我里头没有良善,人心比万物都诡诈。(罗马书7:18,耶利米书 17:9)
  2. 认识罪需要得到赦免,若无赦免,就不能与神相交。
  3. 律法反映出神的性情,并且表达神对我们的旨意.透过律法叫人认识罪,“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马书3:20)
  4. 更多认识那成为肉身的神,在耶稣以外,我们不可能对罪有更深的认识。

五. 罪的归与(Beckon)或算入我们的账里(罗马书5:12-18)

 - 圣经中三种主要的归与。

  1. 亚当的罪归与人类,这是关于原罪
  2. 人的罪归给基督,这是关乎救赎
  3. 神的义归给那信靠基督的人,这是关于称义。

- 徐兴言长老编写

<下一课>    <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