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何分别?


最近我在洛杉机与一班人交谈,我问他们:“你们认为耶稣是谁?”他们都认为他是一位伟大的宗教领袖。我亦同意这一点。耶稣不错是一位伟大的宗教领袖;但我相信他的伟大并不止于此。

一直以来,人对“耶稣是谁?”这问题都是意见纷纭的。为什么一个人会引起那么多的冲突?为什么他的名字比其它任何宗教领袖的名字更令人不安?为什么谈论神的时候没有人会觉得不快,但当你提起耶稣的时候,他们却立刻想转开话题,或是变得紧张起来呢?我曾在伦郭与一位出租车司机谈及耶稣的一些事,当时他立即就说:“我不喜欢谈论宗教,特别是耶稣。”

耶稣与其它的宗教领袖到底有什么不同?为什么释迦牟尼、穆罕默得、孔夫子的名字不会冲撞人?原因是他们都没有自称为神。这就是他与其它宗教领袖完全分别开来的原因。

认识耶稣的人很快就知道他自称的身份是何等惊人。他所自称的明显地表示出他不止是先知或教师那么简单。他明显地自称为神。他以自己为人与神发生关系的唯一途径、赦罪的唯一源头,救恩的唯一道路。

对很多人来说这是排除异己、心胸狭窄,他的话语又难以相信。但问题并不是我们喜欢信什么,而是耶稣说自己是谁。

那么,新约文献到底又怎样说呢?我们常常会听到有关“基督的神性”一词,那就是说耶稣基督是神。

史特郎(A.H.Strong)在他的系统神学中解释神是“无限及完美的灵,是万物的源头、支持和归宿。”这样的定义是足以为所有的有神论者,包括回教徒和犹太人所信服的。有神论以神为有位格的,而宇宙又是他所计划和创造。神每时每刻都在支撑及掌管一切。基督教神论再加上了一句:“他以拿撒勒人耶稣的身份成了肉身。”

耶稣基督其实是一个名字,一个称号。耶稣这名字是由耶书亚或乔舒亚的希腊文演变出来,是“耶和华──救主”或“耶和华拯救”的意思。基督这称号是由弥赛亚(或希伯来文Mashiach“受膏者”──但九26)的希腊文产生出来。君王和祭司这两个位份都包括在“基督”这称号之内。耶稣的称号确定了他就是那位旧约预言所应许的祭司和君王。这一点对于正确了解耶稣和基督教都是非常重要的。

新约圣经清楚表明了基督是神。新约给基督的名称是只有神才配受的。例如、耶稣在一节经文中直接被称为神──“等候那有福的盼望,就是我们伟大的神,救主耶稣基督荣耀的显现”(多二13;参看约一1;来一8;罗九5;约壹五20、21)。圣经描写他的特性是只有神才能有的。新约论述耶稣为自有的(约一4;十四6);无所不在的(太二十八20);无所不知的(约四16,六64;太十七22-27);无所不能的(启一8;路四39-55,七14、15;太八26、27);并且是永活的(约壹五11、12、20;约一4)。

耶稣所受的尊崇和敬拜是只有神才配受的。在与撒但的一次对抗中,耶稣说:“经上记着说‘当拜主你的神,单要事奉他’”(太四10)。可是他自己也如神一样接受敬拜(太十四33,二十八9),有时他甚至要人像敬拜神一样的敬拜他(约五23;参来一6;启五8-14)。

大部分跟随耶稣的都是只信一位真神敬虔的犹太人。他们都坚守一神论,但他们却承认他是道成了肉身的神。

保罗长期受拉比式的训练,应该是更难宣认耶稣为神,去敬拜一个拿撒勒人,并称他为主的,然而他正是这样作了。他曾说:“圣灵既然立你们为全群的监督,牧养上帝用自己的血所赎来的教会,你们就应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徒二十28)。当他说这话的时候,他已经承认了神的羔羊(耶稣)就是神自己。

基督问彼得他是谁,彼得承认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十六16)。耶稣当时的反应并不是更正他的结论,而是宣告它的真确性和来源。“乔纳的儿子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人指示你的,而是我在天上的父启示你的”(太十六17)。

耶稣的一个好朋友马大对他说:“我信你是基督(弥赛亚),是神的儿子”(十一27)。又有一个叫做拿但业的,他本来不相信拿撒勒会出什么好东西;但后来他承认耶稣是“神的儿子;是以色列王”(约一49)。

司提反被人用石头打的时候,他呼求说:“主耶稣啊,求你接收我的灵魂!”(徒七59)。希伯来书的作者称基督为神:“但是论到儿子,却说:‘神啊,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来一8)。当耶稣受了洗、起来祷告的时候,“圣灵仿佛鸽子,有形体的降在他身上;有声音从天上来,说:‘你是我的爱子,我喜悦你’”(路三22)。

还有众所周知的“怀疑者”多马的自白。他说:“除非我亲眼看见他手上的钉痕,用我的指头探入那钉痕,又用我的手探入他的肋旁,我决不相信。”我与多马认同。他说:“看,不是每天都有人从死人中复活,或是自称成了肉身的?我需要证据!”多马在其它门徒面前表明了他对耶稣的怀疑后八日,“耶稣来了,站在他们中间说:‘原你们平安。’然后对多马说:‘把你的指头放在这里,看看我的手吧!伸出你的手来,探探我的肋旁!不要疑惑、只要信!’多马对他说:‘我的主!我的神!’耶稣说:‘你因为看见我才信么?那些没有看见就信的人,是有福的’”(约二十26-29)。耶稣接纳多马对他的宣认。他责备多马的不信,但没有责备他的敬拜。

批评家或许会指出这些只是别人对基督的认识,而非基督本人之原意。学者的指控多是说与基督同时代的人误解他一样,我们今天也是如此。换句话说,耶稣其实没有自称为神。

我却认为他实在是这样自称,而且我相信基督的神性是直接出自新约圣经的每一页。我们有充分的数据,而它们的意思也是明显的。一位曾经彻查圣经,为要证实基督是否曾自称为神的商人说:“任何曾经查看新约而不以耶稣曾自称为神作结论者,他就好像一个人,在天朗气清的日子站于户外,却说自己看不见太阳一样。”

我们在约翰福音中看见耶稣对抗一些犹太人的场面。事情发生于一个安息日,当时耶稣医好一个跛子,然后叫他拿起褥子走。“从此犹太人就迫害耶稣,因为他常常在安息日作这事。耶稣却对他们说:‘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因此犹太人就更想杀耶稣,因为他不但破坏安息日,而且称上帝为自己的父,把自己与上帝当作平等”(约五16-18)。

你或许会说:“就算是说‘我父工作直到现在,我也作工’那又怎样?这并不证明什么。”我们研究一份文献的时候,必须考虑它的言语、文化、特别是写作的对象。这里是犹太的文化背境,对象是犹太的宗教领袖。让我们来看看两千年前犹太人在他们自己的文化里怎样理解耶稣的话。“因此犹太人就更想杀耶稣,因为他不但破坏安息日,而且称神为自己的父,把自己与神当作平等”(约五18)。为什么他们会有这样激烈的反应?

原因是耶稣说“我父”,不是说“我们的父”然后再加上“作工直到现在”。耶稣用这两句话是以自己与神同等,与神作同样的事。犹太人并没有以神为“我父”;如果是有,他们也会加上“在天上”这三个字。但耶稣没有这样做。当他称神为“我父”的时候,他知道犹太人是不可能误解的。耶稣更暗示说当神在工作时,他──就是子──也在工作。在这里,犹太人明白他是在暗示自己是神的儿子;因此犹太人仇恨的心就越发加增。起初他们只是想逼迫他,但这事以后他们就开始想要杀他。

耶稣不单称神为自己的父,以自己和神为同等,他更称自己与父原为一体。有一次在献殿节的时候,耶稣在耶路撒冷被一些犹太人领袖盘问有关他的基督身份。耶稣最后对他们说:“我与父原为一”(约十30);“犹太人又拿起石头要打他。耶稣对他们说:‘我把许多从父那里来的善事显给你们看,你们因那一件要用石头打我呢?’犹太人对他说:‘我们不是因为善事用石头打你,而是因为你说了僭妄的话;又因为你是个人,竟然把自己当作神’”(约十31-33)。

我们也许会希奇为什么他们对耶稣的话会有如此强烈反应。倘若我们研究一下希腊文的话,我们会发现一个饶有趣味的含义。希腊文学者罗拔逊(A.T.Robertson)写道,那“一”字在希腊文是中性名词,不是男性名词;它不是指在位格或目的上的合一,而是指“本体或本质”上的合一。罗拔逊还说:“这爽脆的声明是基督自称他自己(子)与父的关系之最高峰。这激起了法利赛人不可抑止的怒气。”

在听见这话的人思想中,基督之自称为神是无可置疑的,墨尔硒莱理大学校长毛里斯(Leon Morris)写道:“犹太人只能够以耶稣的话为亵渎神的话,他们继而起来亲手执行审判。因为在摩西律法中规定,亵渎神的要被用石头打死(利二十四16)。但他们没有循律法途径行事。他们没有预备进行起诉,使执法者能进行审讯。他们在盛怒中准备自行兼任审判官和行刑者。”

耶稣是因“亵渎神”而面临被石头打死的威胁。犹太人肯定明白耶稣说的是什么;但我们也许会问,他们究竟有没有停下来考虑一下他的自称是否属实呢?

耶稣不断自称在本质及本性上与神为一。他曾坦然地说:“如果你们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了”(约八19);“看见我的,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约十二45);“恨我的,也恨我的父”(约十五23);“使所有的人尊敬子好像尊敬父一样。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那差他来的父”(约五23)等。这些经文明显指出耶稣没有把自己看作一个普通人;他以自己为与神同等的,那些以为耶稣不过是比别人更接近或亲近神的,应该考虑一下他自己所提出的一个声明:“假若你不尊敬我如同尊敬父,你就是不尊敬我们。”

有一次,我在西维珍尼亚大学讲授文学课时,一位教授打断我的话题说只有约翰福音才有记载耶稣自称是神,而约翰福音又是最迟写成的福音书。他说最早写成的马可福音从未提到耶稣自称是神。他这样说显示出两个可能:此君从来未读过马可福音;或他没有留心去读。

我翻到马可福音,在那里耶稣自称能够赦罪。耶稣看见他们的信心,就对瘫子说:“孩子,你的罪赦了。”(可二5;又路七48-50)根据犹太人律法,只有神才可以赦罪;以赛亚书四十三25将此限为神独有的特权。文士问道:“这个人为什么这样说话?他说僭妄的话了。除了神一位以外,谁能赦罪呢?”(可二7)然后耶稣问他们那一样容易说──“你的罪赦了”;或是“起来行走?”

根据威克里夫圣经注释,这是“一个不能回答的问题。它们两者都容易出口;但若要有相随的实效则说任何一句都需要属天的能力。一个冒充的为了避免被人识破会说前者。耶稣却继而医治那病,以致众人晓得他有权柄处理其病因。”他就是因此被宗教领袖指为僭妄。查法(Lewis Sperry Chafer)写道:“世界上没有人有权柄可以赦罪的。除了那为众人所得罪的那一位以外,没有人能够赦罪。基督赦罪时,他不是在运用人的特权。正因为除了神以外没有人能够赦罪,而基督又曾赦罪,所以,唯一的结论就是他是神。”

这赦罪的观念曾一度令我甚觉烦扰,原因是我不明白。一天上哲学课的时候,我引用了上述马可福音的经文去回答一个有关基督神性的问题。当时有一位助教诘难我的结论。他说他也会饶恕人,但那并不代表他自称是神。当我思想他所提出的质询时,我就顿时明白那些宗教领袖会反对耶稣。是的,你可以说:“我饶恕你”,但只有那些被得罪的人才能够说这话。换言之,如果你得罪我,我可以说:“我饶恕你”。但基督当时的情形却不是这样。那瘫子是得罪了父神,然而耶稣却用自己的权柄说:“你的罪赦了。”不错,我们可以饶恕那些得罪我们的人,但除了神以外,没有人能赦免那些得罪神的人。而那正是耶稣所作的。

一个由拿撒勒来的木匠竟作这样大胆的自称,怪不得犹太人大为气忿了。耶稣这赦罪的能力是他运用那只属于神的特权的一个好例子。

同样,在马可福音我们看见耶稣的受审(十四60-64)。“大祭司站起来,走到中间,问耶稣:‘这些人作证控告你的是什么呢?你怎么不回答呢?’耶稣却不作声,什么也不回答。大祭司又问他:‘你是那受人称颂者的儿子基督吗?’耶稣说:‘我是。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大祭司就撕开自己的衣服,说:‘我们还有什么证人呢?你们都听见这亵渎的话了。你们认为怎么样?’众人都定他该死的罪。”

起初耶稣不肯作答,所以大祭司便使他立誓。在誓言下耶稣不得不答。他被查询:“你是那受人称颂者的儿子基督吗?”他回答:“我是。”

耶稣的证供分析显示他自称是1.那受人称颂者(神)的儿子;2.那将坐在权能者右边的,和3.那位将驾云降临的人子;这里每一点都确实表明他是弥赛亚。这三点总合起来的效果是非常重要的。公会和犹太法庭都清楚听到这三点,而大祭司的反应是撕裂衣服说:“我们还要什么证人呢?”他们终于亲耳听见了。他自己的话定了他的罪。

安达逊(Robert Anderson)指出:“没有其它证据比那些忿怒的见证人更具说服力;主之所以自称是神无疑是他的仇敌所采取的行动所致的。我们必须记得犹太人并非一群无知的野蛮人,他们是具有高度文化、极虔诚的民族;而他是因这控诉,在毫无异议的情况下被公会判定死刑的。公会就是他们的国会,由最超卓的宗教领袖组成,包括了迦玛烈和他的高足大数人扫罗这等人。”

很明显这是耶稣本人要提出的证言。犹太人也实在明白他是自称为神。因此,我们要面对两个可能性:他说了僭妄话;或他真的是神。审他的人清楚看见这一点。事实上,他们钉他十字架又嘲弄他都是因为“他信靠神……因为他说自己是神的儿子。”(太二十七43)

史域(H.B.Swete)解释大祭司撕裂衣服的意义:“律法是禁止大祭司为私事而撕裂衣服的(利十6;二十一10),但当执行审判时,按传统来说,他却要以此行动来表达他对任何僭妄话的震惊。尴尬的审判者终于可以舒一口气了。因为他再不需要充足的证据,犯人是自定己罪了。”

我们开始看见这并不是普通的审讯,正如连顿(Irwin Linton)律师指出:“这刑事裁判的独特之处在于它不是针对罪行,而是针对被告本人的身份。基督的刑事罪名,堂上的证供,罗马政府的盘问及行刑时十字架上的宣判都是有关他真正的身份及尊严。‘你们认为基督是谁?他是谁的儿子?’”

纽约法院的法理学权威基拿(Gaynor)法官在谈及耶稣的裁判时认为,公会对他唯一的提控是亵渎神。他说:“神音书中的记载都非常明显,耶稣受审及被定罪的刑事罪名是亵渎:……耶稣曾自称有超自然的能力,那在人说来是亵渎”(引用约十33)。

在大多数案件中,疑犯都是因自己所作的受审,但基督却不是这样。耶稣是为着自己的身份受审。

耶稣的审判应足以表明他的确自称为神,审判他的人可以见证这点。而且,在他被钉十字架那日,他的敌人承认他曾自称是成了肉身的神。“祭司长,经学家和长老也同样讥笑他,说:‘他救了别人,却不能救自己。如果他是以色列的王,现在可以从十字架上下来,我们就信他。他信靠神;如果神喜悦他,就让神现在救他吧,因为他说自己是神的儿子。’”(太二十七41-43)

麦 道 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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