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历史考证

当事人的见证

    耶稣复活的史实最详尽地被记录在<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四卷福音书中。马太和约翰是耶稣的亲自选召的十二个门徒中的两位。路加是一位医生,但与使徒保罗的关系极为密切;马可则长期追随使徒彼得。在第二章里我们已详细论证过整本新、旧约《圣经》的历史性、可靠性和无误性。所以,四福音书是当事人见证的最重要文献。

    福音书中关于空墓的记录,虽在细节上有些差异或冲突,但基本情节却是彼此相符的。这说明福音书的作者被耶稣复活这件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事件所深深震撼和激励。他们集中注意力在复活的基本事实上,而不是在一些细枝末节上。即使今天,对一件在公开场合中发生的事件,如车祸、银行被劫等,目击者的笔录都很难互相一致。四福音书中的这些小差异说明作者并没有刻意去统一每一个细节。相反,如果这四部独立著作的描述完全一致,那才令人生疑呢?

    福音书描述耶稣复活的笔触是非常朴实无华的,他们忠实地记下了当时发生的事情,毫无夸张、喧染。第二世纪曾出现一卷《彼得福音》(Gospel of Peter),谈到在耶稣复活时,天上有大声音,有天使下降,封墓石自己挪开,一个会说话的十字架跟着头高达云霄的耶稣走出坟墓等等。四福音书中却完全没有这种编造的宗教传奇色彩,显得更为真切。可亲、可信。另外,四福音书一致地记载说,是妇女们首先看到了空墓。在当时,妇女的见证在犹太律法上是不被接受的,没有人会相信。连门徒们最初也拒绝相信妇女的见证,认为是胡言乱语。所以,尽管妇女首先见证空墓于传扬耶稣复活不利,但福音书中仍如此记载。唯一的理由只能是,事实原本如此,四福音书的作者们完全忠于事实。

     除福音书外,新约《圣经》中的<使徒行传>中详尽地记录了复活后的耶稣在大光中向保罗显现,使保罗悔改认主的始末。使徒保罗本人则在(哥林多前书)中为主耶稣的复活提出强有力的见证。此卷书是保罗在第三次旅行布道期间写给位于希腊半岛南部的哥林多城的教会的,成书期间约在公元五十五年。如果主耶稣是在公元30年左右受难的话,保罗写此信时,距耶稣的受难、复活仅20多年之久。他在信中写道:“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如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并且显给矶法看;然后显给十二个使徒看;后来一时显给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还在,却也有已经睡了的;以后显给雅各看;再显给众使徒看,末了也显给我看。我如同未到产期而生的人一般。”(林前十五3~8)保罗在见证复活的主显现时,特别提到耶稣曾在加利利一次显给五百多弟兄看;而且在他写这书信时,五百多弟兄中的多半还健在。这是何等有力的见证!如果保罗在此信中所谈稍有不实,早就被人揭露了,此信不可能留传至今,脍炙人口。试想,如果有人公开发表文章编造说在60年代末、或70年代初去世的某知名人物死后又复活了,他的文章一定会受到猛烈的抨击和令人嗤之以鼻。〈哥林多前书〉被收入新约《圣经》正典,至今广为人们所颂读、喜爱,是见证耶稣复活的巍然挺立的历史丰碑。

史学家的记载

    在第三章讨论耶稣的历史真实性时我们谈到,尽管非基督徒史学家留下的记载不多,但仅有的记载是十分肯定、可靠的。关于耶稣复活的史料亦是如此。一个犹太人在罗马的边陲省分巴勒斯坦被钉死,在罗马新闻界是微不足道的,恐怕连见报的资格都没有。直到几百年后,当基督教如火如荼地席卷全世界时,文学家才猛然惊醒、回首。所以,除了当事人的见证外,史学家关于复活的记录不多,但已有的记载却相当确凿。

    著名犹太史学家约瑟夫在《犹太古史》记载道,“耶稣是一位聪明人,假如我们能称他是人,……这个人是弥赛亚,第三天他活过来,显现给许多人看。这件事以及许多其他的奇事都说明圣先知所提到有关他的事都是准确的。”

    他勒(Thallus)是生于撒玛利亚的史学家,是外邦人中最早提到基督的,其作品多在主后50年左右写成。可惜已失传,只能从他人的作品中窥测一、二。公元221对年左右,基督徒作家犹非利加纳斯( Julias Africanu s)在评论他勒的作品时说:“他勒在其所著的史书第三卷中,把耶稣受难时,遍地都黑了的情况解释为日蚀,照我看来似乎不合理。”这个评论是十分中肯和重要的。第一,耶稣受难正值犹太人的逾越节当天或除夕。犹太人的历法也是一年有12个月,象中国的农历一样,是依月圆月缺计算的,叫阴历。阴历以月亮绕、地球转一圈为一个月,月亮绕地球转 12次便为一年。阳历则以地球绕太阳转一次为一年。阴历一年与阳历一年差11天,须用闰月来补足。世界通用的公历是阳历。有资料认为以色列人住在埃及期间可能用阳历,但离开埃及后,便改用阴历。出埃及那一个月定为正月(相当于阳历三、四月),逾越节在正月14日。那天晚上,是一年的第一个圆月之夜(这是犹太人的宗教历法)。

    此外,他们还有一种方便农作、以宗教历的第七月(相当于阳历的九、十月)为正月的民事历法。有兴趣的读者可参阅《圣经》启导本第 178页的“以色列人古代宗教。民事历、节期与阳历对照表”)。圆月时,地球应位于太阳和月亮之间并在太阳与月亮的连线上,故我们可以看到反光的全月。日食的发生是因为月亮恰好位于太阳和地球之间、并在前两者的连线上,此时月亮是以背光面对着地球,我们看不到月亮(所谓“新月期”)。当月亮开始通往太阳时,我们就看到太阳出现一个弧形的缺,象是被咬了一口,当月亮全部遮住太阳射到我们眼中的光线时,就是日全食。耶稣受难时正逢满月之日,把他断气时遍地变黑归结于口食是不符合天文学常识的。

    其次,福音书中详细记载了耶稣受难时遍地变黑之事,“那时约有午正,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日头变黑了:殿里的幔于从当中裂为两半。耶稣大声喊着说:‘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的手里。’说了这话,气就断了。”(路二十三44~46;另见太二十七45~50;可十五33~41)从犹非利加纳斯的这一段评论可以看出,当耶稣被钉十字架时,黑暗降临大地之事在当时是家喻户晓的,以致不信耶稣是弥赛亚的人必须要想方设法用自然现象来解释黑暗发生的原因,企图抹掉这一神迹。不信者的这种解释虽与科学知识相悖,但却成了耶稣受难、从死里复活的史实的极佳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