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渔深写给倪柝声七封公开函

从哈同路到南阳路 - 致倪柝声先生七封公开的信


几点说明

(一)编者与倪柝声先生,是在二十年以前相识,曾有些淡泊的断续的交往。在属灵的真理上,编者素来是景仰倪先生的;但是在教会问题上,特别关于教会外表的、形式的、技术的这一方面的见解,自始至今,编者认为倪先生有偏向之处,不敢苟同。

(二)最近见到倪先生为「福州问题」所发的单张,并由某弟兄交来的「福州教会分裂事件」以及敞开的门二十期倪先生对于「教会的立场」所发表的谈话,编者为着真理的见证,愿意就「教会问题」的各方面,向倪先生请教。

(三)这里七封信的内容,完全是根据二十余年来倪先生在教会外表问题上所发表的言论与行动。编者愿将主所给予不同的光与倪先生作一次通盘的商榷。这里没有涉及私生活的问题,这里只是真理的检讨!

(四)这七封信的底稿,未曾送交倪先生寓目,编者就把他公开的发表了。虽然曾有人指责我,说这样作是不合马太十八章十五节的原则。但是请说这样话的人记着,那是关乎「弟兄得罪」的事,这是关乎「真道争辩」的事!二者不可混为一谈。

(五)编者发表这七封信,完全是为了真道的托付,既没有毁谤神仆人的胆量,也没有自诩聪明的存心。这不过是为着「教会问题」述说编者与倪先生的看法不一样而已。这也并不是说倪先生在其它方面真理上都完全错了。

(六)关于这七封信的措词和语气,编者曾尽了最大的努力,希望用谦虚的心情以表达受教的态度。我虽多次的修正,但因为有些地方是「争辩」的口吻,仍不免显出「苦涩」与「生硬」。如有过分之处,愿阅者看我为愚妄的人!但我是不得已的。

(七)关于这七封信的「文字责任」,无论是向神或人,都由编者个人完全负责。如果我在立论上有什么错误,一经指出,我不但愿意向倪先生请罪,我也愿意在下期「基督徒丛刊」中更正。如果有人指出我在立论上完全错了,我也愿意将这七封信完全收回。

(八)为着真道的缘故,编者请求一切在神面前有托付的人,肯在这最后的时候,为真理作见证!我迫切的期望神的众仆人们都愿意供献所见,藉以对教会问题发扬光大。则本辑所刊,不过是为教会真理问题争辩的序幕而已。

第一封 论教会的宗派问题

主内倪先生平安:

十年阔别,未曾把晤,至深系念。根据先生二十余年来的工作与文字的见证,弟仔细观察,实有不能已于言者。最近弟看见先生为「福州问题」所发的单张,并福州教会分裂的事件,以及先生在「敞开的门」二十期关于教会立场的谈话,我觉得先生在教会外表问题的立论与行动上,大有「江河日下」之概,不禁扼腕太息。谨因主之怜悯,上书座右,藉以就教先生。如有冒犯之处,但愿能算作「当面的抵挡」,(加二11)而不是背后的批评。知我罪我,统希原宥。

如果主不以我为愚昧,我愿意将先生二十余年来之事工,作一个客观的总结。就属灵的真道说,先生所传递的关于救恩的、国度的信息,实在给众圣徒不少的帮助;只是一谈到教会外表的、技术的问题,先生不仅在立论上有所偏向,就是在行动上,也走极端。近十余年来,先生好像放下了神所给你的属灵「真道」的托付,而过份的注意教会「形式的发展」。停止了恩典的普遍供应,(罗十五29)侧重在外表的形式吹求!放下属灵的职事,对付外面的技术;用榜样当命令,以细则为原则;看见地方教会的亮光,仍走宗派传统的道路;甚至蠓虫被滤出,骆驼被吞入,悲矣乎!

照着弟在客观方面的看见,我觉得先生自始至今,彷佛为了教会问题,只斤斤计较于七件事情。二十余年来,先生好像只标榜这七件事情!从哈同路到南阳路这一段历史,不过就是着重在渲染传扬这七件事情。其实这些都是合乎极端的事情,但是先生却强调这些事情。

二十余年来,先生所发明、所鼓吹、并实行的关于教会问题的七件事情,一是「宗派问题」,二是「样式问题」,三是「路线问题」,四是「正统问题」,五是「立场问题」,六是「权柄问题」,七是「接收问题」。如果先生不以我的话为过份,这就是将近三十年的岁月,你为着教会的问题与别的神的仆人们所争执的事情。

按照先后的顺序说,你是从「宗派」说起,一直到实行接收。兹为了检讨的便利,让我们依次的谈论。

现在让我们旧话重提,先谈谈宗派问题:

关于「宗派」一词,本来是中文圣经中所没有的字句,先生将加拉太五章二十节的「异端」译作「宗派」,这不能不归功于先生的发明。但是有一件事顶伤心,这些被先生指责为「宗派」的教会,不过只有宗派的形式,而先生所建立的地方教会,竟充满了宗派的精神。如果「宗派」是一个罪恶,先生岂非以「立法」的身份竟作了「违法」的人!

实在说起来,「宗派」的本身,并不是一个「形式」;「宗派」的含义,乃是一种「精神」!只有「各宗各派」的名义,而没有宗派的气氛的,不一定是宗派;反之,号称「无宗无派」的组织,却充满了宗派的精神的,那正是宗派!

在形式的宗派里,正如先生所言,每个宗派都有他的特点,这些特点至少有七样。(记得先生曾说是四样,我也不记得是那四样了。)

(1)有特殊的名称
(2)有不同的组织
(3)有固定的信条
(4)有一律的仪节
(5)有限制的聚会
(6)有专重的真理
(7)有因袭的传统

上面这七样,我们与其说是宗派的特点,勿宁说是公会的标志。问题不是在「宗派」与「公会」两个名词有什么差异,问题乃是在我们对「宗派」与「公会」两个名词所表示的态度与存心。照着先生的用法,是把「宗派」二字代替异端,当作结党,当作纷争,那么「宗派」二字当然要承担一个属于「情欲」的罪名。至少你对于这两个字的用法,已经有了定罪的心。

在这里,我们姑且照先生的意见,假定「宗派」两个字的罪名。但是今天各公会所表现的特点与实际,顶多我们只能说他们有宗派的名义,而不一定充满了宗派的实质。而先生所负责的聚会,似乎要尽力的摆脱宗派的形式,但是却充分的发扬了宗派的精神。我知道我是含着眼泪说的!

我说你发扬了宗派的精神,乃是有事实的根据的。因为宗派的形式有七个特点,宗派的精神也有七个标志。

(1)交通的界限
(2)严格的门户
(3)工人的中心
(4)真理的私有
(5)独尊的气概
(6)改编的作风
(7)接收的行动
(一)交通的界限

圣徒的交通应该以得救的生命为接纳的缘由,除非犯了林前五章的罪,我们没有理由不和神的众儿女们有交通。潘汤(D. M. Panton)说:「教会是重生之人的团体,各人被接纳彼此交通,祇是以他的生命为根据……只要以生命不以亮光为交通的条件,则教会纵然是一个纪律严明的学校,也终不失为一个宽宏亲爱的家庭。」不仅如此,你在教会的正统的七十六面上也说过,「什么时候你说『我们』而不能包括神所有的儿女,你是最大的宗派!」敬爱的先生,理论固然是理论,而事实呢,你们的交通不仅是有一个界限,简直是划了一条鸿沟!一些与众圣徒有交通的人,一加入你们的聚会,便和别人隔绝了,这不是宗派的精神是什么?

一位在北京工作的神的仆人说:「我起初很同情他们的工作,后来我看出不对来了。我们中间的弟兄跑到他们中间去聚会,一天过一天便与我们疏远了。一年以后,见面连招呼也没有了,我真觉得伤心!」这到底是一回什么事?这是不是充满了宗派的气氛?达秘(J. N. Darby)曾在他与弟兄们诀别的信息中这样写着:「记得,你们不是什么,只是基督徒,有一天你们不给每一个真实的基督徒有交通,你们就必解体。」未悉先生作何感想?

(二)严格的门户

因着有界限的相交,便自然的在你们的周围画了圆圈。因为有一个人为的圆圈,便紧闭门户,实行更正教中的门罗主义。这么一来,你们风格独创,兼之门户严紧,不知不觉便表现了宗派的精神,而且是极其严格的宗派精神!
照着你和你同人的宣称,你们纵能接受别的弟兄到你们中间擘饼,但你们却从不参加别的聚会领受晚餐。有一个正在你们中间擘饼的姊妹(姑隐其名)在另外一个聚会中擘饼,你们中间有人说她不该摸主的杯又摸鬼的杯。这不仅是门户严紧,这简直是冰炭难容!主的原则,是「非敌即友」,(可九40)你们的态度是「非友即敌」,这样的行动不是宗派是什么?你自己曾在《教会的正统》七十七面上说过,「要见到同样弟兄才相爱的,就是宗派。」请问不和别人有交通,如何能够相爱?一面把门关起来,一面却说,「我们要学习有个够大的心,来包括神所有的儿女。」(教会的正统七十六面)我不知道你们今日所作的,如何自圆其说?

(三)真理的私有

先生和先生的同人,不仅借着聚会的交通,把神的孩子们分开,造成严紧的门户;你们甚至把神的信息,当作私有,把神的真理,据为产业,这真是弟明白不来的事。你们把一部份的弟兄姊妹,当作私有,叫他们与神其它的儿女隔绝了;你也把神的真理,当作私产,以示和其它教会有别;这真是叫人难以想象的事。

不知道你还记得否,一九四八年四月,你在哈同路主领的一个聚会中,曾说了这样的几句话,你的大意是说:「这些年间,在真理方面,我们有特别的亮光,年轻的弟兄或许不知道。你们以为我们与某某堂所传的信息差不多,和某处的聚会所讲的道也差不多,其实我们对于罪恶有我们特别的看法,对于救恩也有我们特别的看法,这是我们的产业,我们应当好好保存。」这是何等的宗派精神。

亲爱的先生:我要用保罗的话请问你:「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若是领受的,为何自夸,彷佛不是领受的呢?」(林前四7)神给我们亮光,不是为着众信徒的吗?难道神给你亮光是为着你们一部份的人吗?你不仅这样骄傲的说,你们也真这样忍心的作了。最近你们把查经的五十二题,保守秘密,实行真理的私有,这不是宗派是什么?

(四)工人的中心

在你所写的《工作的再思》一书中,你强调地方的教会,我很荣幸,那时我在香港,承你在未付印之前,要我先看一看你用铅笔在白有光纸上所修正的底稿。我那时对于那本书是百分之九十同意的,可是现在你们以工人为中心,左右了地方教会,甚至接收了地方的教会,(见福州教会分裂事件)我以前所能同意的那一些,也叫我失望了。

从使徒时代起,撒但要作一个分裂的工作,就是要软弱的弟兄们,分别他们自己是属于矶法或亚波罗的。直到今天,各宗各派的形成,还是以工人为中心,是主要的因素。公会在今天被把持被操纵,多半是工人在那里作梗。想不到以建立地方教会自命的先生,仍是蹈宗派的覆辙,在那里支配地方的教会,操纵地方的教会。

我想你不会不明白,你已经用「教会」两个字,造成了一个新的「居间阶级」。在事实上,你周围的人,差不多把你当作教皇看待。有些人几乎半公开的宣称,倪先生的话是天经地义,倪先生的行动是金科玉律。这一情形都是在「教会」的名义下被掩护的!实际上「教会」的定规,就是工人的定规;教会的路线,就是工人的路线;这到底是一回什么事?

回顾这些年间,你们从租房子到建会所,从保罗的路到彼得的路,从交出来到移民,岂不都是工人在那里左右一切?工人不仅在形式上作镇,工人也在精神上作镇了。

(五)独尊的气概

因为交通的界限,严紧的门户,真理的私有以及工人的中心,你所带领的弟兄姊妹自然而然有独尊的气概。那些具有七个特点而只有宗派形式的教会,所异于人者,乃名称各异,会别不同。推先生所发扬的宗派精神,不同于别人者,不是名称,不是组织,不是信条,不是仪节,乃是你们「对」了,别人「错」了;你们「是」了,别人「非」了;你们够立场,别人不够立场!你们今天所表现的精神,是舍我其谁,唯我独尊的气概,你已经带领弟兄姊妹在属灵的路上走起鹅步来了。

试想想看,今天在地上有一般人,自称为事奉神的,又称为地方的教会。他们和世人有别,还嫌不够;他们也和神的众儿女有别!他们有严禁的门户,有相交的界限,他们又有特殊的风度,措词和语气,并且「非」众圣徒之所「是」,又「是」众教会之所「非」,自以为「孤芳独赏」,公认为「和寡曲高」,这不是宗派的精神是什么?先生在教会的正统第六十六面上岂不是说:「属灵的事是不能夸口的,如果是属世的话,你夸你自己富足,钞票不会飞走,数目字也不会变成零,但是属灵的事一夸口,就跑掉了。」可是你们今天的表现是什么呢?

(六)改编的作风

自从先生在哈同路建立所谓地方教会以来,你们曾借着传福音得了些人,加入了你们的聚会;你们也曾吸收其它教会中不少的人,加入了你们的聚会;借着离宗派的号召,你们也曾鼓励怂恿不少的人离开他们原有的聚会,加入这一个新兴的聚会。

不仅起初如此,直到今天,你们一直是保持这个作风。说是别人的宗派,说宗派是罪恶,不过是企图要达到这个目的;说「山上的样式」说「教会的正统」,也不过是希望要达到这个目的。在教会的正统七十三、四两面上你说:「我们今天的世纪有四种不同的基督教,这四个里面都有得救的人,有的比较好,有的比较坏,神把我们摆在这里,我们能够拣选。」这里的话虽然比较温和,但是仍有暗示。如果我们可以随便拣选的话,我真不知道今天的教会,要造成多大的混乱。

一九三八年弟在香港时,有一次已在主内安息的栾腓力兄对我说:「我们得人的工作,是改编重于招募,我们受人的反对是该当的。」未悉先生以为然否?如果我们不是要造成宗派,而愿意和神的众儿女一同有交通,我们为什么要作改编的工作呢?

(七)接收的行动

最近在福州你和你的同工,二十七个人「接受」了津门路的聚会处,引起轩然大波。你和李常受先生所发的福州问题的单张,说是「接受」,而福州教会分裂事件的小册子上却说你们是「接收」。无论是「接收」,无论是「接受」,人不能不问一个问题,「神的工人接收地方教会合乎圣经吗?」
自然像这一类的事件,我们置身事外的人,本该不必闻问,更不必置喙,但是为了先生二十余年来,一贯的措词与作风,我好像清楚了你的道路,不过是要造成一个新宗新派藉以高度的发扬宗派的精神,我就不能不提及这件事作一个例证。我似乎看出来,你好像有从各宗各派的更正教中再产生一个一宗一派的新天主教的愿望和雄心是不是?这就是先生所希望的教会大同与教会合一,是不是?

这是关于宗派的问题,如果我说错了,求主的血遮盖,也请先生原谅。

专此即请
主内安

弟黄渔深


从哈同路到南阳路—致倪柝声先生七封公开的信(第二封 论教会的样式问题)

第二封 论教会的样式问题

倪先生平安:

如果我没有记错,在宗派问题之后,你在复刊的复兴报上发表了「山上的样式」。你的意思好像说「教会的建立是有山上的样式的,是应该像摩西建造会幕,应该以山上的样式为张本的。就在那个时候,你和你的同人,此唱彼和,异口同声的喊「山上的样式」。甚至你的一位同工,在香港的一次聚会的讲台上,把你的「山上的样式」几乎全篇的背诵一遍。这是「宗派问题」以后,先生在教会真理的发见上第二个杰作。

为了要合乎山上的「样式」,你不惜把一切属灵的精意变成刻板的形式。教会果真有山上的样式吗?如果有,不够样式就不是教会吗?我们都知道,信徒是代表个人的基督,教会是代表团体的基督,请问个人的基督是根据于生命,难道团体的基督是根据于样式吗?因着两位个人的基督不同,这一个不该说那一个不是基督徒;难道因着两个团体的基督不同,这一个便能说那一个不是教会吗?请问教会是以生命的实质为根据呢?还是以外露的样式为张本呢?

去年弟在末世季刊第四期中用笔名费思尔发表一篇「关于山上的样式」的文章,曾指出三点:一是「山上的样式」一词,是一个不完整的字句,应当作为「山上指示的样式」。二是用「山上的样式」一词,作为建立教会的张本是不够根据的,因为那是指旧约的会幕,不是指新约的教会。三是提出七个理由证明:(1)教会没有山上的样式。(2)教会的聚会没有一定的仪式。(3)照管牧养没有一定的程序。(4)团体生活没有一定的格式。(5)工人的工作没有一定的形式。(6)圣徒奉献没有一定的公式。(7)工人得供给没有一定的方式。

因为那些弟已经说过,恕不赘述,兹再因主的怜悯,使我看见你在样式问题的立论上和举动上,有五点偏向,谨分述于次,藉以就教先生。

(一)以榜样代命令

关于这一点是我在读先生工作的再思的时候,就不敢苟同的。命令到底是命令,榜样到到是榜样!你说:「最愚昧的人,就是说神都没有这样命令,我何必遵行的人;一个孩子在家庭中要他的父亲告诉他,每一件事如何事,是可作与不可作么?或是他只要看见他的兄长们如何盥洗,应对,进退,礼让,就知道是如何盥洗,应对,进退,退让呢?我们从看见所学的比我们从听见所学的是更多的,并且是更深的。」(工作的再思九面十面)这只是局部的有理,但并不够百分的准确。我信我们的父兄有些行动是可以给我们作榜样的,但并不能说他们一生的行动处处是给我们作榜样的,又是处处要我们模仿的!照样,神的仆人们,(无论是旧约的先知或新约的使徒)有一些行动是可以给我们作榜样的,但并不能说他们一举一动是处处给我们作榜样的,又是事事要我们模仿的。

当我读过你工作的再思的时候,我曾经和江守道弟兄,谈及保罗的路线问题,我曾问过说:「倪先生为什么走保罗的路线,而不走彼得的路线呢?」我们也谈过当彼得兄和保罗兄的行动不一样的时候,我们应当照着那一位兄长所行的去行呢?

为了保罗在罗马住「在自己所租的房子」里这一件事,你曾主张工人无论到何处都该租房子住的。我在香港曾问你,「我们该用这一句话作为我们行动的规律吗?」你答复我说:「神不是无聊的神,没有意义的话,神是不启示人写在圣经中的。」我当时只有愕然。今天我要请问,彼得住在海边一个硝皮匠的家里,我们该怎么行呢?我再请问,保罗住在自己所租的房子里,你也住在自己所租的房子里,这一点你模仿了;保罗是「凡来见他的人,他全都接待,」请问这一点你有没有仿效呢?

我们不能否认圣经对这些事的记载都是有意义的,但是我们却不敢承认这些记载都是为了作榜样并叫我们处处仿效的!这些都是生活的片段,可能有失有得;这些却不是行动的楷模,必须亦步亦趋。只有神的旨意是轨道,我们应当遵循;绝非人的行动作原则,我们何必效颦。明达如先生,竟极端如斯,至堪惋惜!

(二)以细则代原则

在工作的再思的引言里,你劈头说了两句话,「我们有一个目的,就是盼望在工作上完全照着圣经去作。我们有一个雄心,就是要照着神的话语去作。」这种态度是可钦可佩的。但是如果我们不分辨圣经的话,不比较圣经的话,凡是圣经上所记载的,我们都要照样去作,这样的结果不知要闹出多大的笑话来。

另外有两句话,幸喜你能写得出,但可惜你没有照样作,就是「神对待人在外表上虽然不一样,但在原则上总是一样的。」(工作的再思十三四面)先生如果能照着你自己所说的这两句话去行,不注意「外表」,只注意「原则」,也许就不会出今天的岔子了。可惜你单注意「外表」,而放下「原则」。

圣经中充满了属灵的原则,这是真的;我们应该照着原则去作,这是对的!弟以为先生的道路在这里出岔的地方,乃是把圣经中的细则当作原则,又把圣经中的榜样当作式样。只能用作「参考」的,你却用他作了「轨道」;只可用作「观感」的,你却实行了「仿效」!就这是在样式问题上所有出事情的唯一原因,未悉先生以为然否?

所谓「原则」,决不是「式样」。如果是「式样」,也决不能称为「原则」。因为原则是「内涵」,式样是「外表」;原则重「精意」,式样重「字句」;原则是标准,式样是说明。原则永远不变,式样灵活应用。什么时候我们用式样的细则,替代了灵意的原则,我们就要落在法利赛人的覆辙里。司可福(C. l. Scofield)曾说过在真理上有两个危险的极端,一是使之蒸化,把事实变成虚无空洞;一是使之凝固,把真理变成仪节条文。敬爱的先生,你不仅把真理变成仪节,你甚至把细则放大,又把细则变成程序。明达如先生,竟尔出此,岂不可悲!请问保罗在罗马租房子是一个原则,还是一个细则?彼得住在硝皮匠家里,是一个细则,还是一个原则?望先生有以教我。

(三)以局部代整体

圣经中有足彀的真理是需要我们付代价来跟随的,但是神却从来没有意思要我们模仿神的众仆人和众教会在生活上或动作上所表显的样式。这些见证人真是像「云彩」,一直环绕我们,但是这些见证人却不是「模型」,神预备再造我们。他们是各有各的美丽,各有各的风度,各有各的托付,各有各的道路……。他们都只是表显了局部的,并没有彰明整体的。

如果我们以保罗生活的片断,作为我们服事主的准则,我们难免要有一个错误,就是要以局部的亮光代替整体的真理。不是有所偏倚,就是顾此失彼。我们只学了保罗,我们置彼得、亚波罗、亚居拉于何地呢?倪先生:你说,「神从来没有作无聊的事。」(工作的再思十七面)请问那些关于彼得,亚波罗,亚居拉的记载,你用什么态度去看他们呢?

照弟个人的看法,原则是整个的,样式是局部的,你用样式代原则,你就是用局部代整体,恐怕先生走上岔道了。须知一个画漫画的人,是可以尽量放大被画者之特点的,但是他永远不能把鼻子放大得比面孔还大,未悉兄以为然否?

不仅对使徒的个人行动是如此,关于圣经中所记载的使徒和众教会的关系也是如此。他接受了腓立比的馈送,他却拒绝了哥林多的赠予,这都是局部的,而不是整体的;是个别的并不是通盘的;我们不必呆板的去依样葫芦,我们是可以在圣灵的引导下因事制宜的。

(四)以一时代永远

圣经中有一些局部的景况,而不是整体的景况;圣经中也有些一时的情形,并不是永远的情形。我们如何不应当以局部亮光代替整体真理,我们也不应当以一时的情形当作永远的情形。前者的错误会顾此失彼,后者错误乃求剑刻舟!

在工作的再思里,先生高唱要回到当初去,如果先生是带领我们回到当初的「原则」里去,那是彀准确的!但是先生却把一般的弟兄姐妹带到当初的「样式」里去,就在这里出了事情。我们不反对回到当初的原则里去,我们却不敢同意回到当初的样式里去!弟以为妇女蒙头的原则是宝贵的,妇女蒙头的样式是不太紧要的;彼此洗脚的灵意是宝贵的,彼此洗脚的动作也是可以不必的;亲嘴问安的教训(林前十六20)也是宝贵的,但亲嘴问安的举行也是可以不必的!

关于时代的真理,应是先生所熟知的,今天的情形并不是五旬节时代的情形,虽然那是教会的创世纪。我们只能回到那些原则里,而不是回到那些样式里去。原则是永远的,样式是一时的;原则是普遍的,样式是各地的。

(五)以己意代亮光

为着这些年间你在样式问题上和神其它仆人们的争执,我实在觉得这是浪费了的!照着你自己的承认,你也是说:「我的职事乃是为着基督教属灵的方面。」(工作的再思第八面)但是你却偏偏对付了基督教技术方面的事。实在说,你在根本上,就把恩赐错用了。这是多么可惜呢?

就是为了你违反了你的职事,所以你走了岔道!有时不能不强词夺理,有时不能不文过饰非。求主饶恕我说,你甚至于有时朝三暮四,有时翻云覆雨!你既常常有新的亮光,你又常常有更新的亮光。有时叫人惊异,又有时叫人叹息。如果是属灵的职事,「就是差一点大家是不觉得的。」如果是样式的问题,「更改了一点便是有目共睹的。」这都是你自己说的话。这些年来,你在许多问题上的转变,都是关于外面样式的问题,所以人人都能看见。我们根据这些事的反复,可以证明你所传递的是己意不是亮光,因为神不能三翻四覆的。

在「关于山上的样式」一文中,我曾说了这么几句话:「如果我们不强调山上的样式,我们在基督里真是极其自由的。租房子也好,自建会所也好;安提阿起头也好,耶路撒冷起头也好;主怎样托付我们就怎样作,主怎样引导我们就怎样跟随;谁也不该批评谁,谁也不该轻看谁。谁也不该自夸,谁也不该骄傲。假若我们以山上的样式自居,说别人是宗派是异端,说自己有亮光有引导,而事实竟朝三暮四,翻云覆雨,实在令人啼笑皆非。难道照着山上指示的样式,还能够朝秦暮楚,今是昨非吗?」我们的反复,不过证明我们没有看见亮光,所谓亮光,不过是己意而已!

这是弟对于样式问题与先生所谈的几点,敬悉高明有以教我。如果我看错了,弟愿意在先生面前受教!

此请
主内安

弟黄渔深


从哈同路到南阳路—致倪柝声先生七封公开的信(第三封 论教会的路线问题)

第三封 论教会的路线问题

倪先生:

在宗派问题,样式问题之后,你又发明了路线的问题,一面讲工人的路,一面又讲教会的路。(教会的正统序)既倡导工人在工作再思下应当问怎样行;又指示信徒,在教会的荒凉中当问怎么办。(教会的正统三面)很显然的,这是你在宗派的痛斥后,样式的号召下,所有的第三步动作。

虽然如此,我们在这里还是不必谈「用心」的问题。单从你立论的观点来说,在路线问题上,有四点是弟以为不合真理的原则的。

(一)路线问题是工人的不是教会的

在圣经里,我们可以看见使徒的脚踪,我们也可以看见工人的路线。有保罗的路,有彼得的路。亚波罗的路是一样,亚居拉的路又是一样。虽然路线不同,但是方向是一个,所以最后的结果,仍不妨殊途同归的。

工人是承担工作的,工作是必须推进的;所以在工作上有路线的问题。工人是有托付的,托付是必须履行的,所以在履行上有路线的问题。可是教会呢?按形式说,她是一个被建立的机构,按实质说,她是基督成长的身体,她那里会有什么路线的问题呢?

自有教会的历史直到今天,教会是一直的在成长的状态中。她可能在她当地的景况下有错误,形式上有差别,但这些错误和差别的形成,并不是地方教会的,乃是负责教会的工人的。我们如果留心读过启示录的七封信,那些受责备的并不是地方的教会,乃是地方教会的使者。是工人的事情,不是教会的事情。关于这一点你曾说过:「今天是凡能代表教会的,神就把责任摆在他们身上,神把地方教会的责任,放在代表教会的人身上。」(教会的正统七面)既然如此,我们怎么能把工人的路线混为教会的路线呢?

我曾用心的读过圣经,我只能找出各地教会所表现的景况,直到今天我却没有找到任何教会所走的路线。哥林多教会的结党,加拉太教会的异端,推雅推喇的淫乱,非拉铁非的相爱,有那一个是路线的问题呢?我们能不能说哥林多教会走的是结党的路线?加拉太走的是异端的路线?推雅推喇走的是淫乱的路线?非拉铁非走的是相爱的路线?这并不是拣选的,这乃是表现的!这不是决意于先,这乃是论定于后,不然的话,那一个教会愿意甘心走淫乱的路呢?纵然你乐意走相爱的路线,在事实上又能不能走通呢?未悉先生以为然否?

(二)路线问题是引导的不是模仿的

教会没有行踪,教会也没有脚迹;只有工人才有路线,只有工人才有行传。先生倡导工人的路线,呼喊工作的再思,如果不和教会问题混在一起,单从工人的路线本身来说,当然是没有问题的。

虽然如此,在工人路线的问题上弟还有不能苟同之处。就是弟觉得工人路线的问题是引导的,不是模仿的!是带领的不是学效的!我们可以把众先知,众使徒的道路作为参考,有所观摩;我们不能把任何神的仆人的道路作为蓝本,必须效颦。如果必须模仿的话,我们不是画虎不成,就是顾此失彼!除了主以外,我们到底学谁为是?学得不像又怎么办?

先生在十余年前是一直学习走保罗的道路的,是从使徒行传十三章安提阿起首的。两年前你又发表言论说:「我们承认在一九三七年所看见的安提阿的原则是不够的,我们这几年的失败就是在乎没有像耶路撒冷原则的工作。」(执事一期三面)弟以为问题不在乎够不够,也不在乎那一个在先,那一个在后,那一个对了,那一个错了。问题是我们决定那样作的时候,是我们模仿的呢。还是神带领的呢?如果是模仿的,就是不偏不倚,不早不迟也是人为的;如果是带领的,就是早一点,迟一点,快一点,慢一点,都是有神的美意的!

这些年间,弟以为先生在真理上出岔子的地方,就是你放下了属灵的职事而着重外面的样式。你自己有话对于某一等的朋友说:「我们有错,错在我们的原则是只接受圣经的命令和榜样,只跟随圣灵的引导,如果这是错,我们就情愿自认这错,并且不改这错。」(工作的再思二五面)从你这些年来的历史看,这几句话应当有所修正。弟以为先生的错是「只模仿圣经局部的榜样,而没有跟随圣灵清楚的引导!」否则你不会朝三暮四,今是昨非的。如果你所走的路是圣灵引导的,不但不会「错」了,也不会「早」了,是不是?你自认的失败,就是证明先生是努力于榜样的模仿,而不是跟随圣灵的引导!

(三)路线问题是自然的,不是造作的。

关于路线问题的第三点,弟不能与先生同意之处,乃是路线问题应该是自然的,而不是造作的。说得更明显些,应该是被动的而不是主动的;应该出于神的带领,而不是出于人的拣选;是神的安排,不是人的设计!照着弟读经的知识,我真找不出一个神的仆人是在那里安排了自己的路线去实行神的托付的!

我说这话,也不是说神从来没有定规我们各人当行的路,但是这都是在事过境迁之后才看出来的,才明白的。行路的人在当时不一定会明白神为什么要那样带领,也有时不明白神为什么会那样禁止。(使十六6)他们都是在引导下一直的顺服的!这是非常自然的,决不是故意的造作的!从性质说,他们的路都是被动的而不是自动的。从观点说,他们的路不是出于主观的自决,乃是由于客观的判断。在教会历史中,恐怕找不出一个好像先生这样的工人,今天为自己决定了一条保罗的路线,明天又为自己变成彼得的路线的。
这些年间,你在路线的问题上,今天对同工说,我们当这样走,要从耶路撒冷起经过撒玛利亚,直到地极,我们是走动的,不是坐镇的。明天你又告诉同工说,我们应当这样行,先集中在耶路撒冷,得了人之后,要我们所得的人去撒玛利亚,在撒玛利亚得的人再移民出去直到地极,我们在工作上的路是接待的,是人各一段的。亲爱的先生,恕我顶直的说,你在工作上所安排的道路,真是叫我们景仰你的人吃尽苦头,跟来跟去也找不到你的踪迹。用恭维的话说,该是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用指摘的话说,你是朝秦暮楚,今是昨非!

关于这件事如果弟没有看错,我以为所有的问题,都在这里。倘若先生不为自己造作路线,只是自然的走去,是决不会出这些问题的。倘若你是随从圣灵的引导,而不是模仿局部的榜样,也决不会出这些问题的。

(四)路线问题是原则的,不是形式的。

不仅是路线问题,在一切真理的范畴里都应该是原则的,而非形式的。照圣经看,一切真理的实践都该是原则的运用而并非形式的模仿,在形式下何等拘泥,在原则中何等自由!

关于路线的问题,我们可以找出够多的例证,指出那些路线,只是原则而非形式。

亚伯拉罕在跟随主的路上,「蒙召的时候就遵命出去……出去的时候还不知往那里去。」(希十一8)如果你说亚伯拉罕也有他的路线的话,那就是信心的路线,是原则的而不是形式的。如果你偏要指出形式的路线,那只有说是未知之路线,因为他不知道往那里去。如果先生不以弟为矫枉过正,我真要承认说,没有一个神的仆人曾定了自己的路线要如何行又怎样行的。神的众仆人都是在原则中跟随的,而非在形式上发展的。

将近三十年来你是专重形式上外表上的吹求,这便是一切问题的症结所在。因为注意形式所以必须模仿;因为致力模仿所以必须造作;为此先生在事奉主的路上,不是在那里「错」了,就是在这里「早」了。

写到这里,我想我说的已经够多了。就此搁笔,但愿主因着他舍命流血的爱怜悯我们。

并请
主内安

弟黄渔深


从哈同路到南阳路—致倪柝声先生七封公开的信(第四封 论教会的正统问题)

第四封 论教会的正统问题

倪先生平安:

这是弟给先生的第四封信,在这里我们要谈谈教会的正统。关于这一个问题,本来不能成立,弟原不拟多费笔墨,但是为了真理的见证,以及许多爱主的兄姊因着你的话而产生的误解,弟不得不续渎清神。如果我的话有失常之处,愿主的血遮盖我。

在宗派的问题里弟以为先生一面反对宗派,一面建立宗派。你攻击宗派的形式,你却发扬宗派的精神。弟不过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盼兄有所觉醒。
在样式的问题里,弟和先生不能同意之处,乃是你把榜样代替命令,放下属灵的原则,着重外面的技术;一面批评别人不合山上的样式,一面好像强调自己乃是示范的教会,为此我们不能不有所论列。在路线问题里,你今天走保罗的路,明天又走彼得的路;你在工人的路上举棋不定,你又呼喊教会的路线,使多少弟兄姊妹不安本位,寻起效尤,是以不得不有所辨正。可是正统问题呢?从先生口里说出这样的话,弟实在感觉有些惊异了。

我们姑勿论你在这个问题上有无根据新的亮光,发表什么高见,这个问题的本身已经十分荒谬!因为启示录二三章的七教会是教会的预言,并不是教会的宗谱!在人的组织里天然的有嫡系,在神的家庭中怎么能有正统?以往的日子张巴拿巴发起了「真耶稣教会」像「真张小泉剪刀铺」一样的被人引为笑谈!想不到在真理上渊博的先生,竟然发明了「教会的正统」,这岂不是和「真耶稣教会」一样的荒唐?

从基督徒的生命来说,只要是重生的人,个个都是嫡系,个个都是正统。你也曾说过:「有一个弟兄,他是重生的人,你能说他不是弟兄么?清楚的人是弟兄,不清楚的人也还是弟兄。请你记得,他住在家里是我的弟兄,他跌在马路的沟里也还是我的弟兄,千错万错,只怪我的父亲生他。」(教会的正统七六面)这是千真万确的话,弟十分拜服!为什么一转到教会的问题,你不是闹立场和界限,你就是闹样式和正统!我相信真正的教会决不该因样式的差别而彼此否认彼此定罪!更不该因表现的不同而自称嫡系,自称正统!因为基督徒是根据重生的生命,教会是那些重生的人的组合。个人的基督,既无所谓嫡系;团体的基督,也该无所谓正统!

再者关于亚西亚的七教会的事,先生太注意预言的成份,而忽略了其它的教训,兹略陈一二,藉以就正于先生。

(1)亚西亚的七教会,就事实说,乃当时实有的七教会。
(2)就立场说,每一教会为一单位,既没有纵的衔接,也没有横的连系。
(3)就性质说,此乃当时教会的七种状态,以作各教会的预示。
(4)就时间说,此乃地方教会在历史中七种不同的景况,可能在全时间中,七种不同的表现,也可能在同一时间中七种不同的表现。
(5)就空间说,此乃七个区域有代表性的地方教会,表明历史中必有的现象。
(6)就教训说,此乃基督致任何地区,任何时间的信徒之书信。
(7)就意义说,此乃代表各地区各时间之各教会。

根据这七点看见,我们可以得两个结论。

(一)这七教会的特征,可以找出横的比较,也可以寻得纵的线索。但不要因着纵的线索而忽略横的比较。

(二)这七教会的实况,是表明空间上地方教会的差别,与时间上教会历史的特征。

先生在这里只注意纵的线索而忽略了横的比较,为此你把教会的预言当作宗谱,所以就喊什么正统不正统了。如果我们不太过份注意时间上的直线,也肯留心空间上的平面,我们不能不承认这七教会的景况,既是第一世纪末叶同时并存的情形,为什么不能是每一世纪各教会所同时具有的状态呢?如果我们只强调七教会的景况为教会历史的七期,试问,在以弗所教会时期是否该时期中的众教会都是具有以弗所教会的特征?难道那时期的各教会都能爱心退后如出一辙么?别迦摩时期的众教会都是服从异端学效巴兰吗?

问题在这里很简单,如果我们不单看见时间的纵线,也看见空间的横线,我们就不会把教会历史编成年谱,列成宗支,闹些谁是嫡系,谁是正统的花样。

在这里我们放下真理的根据,再想想这样宣传的影响。你标榜教会正统的结果,不是叫信徒轻看这个,就是重看那个。可能造成轻此重彼,也可能造成舍此就彼!一面产生骄傲与轻藐,一面又产生混乱与纠纷!这难道是神的启示?这难道是主的托付?

除了这两点以外,在基本的原则上,我还有三件事,请教先生。谨分述如下:

(一)工人的工作应是造就而非败坏

圣灵藉保罗在哥林多后书中告诉我们一个关乎工作的原则,是为造就不是为败坏!神今天给我们恩赐权柄是为了什么呢?你是神的仆人,我相信你通达这些真理,你高喊教会的正统所产生的结果,也许是先生始料所未及。你纵没有一个要败坏人的心意,但是你却得一个「叫人有妨碍」(林后六3)的后果。

你在教会的正统十一面里曾说过:「今天世界上教会,分作三大类,一类是世界的教会就是天主教。一类是国立教会,就像圣公会,路得会等。一类是独立教会,像卫理会,长老会等。在天主教里有神甫制度,在圣公会里有圣品制度,在独立教会中有牧师制度,我们所看见的都是有居间阶级在那里包办一切属灵的事。但是神所要设立的教会乃是能放得下整个福音的,凡是把整个福音放下去就要被炸掉,那算不得是教会。」这些话虽然比你在教会的立场的谈话中的言论为轻,但你在这里也否定了一切的教会!这是造就呢,还是败坏呢?

如果主恩待今天的教会,能给先生以新的光照,不以正统自命,而以圣徒为念;放下狭窄的立场,推进普遍的供应,这个造就将有何等的伟大!这个贡献将有何等的宽宏!

(二)信徒的本份应是得胜而非脱离

我曾留心读过七教会的书信,在任何没落荒凉的景况中,主只呼召我们得胜,主并没有叫我们脱离!老底嘉的教会,堕落到主被阻于门外,但是主却在叩门要进来,不是要信徒出去。这些年间,你一直定众教会的罪,说众教会都不是教会,招呼大家离脱,弟以为这是违反基本的原则的,不会是主所吩咐的,也不会是圣灵所许可的。以往的日子你高呼「离宗派」,后来你又高喊「拣教会」,你在教会的正统中七三面说:「我们今天生在这时代,就有一件很特别的事,就是有四种不同的教会,可以给我们拣选。如果我生在十四五世纪以前,我们除了作天主教的人之外,我们没有路走。如果生在十八世纪,我们可以拣选作天主教的人呢,还是更正教的人。到了前一个世纪的时候,在一八二八年你就看见非拉铁非来了,弟兄们起来了。那么,我要作教友,有三个可以拣选。但是一九二九年下半期,老底嘉进来了。我们今天在这个世纪当中有四种不同的基督教,这四个里面都有得救的人,有的比较好,有的比较坏,神把我们摆在这里,我们能够拣选。」我真觉得希奇,离宗派有理可言,因为你说宗派是罪恶。「拣教会」真不知道何所根据?因为每个教会都有得救的人,纵然一个教会十分失败,主只要我们得胜,没有要我们离开,你为什么倡导拣教会呢?

潘汤说,将近百年前,有一位名叫古罗夫思(A. N. Groves)的,曾说,如果主见我在这样的一个教会里,要问我,伊莱贾阿,你在这里作什么?我要回答说,主啊,我看见你在这里拯救罪人,并使信徒成圣,我到了你所在之处,我想这是稳当的,潘汤又说:「即为撒狄与老底嘉那个样子主并没有命令任何信徒脱离其中的一个,所以凡依从圣经的信徒,必不肯采取任何行动,自陷于任何地方主义,也必拒绝从新创立一派。」潘汤是先生所钦佩的人,不知先生对于他的这一番话作什么感想?

(三)地区的教会与属灵的教会是相辅的不是抵触的

除了上述两个原则之外,还有第三点是弟不敢苟同的,就是你不仅以正统自居,而且以地方为限。你说:「我愈过愈清楚,比地方大的不是教会,比地方小的也不是教会。」(教会的正统七五面)这一点弟预备在教会立场中与先生再作详谈。在这里我要请问,地区的界限会把属灵的教会变成不是教会吗?

严格的说起来,地区的教会不过是属灵教会的局部,属灵的教会是众教会的大成。地区的教会与属灵的教会是表里的,是相辅的,绝不是抵触的,也不是冲突的!

你在教会的正统七十六七两面上说到一件事,你说:「抗战前我在昆明,有一位弟兄叫我去谈话……他见我的时候说,你还记得不记得,我在上海问你一个问题,你还没有答我,我们应当合作不应当分开。我就说某某弟兄,我说你有一个会是某某会,我是没有份的……我也有一个会,我是里面的一个,保罗也在里面,彼得也在里面……我那个会好大,所有在基督里的,大的小的都在里面。我说某某弟兄你和我有一个分别,我只建立一个会,你要建立两个会。」也许你以为你的话十分澈底,但是当我读的时候我一直的觉得有点夸张!请问别人都是建立两个会,唯独你建立一个会?难道我们工作的区域的教会,和我们成长的属灵的教会是两个吗?二者不是相辅的是抵触的吗?你在真理上如此通达,为什么把地区教会和属灵教会混为一谈呢?

如果你不以我为过份,有的人曾经建立七八个会呢!慕勒先生在会以外还建立一个院呢?我再说,这些会是工作的会,与属灵的会是不冲突的呢!

匆此并候
主内安

弟黄渔深


从哈同路到南阳路—致倪柝声先生七封公开的信(第五封 论教会的立场问题)

第五封 论教会的立场问题

倪先生:

关于教会的立场问题,在敞开的门第二十期里发表了你的谈话。你强调教会的立场,好像二千年来的教会都没有立场,全球的教会都不够立场。天主教不是教会,更正教也不是教会,只有从哈同路到南阳路的教会,够上立场了,算得为教会了。在哈同路以前的教会没有取得「合适」的立场,因为没有以地方为界限;在哈同路以后的教会,就是愿意以地方为界限,也不能取得「合法」的立场了,因为那个资格已被你们占去了。这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先生所建立的教会,成了天之骄子,你真是得天独厚了。

在教会立场的谈话里,你劈头便强调教会,抹煞个人,用玻璃杯和玻璃片来说明教会与个人之不同。弟读了又读,既找不到圣经的根据在何处,也寻不着事实的凭证在那里?

照圣经看,或从教会历史来看,弟以为:神的祝福,神的圣灵,神的光,以及主耶稣自己的生命,都是先在个人里,然后扩大在教会里。如果个人没有祝福,没有圣灵,没有光,没有生命,就是教会永远不会有祝福,有圣灵,有光,有生命。你说「神把许多属灵的东西给我们个人,这个问题还不大,」(敞二十1)这是正确的吗?

实在说起来,教会和个人是不能分割的,这二者之间有分别,但是不能分开。从使徒时代起直到今天,我们看见神的祝福,神的光,都是先给个人,然后影响到教会。从保罗,奥古士丁,马丁路得,潘汤,达秘,慕迪以至先生,那一个时代不是个人先得祝福,先看见光,然后影响教会的呢?教会是一个被建立的机构,个人纔是被使用的器皿。教会是立体的,个人也是立体的;教会是被建立的立体,个人是被使用的立体。教会的元首在天,个人也与基督一同坐在天上,你怎么用玻璃片比喻个人呢?并且圣经中只有个人作器皿,而不是教会作器皿,你怎么用玻璃杯形容教会呢?

不止如此,你还有点过甚其词的说,教会的立场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我和许多弟兄姊妹来往,如果那些弟兄姊妹不是教会,就是一个极大的损失。」(敞二十1-2)这不仅是无根据的话语,这实在是有作用的论调。试问圣徒和圣徒的交通是以个人为单位,还是以教会为单位的呢?我们和许多弟兄姊妹来往是以「基督生命」为根据呢?是以「教会立场」为条件呢?

如果我们把你前面的话与后面的话对照,你一面强调教会立场的严重性,另一面你否认一切的教会为教会,这样你们便可以不同一切有生命的人有所交通,有所来往了。这样的不来往,便成了名正言顺的事了,这是多么可悲呢?

照弟所能理解的真理,主是特别注意个人的。启示录中的七封信是写给七个教会的,也是写给七教会的使者的。保罗的书信有写给教会的,也有写给个人的。罗马书就是写给「在罗马为神所爱奉召作圣徒的众人」的。哥林多前书是写给哥林多神的教会的,但是还有「以及所有在各处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保罗没有一个意思像先生一样,必须够上「教会的立场」我才与他们交往,否则就是一个极大的损失!

如果主今天来到我们中间,我要问主说,「你和我们同在,你也和那些所有奉你的名聚会的人同在吗?」我想主不会回答说:「不!我不和他们同在。他们虽是圣徒,但是不彀教会的立场,所以我不能在他们中间!因为他们不是教会,我和他们来往是一个极大的损失!」

现在让我们先谈谈

(一) 教会的定义

关于教会的定义,我知道先生是通达的,但是一叶避目,你可能被蒙蔽了。
什么是教会呢?照着潘汤(D. M. Panton)的意见(我知道他是你所钦佩的人)「教会是圣灵从世界中召出的一班人,包括基督两次降临之间,所有重生的人……照信条说,他们是信徒;照性情说,他们是弟兄;照品格说,他们是圣徒;照行为说,他们是门徒……这是一个超凡的团体,他唯一的根基,就是神而人的耶稣基督。他的实质,乃是重生时圣灵所赐共同的性情。全世界是教会的所在地,因为叫人重生的圣灵在那里,那里就有教会,他是神所诞生之奥秘的基督。」

如果我没有记错,你曾在一次的讲台上也讲过什么是教会。你说:「教会是基督加上基督,他的公式是减去一个亚当,加上一个基督,减去无数的亚当,加上无数的基督,这就是教会。」试问一个教会能不能因着立场的问题,就变成不是教会了呢?

以往的日子,你指责众教会为宗派,好像说他们「多」了一些东西,如基督以外的名称,信条等……所以不是教会。今天你又来了一个相反的论调,批评众教会不是教会,好像说他们是「少」了一些东西,如圣灵的权柄,地方的界限等……所以不是教会。多一点不是教会,少一点也不是教会,「比地方大不是教会,比地方小也不是教会。」(教会正统75)「世界没有教会,所以天教错了;国没有教会,所以圣公会错了。」(敞二十10)「人若顺服在神的权柄的底下,天主教就设立不起来,更正教也设立不起来,像现今在中国的一百多公会,在世界的六百多个大团体,五千多个小团体,都不能设立起来。」(敞二十13)根据你这些言论,好像在你以前二千年来都没有教会!今天一切称为教会的都不是教会!因为天主教和更正教都是因着人不服神的权柄而设立的,所以都不是教会。只有哈同路到南阳路的教会是教会了!

不仅如此,在先生倡导地方教会以后所兴起的教会,也不是教会,因为不够立场。「有人说他要供应人属灵的粮食,但是供应人属灵的粮食不够立场设立教会」(敞二十10)所以某某堂不是教会。「或者说我们在上海有一个教会,不站在公会的地位上不站在宗派的地位上,不站在任何的东西上,只站在上海的地位上……我告诉你……也可以领人得救,也可以讲道,造就也许行,但是……不能成为教会。什么缘故呢?因为上海为立场的教会那个资格,已被人拿去了。」(敞二十11)所以某处教会也不是教会了,说来说去只有现在的南阳路的教会是教会。

我知道我们在这里观点的差异,是在于「教会的界说」。一个是指属灵的教会,一个是指地方的教会。可是让我请问先生,我们能不能说从属灵的教会说他是教会,从地方的教会说他便不是教会了呢?

(二)教会的条件

你在教会的立场的谈话中提到教会的条件,你说,「请记得一千个人可能是一千个「个人」而不是教会,请记得一万个人也能变成一万个「个人」,而不是教会。所以教会在神面前有另外的条件在里面。」(敞二十3)下面你就提到「两个基本的条件」。你说「两件都必须有,纔能成功作教会。在新约圣经中明显给我们看见的,有两个基本的条件,第一就是圣灵的权柄,第二就是地方的界限。」

先生在这里的话姑勿论在立论上有无根据,比起你在教会的正统七十七面上的话,「什么时候我们把其它的东西拿进来,加上几个条件,就是宗派。」这岂不是前后矛盾?不知先生如何自圆其说!

如果先生为教会在新约中所找出来的条件是准确的话,不仅教会历史里没有教会,今天没有教会,连圣经明文所承认的教会也不是教会了。试举哥林多的教会为例:从地方的界限说,哥林多是彀立场的了,是符合第二个条件了;但是哥林多教会的情形,并不符合第一个条件,就是圣灵的权柄。照你的话,按外表说他对了,但按内容说他却不是。

你说:「教会从起头到末了,只能有一个权柄,有一个能力,有一个生命,就是圣灵。只有一个圣灵的生命,只有一个圣灵的能力,只有一个圣灵的权柄。」你说:「与你争执的不叫身体,一个地方教会能不能显出来,乃是看能不能顺服圣灵。这种顺服一显出来,教会就显出来。所以请你记得,如果有一个弟兄,欢喜凭自己说话,欢喜凭自己定规,在这里就破坏了圣灵的权柄,破坏了基督的身体,破坏了教会,这一个地方就没有教会。」(敞二十5-6)根据你的话哥林多教会已经不成为教会了。因为哥林多的教会,不仅有「争执」,哥林多教会甚且有「纷争!」「革来氏家里的人曾对我题起弟兄们来说,你们中间有纷争。」哥林多教会已经不成为教会了。

再者,你又说:「今天在这里有好些年长的弟兄。比方杜弟兄说,我在教会中二十年了,所以我可以出一个主意,或者发起一件事,你就看见在这里多了一个东西出来打岔。这里出了一个杜弟兄,这里没有圣灵,也没有教会。」(敞二十3-4)但哥林多教会的情形,不仅是有人「打岔」,简直是有人「打官司」,告到不信主的人的面前。你那里出了一个「打岔」的杜弟兄,就没有圣灵,就没有教会,哥林多教会出了两个「打官司」的信徒,哥林多更该没有教会了。

好了,说到这里,我要向先生所说的话,应该彀清楚了。如果先生不以弟的话为刺激,我要说,神承认哥林多的教会为教会,圣灵承认哥林多的教会为教会,保罗承认哥林多的教会为教会。照着先生所规定的两个条件说,倪先生不承认哥林多的教会为教会了。也许有一天你碰见保罗的时候,你要说,「保罗兄,你错了,哥林多的教会符合了地方界限的条件,而不符合圣灵权柄的条件,那不是教会,那不过是半路凉亭而已!」

(三)教会的界限

除了条件的问题,现在再谈谈界限的问题。你不仅给教会加上条件,你也替教会划了界限。你说,「每一个城只能配上一个教会,像一个丈夫只能配上一个妻子一样。」(敞二十10)因为都得配上一个地方,那个地方配不上,就不能建立教会;没有地方,就没有教会,因为神以地方的界限作立场,是再清楚没有的,上海只能有一个教会。」(敞二十11)你又说,「一个女子嫁给人作妻子,和嫁给人作妾有什么分别?我告诉你们,除了地位之外,甚么都是一样。」(敞二十12)

根据你在这里所说的话,你确定了教会的界限,一个教会配上一个地方。换句话说,一个地方只有一个教会,其余的都不是教会。试问,在先生没有看见地方界限的亮光以前的教会,到底算什么?教会在地方将近两千年了,顶希奇,神到现在才让我们的先生看见地方界限的光这未免太迟了。

单以上海为例证,有些教会已经有百年以上的历史,哈同路到南阳路的聚会尚不足三十年,别的教会都没有取得地方立场的资格,惟有你们的聚会取得了这一个资格;别人都不彀这个界限,只有你们适合这个界限了。

如果你真是以地方为界限,你也只该到没有教会的地方去设立教会。你似乎不该在有教会的地方重起炉灶。你所说的那个「地方的名义」别人没有用,但是那个「地方的实际」却配上了别人的教会。在这里顶多你只该根据你所看见的光,指出他们名义上的错误,不该叫某某会而只能称为某处的教会。却不应当「攻其不备」的夺取以地方为界限的名义,而别树一帜;并且公开的宣称,你们都彀不上地方界限的立场,也没有地方为界限的名义,你们都错了,只有我们完全对了。

你们今天的行动,恕我在这里根据先生的话,扩充你所说的比方。你们好像一个懂得法律的女子,夺取了人家没有按法律手续取得合法地位的妇女之丈夫一样。这在法律上固然有理,但在人道上却是无情;这是残酷的手段,这是不仁慈的行为。须知这些没有取得合法立场的妇女,纵然在法律上不彀妻子的名义,但在实际上却已取得妻子的地位了。你们今天一面高唱地方教会的名义,一面抹煞别人在地方上教会的实际,这难道是通达的?

假若我没有看错,先生在这里所说的「地方界限」,纵然是百分之百的对了,也只应当把地方教会的光供应给全教会,决不应当标新立异认众教会为不合法,为无立场。神在任何时代,赐人以新亮光都是为了造就历代的教会,难道神在本时代,赐先生以新亮光,是为了推翻历代的教会吗?弟兄会的古德门在基督徒合一一书中的第九面说,「难道从第一世纪,直到十九世纪之初,并都没有众教会的存在?难道当今除却我们这奉主名聚会之外就没有其它是神所承认的?」如果我们不另有抱负,肯以众教会为教会,算他为软弱的教会,算他为有欠缺的教会,为名不正的教会,而愿给以真理的供应,这是多么大的祝福,多么大的荣耀。

但是何等的可悲,先生在教会的立场上,看见了地方界限的光,不但不肯给众教会以供应,反而血口喷人说,众教会都不是教会!你要移民出去,把在上海福州训练的弟兄姊妹送出去,再重起头建立所谓地方教会。一面与众教会隔绝,一面从众教会中拉人,我的先生:求主愿谅我这样说,你所看见的地方界限的光,纵然没有看错,你们的路也走错了。你不是在那里建立地方教会,你是在那里建立「地方教会宗」,建立「地方教会派」。是不是?

(四)教会的数目

你不但强调教会的立场,你更强调教会的数目,「上海只能有一个教会。」在福州问题上你还说,「若是教会,岂有一个地方两个教会的事?」为此你不承认福州教会为教会,而说他是「半路凉亭」。这么一来,立场不对的都不是教会,立场对了也只有一个是教会。敬爱的先生,这是真的吗?

为着这个问题,我曾留心的温习我所读过的圣经,也曾留心的读过你的言论,我知道先生坚主一个地方一个教会的根据有两点:一个是「文法」的,一个是「表号」的。按文法说,一个地方的那个教会是单数字,是教会,不是众教会,是Church不是Churches,是Ekklesia不是Ekklesiais。按表号说,一个地方一个教会,正如一个地方一个灯台。以弗所没有两个灯台,所以以弗所不能有两个教会。

敬爱的先生,从文法说,从表号说,你的看法并没有错,但是我们把文法上教会的单数字解成「形式的独一」,把表号上的一个灯台解成「外表的唯一」,这是需要解经的学者们来一次商榷的。弟是学习明白圣经的人,我承认我所看见的光不彀,但是你这样说,我总是不敢苟同。兹就管见所及,质诸高明,望有以教我。

(1)文法上的单数字

就弟所知,文法上字的单数与复数,有时不一定解成「一个」和「许多」。在这里我可以举两个例。

(1)在希伯来文里,有一个在中文译作「神」的字,名Elohim(以罗欣)在旧约中用了两千多次,这是一个复数字,但我们却没有意思说那是指着「众神」。

(2)「基督」这一个字是单数字,但是保罗说「我活着就是基督。」每个长大的基督徒都可以说「是基督」,你也说过「无数的基督」,但是基督一词乃是单数的字。

根据这两点,我喜欢借用司可福对于Elohim(以罗欣)这个字所下的定义。他说,「按正确的说法,这是一个独一而复数的名词。」他是独一的,他又是复数的,他是一他又是三,他是三他又是一,他是三而一的神。

不仅关于神的奥秘是如此,基督也是如此。在文法上他是一个单数字,但在实际上,他也是复数的基督。如果我们说得正确一些,基督也是独一而复数的,他是「一」他也是「众」,在这里借着十字架的分开,一成为众;在这里又借着圣灵的洗,众又合为一──成为一个身体。

教会也是如此。按灵意说,基督的身体,只有一个。「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但按实际来说,地上仍是有众教会,教会也是独一而复数的。

我说到这里并没有忘记,你所侧重的教会形式。你的意思是许多地方可能有许多教会,而在一个地方只能有一个教会。先生在这里根据文法上的单数字,把教会限为一个地方一个教会,你或许忽略了这里的一,只是文法的单数,而不一定是实际的单数。如果我没有看错,这里教会的单数字所代表的「一」,应该是「一体」的一,而不一定是「一个」的一。是「合一」的一,而不一定是「独一」的一──神可能是以地方为「单位」把许多教会看为一个教会,神不一定以地方为「界限」,只承认那地方的众教会中的一个教会为教会。

(2)表号上的一

先生定规一个地方只有一个教会的原则,一面是根据文法上的单数字,一面又根据表号上的一个地方一个灯台,请问关于灯台的「一」和「七」是实数的呢,是表号的呢?

众所周知,启示录是一本讲表号的书,我们怎么能把预言的表号当作实际的范畴!如果一个地方只有一个灯台,是指着实数的一,那么圣经中只题到七个灯台,是否地方的教会只该有实数的「七」?从表号说,各地灯台的七,如果不是指数字上的实数,一个地方一个灯台的一,也不应当解成数目上的唯一!如果我没有看错,弟以为一个地方的一个灯台,应该是指着一个地方教会的「合一」!正如以世界为范围地方教会虽有许多,但身体只有一个!这是地方教会属灵合一的一,不能是地方教会实数的一!

从实际来说,像上海这样的地方,教会只有数目上的一是不可能的事。神的儿女们虽然有不同的聚会处为着聚会,但是大家如果肯在主里彼此接纳,彼此相爱,仍不失为基督内的合一。未悉先生以为然否?反之,像先生这样抹煞一切,高举自己,才正是破坏了这个属灵的合一呢!

此请
主内安

弟黄渔深


从哈同路到南阳路—致倪柝声先生七封公开的信(第六封 论教会的权柄问题)

第六封 论教会的权柄问题

倪先生平安:

现在让我们谈谈教会权柄的问题。

关于权柄的问题,先生在敞开的门二十期中所发,表的谈话,我承认在原则上我没有误解!你说:「只有圣灵有权柄」,这是千真万确的事!但是在实际上这权柄的出口不能没有问题。你说:「年长的弟兄在神面前的学习多,认识神的权柄多,圣灵容易从他们身上流出去。」这只是比较的这不能是绝对的。这里出口的问题,被执行的问题,一有了事情,下面的一切措施,都要失了根据!甚且造成错误!

在权柄的执行上,你和你的同人用了两个字,我有些不能明了之处,望先生有以教我。

(一)安排

「……因为教会的工作和事务,在最近有一些新的安排……」(执一5)
「主体责任的安排,」(执一6)
「你们不要把这些看作组织,如果是组织,愿神怜悯我们。我们百分之百不是组织,乃是安排。」(执一7)
「我们承认我们的安排有不彀准确的,但你若学习顺服,总是有益处的。学习顺服不如你的人,是特别需要主怜悯的。弟兄教妹们,不管教会的安排对不对,负责的人,老练不老练,你若愿顺服,你便在圣灵的管治下得益处。」(执一8)
「所以我请求在教会中每一个人都是听命而行。」(执一8)

根据上面的话我们可以知道三件事:

(1)这些安排是「教会的安排」!
(2)这个安排是关乎工作事务,是近乎组织而不是组织的。
(3)这些安排不一定准确,但是必须听命顺服。这样便可以在圣灵的管治下得益处。

我曾留心读过圣经我没有看见你们所谓「教会的安排」。我只看见保罗对于他自己行程的安排,(使二十13)对于哥林多教会事务的安排。(林前十一34)前者是工人对于本身事务的安排,后者是使徒对于教会事务的安排,除了这两个安排我们只能看见──

(1)主的安排
「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无男,男也不是无女。」(林前十一11)这是指着男女的两性,是主在创造中所安排的。

(2)神的安排
「但如今神随自己的意思,把肢体俱各安排在身上了。」(林前十二18)这是指着神在身体上的安排。按肉体说,每个人身体上的肢体的部位和功用,都是神所安排的。按灵意说,「你们就是基督的身子,并且各自作肢体。」(林前十二27)很显然的,这是指着全教会或一个地方的教会的恩赐的运用,主体的责任,都是神所安排的!不是使徒的安排,也不是什么教会的安排。

如果我们把教会看作身体,我们就可以看见他的结构何等自然,他们的动作何等和谐。关于他的一切联络与形成,丝毫都不是人所能为力的。人只能加上装饰,人不能加上肢体,人如何不能更动肢体的部位,人也不能更动肢体的功用!个人在这里不能有什么身体上的安排,团体在这里也不能有什么关乎身体的定规!用「教会的安排」这句话作为主体责任的规定,并叫人听命的理由,是不彀根据的!

再者,如果先生和先生的同人意味着教会的安排,就是圣灵的安排,因为「教会的立场就是圣灵,」(敞二十5)「能发表圣灵的意思的那个纔叫作教会。」(敞二十4)假定这个原则是千真万确的,这个实际在你们中间也是千真万确的,这里还有两点是弟所不能明了的!第一是在实际上你们既以自己为圣灵的出口,教会能发表圣灵的意思,请问你们为什么说,「这些安排不一定准确!」既不一定准确,就是证明不一定出于圣灵;既不一定出于圣灵为什么叫人「必须听命顺服」?并且还说「这样便可以在圣灵的管治下得益处!」这是不是前后矛盾?这是不是牢笼无知?

第二,在原则上你们把教会和圣灵解成表里,也是没有圣经的根据的。如果这是指着属灵的教会,当无疑问;如果是指地上的教会,实在牵强!你说,「圣灵所不在的地方,就是教会所不在的地方,教会是主的圣灵可以借着他毫丝没有搁阻表明他意思的地方。」(敞二十4)这是真的吗?从地方教会说,推雅推喇的教会是如此吗?撒狄的教会是如此吗?加拉太的教会是如此吗?哥林多的教会是如此吗?

当我们回到使徒时代教会初期的时候,在使徒行传中,除了使徒作圣灵的出口有圣灵的权柄外,所谓教会代表圣灵的权柄,我尚没有找到例证。并且在使徒行传十五章使徒们在致外邦弟兄的书信中,尚有这样的话,「因为圣灵和我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使十五28)从这一句话我们可以看见两件事:一是圣灵可以独立的地位有所定规,不一定教会和工人所定规的就是代表圣灵所定规的!二是如果有清楚的圣灵的定意,我们是不能说这些安排不一定准确的!所有的问题都在这里,如果我们没有清楚那些安排是出于圣灵,我们不该说教会发表了圣灵的意思,并且要大家必须顺服,只有听命。如果我们清楚了那些是圣灵的安排,我们不能说这些安排不一定准确!属灵的事是不能假借名义的!属灵的事,也是勿须故作谦逊的!

(二)配搭

除了安排以外,你们又用了第二个字,似乎比安排还要厉害,这两个字就是配搭。在执事二三两期中你们说:

「我们的工作和事奉必须是配搭的,并且必须是配搭在教会里的。我们总该知道我们无论大小不过都是一个肢体,并且是互相联络作肢体……我们该有一个很深的感觉,觉得自己是不能独立的,是不能缺了同作肢体者的配搭的。」(执二30上)

「为着这个缘故,我们这一次在上海和在福州聚会的时候,是这样的注意配搭。因为如果不能配搭,就没有用处。从前你走你的路,他走他的路,现在非配搭在一起,就不能好好的作。」(执三77)

「所以我们今天的要求,不只同工要有配搭,就是负责的也要有配搭,所有的人没有一个可以自由选择的。」(执三78下)

这里的话,我真是读了又读,愈读愈胡涂,愈读愈不明白。根据你们的话,我可以把他归纳为两点。

(1)你们以为在教会中的事奉和工作,是必须配搭的,是不能自由选择的。
(2)为此,你们不仅注意配搭,并且要求大家在配搭下忠心。(执三78下)

在这里我要请教四个问题。

第一,身体上的配搭是神的事呢?是人的事呢?

我曾留心的温习我所读的圣经,我却没有找到人在身体的配搭上作了什么事。只有「神配搭这身子。」(林前十二24)这个配搭是神权的,不是人为的。是神亲手的工作,无须找出口或代表人的!在这件事上神没有传达权柄的人!人可以在神的事上越权,越到极处,但是人却不能越到一个地步,代替神在身体上作配搭肢体的工作!这不拘是指着人的肉身或基督的教会说的。
如果我们不明白圣经而有常识的话,我们也知道肢体的配搭这句话,只能作为「神定的事实」而不能当作「人为的行动」!若人能在肢体上作配搭的话,这就不是一个真的身体,而是一个假的偶象!

第二,身体上的配搭是先天的呢?是后天的呢?

我们不仅可以根据圣经晓得肢体的配搭是神的事,而不是人的事;我们也可以根据常识晓得肢体的配搭是先天的而不是后天的!没有神先天的配搭,就不能成为一个身体。绝没有一个不完整的身体,是有待于后天的配搭的!为了肢体的毛病,后天可以「治疗」;为了肢体的残缺,后天可以「整容」,我们从没有听过在肢体的问题上有所谓「人工的」配搭的!不是先天配搭的就「不成」身体,能在后天配搭的就「不是」身体!先生曾任药厂总经理,不仅明白药理,当亦可了解「生理」!我们要小心制作偶像,我们也小心成为「始作俑者」!所有后天的配搭按常识说,不是塑像,就是作俑!未悉先生以为然否?

第三,身体的配搭是自然长成的呢?是勉强安置的呢?

关于身体的奥秘,实在彰显了神的荣耀,因为他是自然的成长,不用我们担心。虽然我们不晓得「骨头在怀孕妇人的胎中如何长成,」(传十一5)但是到了时候他就全备的完成了。这是造化的,这是神工的,人没有在这件事工作什么!所谓:「不生者能生生,不化者能化化,」不过只是商业上宣传的技俩而已。

在人的肉体上是如此,在基督的身体上也是如此。一个教会所代表的团体的基督,虽没有长成基督的身量,但是一个雏形的身体,极其自然,极其完美。如果人要在这个身体上重新配搭,以手作脚,以耳代眼,并且要人接受这种配搭为服权柄,我真不知道何所根据!这样勉强的结果,不过是造成七手八脚,甚至六臂三头而已!这是妄用权柄,这是违反圣灵工作原则的权柄,但愿蒙恩的人都能在光中看见这是什么权柄!

第四,不配搭在一起就不属于身体么?

因为你是讲榜样的,姑从圣经的榜样来看。使徒时代的教会和工人,就单以耶路撒冷为单位而言,是否「不配搭一起就没有用处」?是否「不能独立的」?在使徒行传八章里我们可以看见执事腓利的行踪。他先下撒玛利亚宣讲基督,后被主的使者引导下到旷野,领太监归主;再后又被主的灵提去经过亚镇都直到该撒利亚,这到底是一回什么事?

因为你们太注重教会权柄的缘故,所以你们就抹煞个人的引导,否认个人的行踪,这在真理上造成「极端」,在团体中达到「极权」!为了要维持这一个「极端」和「极权」,不惜过甚其词!甚至以今日之我反对旧日之我,这是多么可悲?

除了上面弟不能明白的安排和配搭之外,你又提到另外两件事来维持你们执行所谓教会的权柄,这些也都是「超圣经」的!是弟在圣经中找不到根据的!

(一)没有争执

你说:「什么叫作身体呢?乃是你能运用自由的,那个就叫作身体。没有争执,一点没有难处,你要他怎样,他就怎样。与你争执的,不叫身体。」(敞二十5下)

在这里你强调身体的和谐,按常识和生理说,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按着教会的实际来说,是不是在身体的表现上不能有任何争执,一有争执,便不是身体了呢?如果我没有体会错,你的意思也许是指着不能和元首基督争执,不能和圣灵争执,这在原则上是对的!是没有问题的。可是事实呢,往往出于一个人的安排,或出于几个人的配搭,在不能准确的表达圣灵的意旨时候,或是看见光而「光不彀」(执三66下)就有所决定的时候,我们要求没有争执,这是可能的吗?这是公正的吗?这是合理的吗?在不能完全代表圣灵的权柄下,而要求不许有争执,一有争执,便不是身体,我们这样作的结果,是不是要把人造成教皇,要把教会带回天主教的制度呢?

先生熟读圣经,并且夸口说:「全本使徒行传都摆得进我们的工作里,我们的工作也能摆得进到全本使徒行传里,但不过是使徒行传十三章以后的事……这几年我们所遭遇的磨炼难处……前十几章的用处给我们找出来了。」既然如此,我要问你,身体既不能有争执,在五旬节后初期教会,怎么能有「说希利尼话的犹太人,向希伯来人发怨言,因为在天天的供给上,忽略了他们的寡妇」的事。这不是争执是什么?这难道不是身体?

除了弟兄姊妹中,会因问题而有所争执,连同工们也可能有争执。「巴拿巴有意要带给呼马可的约翰同去,但保罗因为马可从前在旁非利亚离开他们,不和他们同去作工,就以为不可带他去。于是二人起了争论,甚至彼此分开。」这不是争执是什么?这难道也不是身体?

在权柄的运用上,我以为先生有点过了度,要在地上的团体中造成「狄克推多」的制度,要达到「为所欲为」的目的。这种永远没有错的态度和存心,难道是神所悦纳的?

(二)没有抵挡

你说:「圣灵的权柄经过教会,是那么自由,那么和谐,好像没有经过一样。圣灵的权柄那么完全的运行,那个就是教会,什么时候有抵挡的拦阻,就不是教会。」(敞二十7下)

这一段话在原则上是无可非议的,可是在实际上,圣灵运行的出口以及传达圣灵权柄的人,却是大有问题的。在圣灵的运用下不能有丝毫的抵挡,有抵挡便不是身体;但在人与人之间,有时需要抵挡,愈抵挡真理愈明。用圣灵的权柄作为工人的护符,以及操权的张本,这是错误的,这也是危险的!
保罗在加拉太书中告诉我们说:「矶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加二11)这不是抵挡是什么?按着彼得的地位,按着彼得的经历,按着彼得的年龄,按着彼得在神面前的学习,按着彼得认识神的权柄,圣灵是千真万确的,可以从他身上流出来。但是他会有软弱,他会有可责之处。另外的一个弟兄看见了他的错误,就当面抵挡他,这难道不是身体?

有一个功课真是我们今天所要好好学习的,就是我们千万不要以为有些圣灵的亮光,就作形式的安排;有了安排,就声称是圣灵的权柄;既是圣灵的权柄,便要大家听命,要大家顺服,不许争执,不许抵挡。有争执便不是身体,有抵挡便视若外人。请问如果你们错了怎么办?一两个人错便叫成千成万的弟兄姊妹都错了,这真是可恨而可悲的事。比如在抗战期间,先生主持生化药厂,有人说你「置各各他于不顾,作D.D.T.之宣传。」试问在这种情形下,仍要人服权柄,这怎么会可能呢?

在权柄问题里先生要造成一个没有争执,没有抵挡的团体,好达到独断独行的地步。用圣灵的权柄作借口,以教会的安排为压力,使一般温顺的弟兄姊妹被左右,让经历不多的信徒被支配,这实在是教会历史中教皇专横的重演,愿主怜悯我们。

关于执事圣灵的权柄,你们正在发动两件事,要「把整个的中国打下来。」(执三78)一是「交出来」,(执一9)一是「移民出去」。(执三71)从工作的观点说,你有这样的雄心是值得叫我们钦佩的。我们真巴不得主把今天的中国交给你们,让我们看见有成千成万的人归于基督。我相信凡真爱主的人在这里只有羡慕,不会嫉妒!但是你们在这里运用人的方法,称为圣灵的权柄;用「地方教会」的名义,达到「地方教会宗」的完成,就是你们的雄心实现了,不过在这末世多一个新宗派而已!为着福音被送出去,我愿意感谢!为着新宗派的成立,我只有叹息!

先生在这个问题上有何见教,敬希有以教我。

此请
主内安

弟黄渔深


从哈同路到南阳路—致倪柝声先生七封公开的信(第七封 教会的接收问题)

第七封 教会的接收问题

倪先生平安:

这是弟写给先生的最后一封信,是论到教会的接收问题的。

问于这一个问题,是先生和先生的同人共二十七位新近的工作。这一件事,也许可以证明了先生将近三十年来,一贯的道路和雄心。你诬蔑众教会为结党纷争,你号召信徒离开;你指责许多教会不够立场,你批评福州教会为半路凉亭,你公然实行接收,来一个吞并。你真是以胜利者的姿态,出现在弟兄姊妹的面前了。

关于这个问题,因为是一个事实和行动的问题,我们置身事外的人,本来不应当说好说歹。但是为了真理的见证。我愿意请问先生三个问题,希望你给我一个答复:

(一)工人有什么根据可以接收地方教会?

照着我对于先生的认识,你是有雄心肯照圣经的话付代价的,你每一次行动都愿意取得圣经的根据的。每当一个新的发动,你总是先看见新的亮光的。这次你和你的二十七个同工接受福州津门路的聚会处 到底根据何处的经节,又根据什么新见的亮光?圣经在什么地方有工人可以接收地方教会的命令?又有什么地方有工人曾经接收地方教会的榜样?

根据你在工作的再思中所发表的意见,工人和教会的关系,可以被教会接纳,可以被教会拒绝。「如果本地教会不接纳你,你也只能绕道而行。」这是你自己的话,这显然是以地方教会为主体。但是曾几何时,你竟来一个一百八十度的转身,工人接收教会,玩一个「反宾为主」,甚至「喧宾夺主」了。你讲教会的立场,请问这是什么立场?你讲教会的权柄,请问这是什么权柄?你讲路线,这是彼得的路线?这是保罗的路线?你讲原则,这是安提阿的原则?这是耶路撒冷的原则?我们在这里只愿知道一件事,就是你这样作的圣经根据是什么?

(二)工人有什么资格可以接收地方教会?

在工作的再思里,你曾说过:「神设立许多的教会,让他们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向神负责,让长老监督弟兄们作本教会的事,乃是非常有益的!」你并提出参个理由:(1)野心的假使徒没有培植势力的可能,「如果所有的权柄都在长老手中,就教皇不知要减少多少罪恶!」(2)异端也不致有蔓延发展的可能!(3)没有成立宗派的可能。这些话是相当清楚的!但曾几何时,先生却出尔反尔,竟以工人的资格接受地方的教会,这是多么叫人惊异的事。请问工人有什么资格可以接受地方的教会?工人如果有资格可以接受地方教会,你所说的那三个不可能的事,都要重演于今日!

恕我在这里说一句伤心的话,先生今天的行动已经蹈入你自己所预言的覆辙。在地位上你有没有培植了自己的势力,俨然教皇!在信息上,你有没有传递极端的真理,近乎异端。一面拆毁别的宗派,一面集宗派的大成!你接受地方的教会,不过是证明你要达到你有计划的雄心,拥上新天主教教皇的宝座而已!

(三)工人有什么理由可以占领地方教会?

前两点,我是问你的根据和资格,现在我在问你有什么其它的理由?没有根据要叫理由失了凭借,没有资格要叫理由无从启口!我想先生是没有理由可说的。

虽然我不能替你想出什么理由来,但是你总有理由。不然你不能在「福州问题」中振振有词的说:「对方偶有失检。」又说:「他们要自己作而不与我们同作,这不是分门别类是什么?」哦!拒绝你们就是失检,不与你们同作就是分门别类?你们到底是谁呢?

纵然没有根据,但是你接收了;纵然没有资格,但是你接受了;照样纵然你没有理由,你也可以占领了。(「接受」是你在「福州问题」上所说的话,「接收」和「占领」是福州教会分裂事件中的话,弟不过是引用而已。)你们到底是谁呢?

除了上面三个问题以外,弟尚有数事不甚明了,望先生给予指示。

(一)半路凉亭,被你们接收后,就变成教会了吗?

照着你在「福州问题」的单张所表示的意见,你说福州教会是一个半路凉亭。「与宗派有别,但是又不与神的其它教会同行。相信地方的独立,而忘记了地上身体的合一。有两个聚会,一在球场后,一在津门路。而各有各的负责弟兄,各有各的独立行政。若是教会,岂有一个地方两个教会的事?」如果你的话是千真万确的,请问你们接受了津门路的教会,就把这半路凉亭的一半(二分之一)变成教会了吗?你们没有接收的时候,她不是教会,一经你们接收,她就是教会了吗?

(二)从教会的立场说,福州的津门路聚会现在算作什么?

根据你在教会立场的谈话中所发表的意见,「一个城只能配上一个教会,像一个丈夫只能配上一个妻子一样。」(敞二十10)「或者说我们在上海的一个教会……只站在上海的地位上,这一个就叫作在上海的教会。假定说,我们与愚之弟兄有争执,让他在南阳路聚会,而我就在北四川路也找一个地方聚会。……但是我不能成为教会。甚么缘故呢?因为以上海为立场的聚会,那个资格,已被人拿丢了。我没有资格。」(敞二十11)请问,你们接收福州津门路的聚会就叫不彀立场的彀立场,不彀资格的彀资格吗?难道他原来不彀立场,一被你们接收就彀了立场?他原来没有资格,一被接收,就有了资格?弟以为如果教会的立场和资格是福州教会原有的,你们就不能给他加添什么!如果教会的立场和资格是你们带去的,按着你的话也迟了,因为那个立场和资格,已经被球场后拿去了。在这种情形之下,我实在不知道你们所接收的津门路的聚会现在算作什么?

(三)发见一个地方教会的名义和立场,便可以取得专利权吗?

在任何时代中,一切在主面前看见光的人,都是把光供应给一切属神的个人或团体的。总没有把他所看见的光当作专利的!当「约翰对耶稣说,夫子,我们看见一个人,奉你的名赶鬼,我们就禁止他,因为他不跟从我们。耶稣说不要禁止他……不敌挡我们的,就是帮助我们的。」(可九38-40)在这里,我们看见人是多么傲慢,又多么狭窄呢!

当保罗和彼得的引导不同时,他们尚能「用右手行相交之礼,叫我们往外邦人那里去,他们往受割礼的人那里去。」(加二9)彼得没有以正统自居,保罗也没有以三层天的亮光为专利。我的先生,怎么在今天当你看见了地方教会的名义和立场,竟一面指责别人为不是教会,一面又实行接收,这真是弟千思莫解的事!难道一经先生的手就叫非教会变作教会,否则不是宗派,就是半路凉亭。试问神把设立地方教会的发明,曾批准了要你享受专利吗?
写到这里,弟的心充满了酸楚!我一想到你在这些年间属灵方面的骄傲,我几乎痛哭失声!我不能否认你是一个天才,我们是望尘莫及,但是这天才却造成了你的骄傲!先生不但在属灵的事上是一个天才,在任何事上都是一个天才。你可以作很成功的神学家,你也可以作很成功的实业家;如果你参加政治,你也是一个很成功的政治家。请你留意,这是天才使然,这并没有什么可骄傲的!说实话,这还不过是在亚当里的东西。因为照圣经的原则看,一个人在属灵的事上富足他一定在属世的事上贫穷的。因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较比光明之子更加聪明。」(路十六8)可见先生在什么事上都是聪明的,这不一定惟恐是出于神!

炎暑肆虐,执笔时汗流浃背!求神怜我无知,愿兄恕我愚忱。附寄十余年前在广州荔枝湾合拍的小照,往事如云,不堪回首,未悉先生尚能忆及否?合照一帧,弟则珍藏迄今,对于先生敬意,一如往昔。所陈七函,乃系教会真理之辩,决非意气之争。弟对先生虽责之严,亦爱之切!区区此心,明智海涵如先生者,必有以谅之。

端此并颂
主内安

弟黄渔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