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二灵程 第十三篇 十架与我

第十三篇 十架与我

全部圣经的要题,即十字架。基督教的精义,全在十字架。教会进行的能力,由于十字架。信仰的实际即信十字架。真基督徒的生活,在于十字架,希望在于十字架。我们作怎样的信徒,唯看我们对于十字架有怎样的关系。十字架的道理既如此重要,无怪保罗对哥林多的信徒说:「我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

一、主在十字架为我死

耶稣所以钉十字架,究竟是何所因何所为呢?圣经明言,「死是从罪来的,」耶稣无罪何以被钉呢?耶稣尝以摩西在旷野举蛇,比方自己被钉,按蛇所以被举,皆是因为有毒,铜蛇无毒,何故被举呢?耶稣既是永生的神,何以暂时被死权辖制呢?这其中的缘故无他,全是为的我们。圣经曾预言,「过六十二个七之后,那受膏者必被灭绝却不是为自己」(,一无所有宜译不是为自己)(但九26)「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唯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五6-8)主在十字架诚然是「为」我们死,是为万人死,他流自己的血,为的是洗净我们的心,除去我们的死行,使我们事奉那位永生的神,](来九14)若没有流血,就不能赦罪;(来九22)但牛羊的血断不能除罪;(来十4)[所以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说,神阿,我来了,要照你的旨意行,——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就永远成了赎罪的事,——我们可因耶稣的血,坦然进入至圣所。」(来十5—9)

仁爱的主如此为人受死,也可说是势所必然的,因为主看这堕落的世界,沈溺的罪人,不能不从他那无量的爱里,使他为人有如此的大牺牲,假若基督不如此为人牺牲,他就不是我们所仰望的救主。所以基督如此为人受死,可说是他至大的仁爱,也可说是他至大的义 行。神最大之爱,即神最大之义,基督如此为人舍生受死,正是从他无量的爱里所显至大的义行。

但耶稣为人死,是一方面的事,不论人信与不信,皆是一样的为他死。凡世界人类,莫不因耶稣的牺牲得了利益,有如世界之文化,妇女之解放?劳工之神圣,平等自由博爱种种的幸福,莫非因耶稣为人牺牲而有的效感。在耶稣的血,已将万人近乎神的障碍除去;且具 改化世界的绝大能力;使世界因其牺牲得了无穷的幸福,耶稣真是为人死,——更是为我死。

二、主在十字架替我死

主在十字架不但是为我死,也是替我死,教中之近代派,只信耶稣为人死,而不信耶稣替人死,以为耶稣死于十架,不过是为人死而作人的模范,或是显出一种恩爱的感力,使世人因他的牺牲,有所取法,有所仿效。所以为人死与替人死是大不同的,尝见有爱国志士,为同胞死,却未必是替同胞死;有多少传道伟人,牺牲了他一生的工夫力量为人死,却不能说是替人死;有多少为父母的一生精力为了儿女。可说是为儿女死,究不能说是替儿女死。

为人死是一方面的事,替人死是两方而的事,即代替者、与被代替者互相交换地位。圣经明言耶稣在十字架诚然是替人死,如言:「神叫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林后五21)「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并且他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林后五14-15)「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彼前三18)

圣经亦屡言耶稣立于罪人的地位,而补偿罪人之所缺,(太二十28,可十45)。其义即言:耶稣与罪人交换地位,或是补缺之意。而且圣经亦有多处明言耶稣是:[担当」,或是「背负」人的罪。若是我们详细考阅,不能不承认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诚然是替人死。

保罗在加拉太书曾说的明白。「耶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了律法的咒诅,——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耶稣基督可以临到外邦人。——」(加三13-14)可见耶稣受了咒诅,就是代替我们,因他的咒诅,得着亚伯拉罕的福。——耶稣受咒诅,我们得福气——我们本当受咒诅,却得了福气;正是因为耶稣代替我们受了咒诅,福气才能临到我们。

一个真蒙耶稣代替的人,即是一个真得救的人,已经得救的人,律法的咒诅,罪孽的刑罚,再不能临到他了。——已经得救,非希望得救,——因为耶稣在十字架,已经代替他们受了所当受的咒诅与刑罚。他所付的赎价,也是与刑罚相抵,他的义行,亦适与律法相称;所以凡在耶稣里的就永不定罪了。

三、主在十字架同我们死

保罗说:「我与耶稣同钉十字架。——」(加二20)又说:「我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罗六6)此言耶稣在十字架上,不但是替我们死,也是同我们死。替我们死,是两方面的事,同我们死不但是两方面的事;也是合而为一的事;即耶稣在十字架上时,我的罪身我的旧人,也是与耶稣一同钉在上面。当耶稣为人的罪受死时,我已经死在耶稣的死里,因耶稣在十字架上所受种种苦刑,不但为我、替我,也是与我一同受的。他在十字架上「是为人人尝了死味。」所以每个信徒,不但可以凭信心指着当日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说:那是我的替身,(代替)也可说那就是我。

同耶稣钉十字架,不但是已过的事。也是现在的事。我们当天天死在基督的死里。耶稣说:「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路九23)一个真基督徒,莫不是「身上常常带着基督的死,好使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身上。」(林后四10)而且不但是将罪身同钉,也是将自我同钉,如保罗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更是在十字架与基督一同献己归神。耶稣在十字架,固然为我们献了挽回祭;我们信徒也当在十字架上将己完全奉献,当作洁净活祭,自今后,不再是自己活,亦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我们死而复活的主活。

信徒若果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就是得了完全的救恩。得有耶稣为我死,是从耶稣得了幸福。得耶稣替我死,是因耶稣得了拯救,而为真得救的基督徒。得有耶稣与我同死,是不但为得救的基督徒,也是为得胜的基督徒;——即与主同死,——旧人已死——已死在基督的死里——身上天天带着基督的死。不但将世界钉在十字架;(加六14)亦将肉欲钉十字架;(加五20)并将自我兴主同钉十字架,自今而后,活着不再是自我,乃是生即基督,无论生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显大了。(腓一20)

基督徒阿,你真知道基督为我死,——替我死——同我死有何不同么?你看人得救,是否仅有耶稣为我死就彀了呢?你有无耶稣替死的经历呢?你已实验与耶稣同死的生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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