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妇女蒙头(哥林多前书一一2~16)

  本章第2至16节集中讨论妇女蒙头的问题。余下的经文则处理与主餐有关的不当行为(17至34节)。本章的首段内容引起不少争议。有人认为保罗所作的指示,只适用于他的时代。有人甚至争论说,经文反映出保罗对妇女心存偏见,因为他是一个独身汉!另有人则只管接受经文的教训,纵使完全不明白意思,也只求遵守其诫规。

  一一2 使徒保罗首先称赞哥林多信徒如何凡事记念他,并坚守他所传给他们的。所谓所传给他们的(或译作传统),不是指多年来教会承袭的惯例和习俗。这里所指的,是使徒保罗蒙启示而得的教训。

  一一3 保罗开始讨论妇女蒙头的事。他的教训是基于一个事实,就是每一个有秩序的社会,都建基在两大基础上──权威和对该权威的服从。世上没有任何社会可以不依上述原则而又能运作完善。保罗谈到三种重要的关系,都牵涉权威和服从。首先,基督是各人的头;基督是主,人臣服于他。第二,男人是女人的头;神将领导的地位交给男人,女人在男人的权威之下。第三,神是基督的头;甚至在三位一体的神来说,也由其中一位站在领导的地位上,另一位则顺命听从。这些领导和服从的例子,是神亲自设计的,这在他安排的宇宙秩序中是基本的。

  首先要强调,服从并不等于次等。基督服从父神,但他并不次于父神。同样地,女人虽然服从男人,但她并不次于男人。

  一一4 男人在祷告或讲道时,若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就是基督。换句话说,这人不承认基督是自己的头。因此,这是十分不尊重的行动。

  一一5 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就是男人。换句话说,这女人不承认男人从神所得的领导地位,并不服从。

  如果全本圣经只有本节谈论这题目,那么意思就是说,只要妇女蒙了头,就可以在聚会中祷告或讲道了。但保罗在其它地方教导,妇女在会中要闭囗不言(林前一四34),她们也不可以教导或辖管男人,却要沉静(提前二12)。

  事实上,到第17节才谈论聚会的问题;因此,第2至16节里关于蒙头的教训,不是只限于教会聚会。这些经文关乎每当妇女祷告或讲道时的情况。她在聚会中应安静地祷告,因为提摩太前书二章8节说明了限制,只准男人公开祷告。在其它时间,她可以开声祷告或默祷。她也可以在主日学时间教导其它妇女(多二3~5)或向儿童讲道。

  一一6 女人若不蒙着头,她大可以剪了头发。女人若以剪发、剃发为羞愧,她就应蒙着头。女人不蒙头,情况就跟把头发剪掉般羞耻。保罗并不是建议她到理发店去,他是指在道德上如要一致,就要这样做!

  一一7 保罗从本节到10节,追溯创造的次序,以说明女人要服从男人。有谓妇女蒙头的教训,只适用于保罗时代的文化背景,却不适用于今天。保罗上述论据却足以完全否定这种观点。男人作领导,女人予以服从,这是神从起初所定的次序。

  首先,男人是神的形象和荣耀,而女人是男人的荣耀。意思是男人是神在地上的代表,负责管理全地。男人没有蒙头,是无声地证明这事实。女人却从来没有得着这领导的地位;她是男人的荣耀,其意思就如温尼所说:“女人使男人的权威成为显而易见的。”

  在祷告时,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否则就等于将神的荣耀盖起来,即羞辱了神圣的主。

  一一8 跟着保罗提醒我们,男人不是由女人造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造而出的。首先被造的是男人,女人乃是由他的肋骨造出来的。这种人类的先后次序,加强保罗认为男人作领导的教训。

  一一9 保罗继而提到创造目的,以确立他的论点。并且男人主要不是为女人造的;女人却是为男人造的。耶和华在创世记二章18节明确地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

  一一10 女人既要服从男人,因此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服权柄的记号就是蒙头,而这里所指的不是她自己的权柄,而是服从她丈夫的权柄。

  为什么保罗要加上为天使的缘故一句呢?可能是因为天使会观看今天在地上所发生的事,正如他们观看在创造时所发生的事。在起初创造时,他们看见女人错误地取了领导的地位,主使男人。她取代了亚当,替他作决定。结果,罪闯进入人类的世界,带来不可言喻的悲惨痛苦结果。神并不希望新的创造重蹈起初创造的覆辙。他希望当天使向下看时,会看见女人服从男人,并以蒙头作为外在的表示。

  或许我们应在这里稍停下来,指出蒙头是一种外在的标记,只有当这标记是象征内在的美德时,才有价值。换句话说,一个女人可能蒙了头,却并没有真正地顺从丈夫。这样的话,蒙头就毫无意义了。最重要的事,是从心底里真正的顺从;这样,女人蒙头就真正有意义了。

  一一11 保罗并非表示,男人完全独立于女人,为此补充说:“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无男;男也不是无女。”换句话说,男女是彼此倚靠的。男女两者需要对方,而服从的观念,与彼此倚靠的观念,并无冲突。

  一一12 从创造的角度看,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她是由亚当的肋骨造出来的。但保罗指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他所指的是生产的过程,男人是由女人生的。所以,神造成这个完美的平衡,表示两者的存在不能没有对方。

  万有都是出乎神,意思是万有都是他所命定的,因此没有可埋怨的理由。这些关系不但由神所立,目的也是要荣耀他。这一切应足以使男人谦卑下来,使女人心悦诚服。

  一一13 使徒保罗向哥林多信徒挑战,自己审察,好定断女人祷告神不蒙着头,是合宜的与否。他要他们凭本能直觉去判断。用意是说女人不蒙着头来朝见神,是不恭敬端庄的。

  一一14 保罗并没有说明本性如何指示我们男人留长头发是可耻的。有人认为男人的头发若自然生长,是不会象女人般长发披肩。男人若留长头发,就会象个女儿家。在大部分的文化里,男人所束的头发多较女人短。

  一一15 本节普遍为人所误解,有人认为既然女人的头发是给他作盖头的,她就毋须用什么来蒙头了。然而,这种教训却完全歪曲了经文的意思。大家必须明白本章其实提到两种盖头;否则,经文的内容就会极混淆了。从第6节,便可见一班。经节说:“女人若不蒙着头,就该剪了头发。”如果应用上述的诠译,意思就是女人“若没有头发盖头”,她就该剪了头发。然而,这是荒谬的。如果她已没有“头发盖头”,怎能够去剪头发呢!

  本节的真正论点,是在属灵和本性之间有类比的关系。神赐给女人一种天然的盖头,是荣耀的,是神没有赐给男人的。这是有属灵意义的。其教训是当女人向神祷告时,她应当带上盖巾蒙头。本性的事,在属灵上也一样。

  一一16 使徒保罗用这样的声明来结束这段经文:“若有人想要辩驳,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神的众教会也是没有的。”不少人认为,保罗指他刚说的,并非重要到必须争辩一番。这样理解正确吗?他是否表示,在教会里并没有女人蒙头的规矩?他是否表示,这些教训并不是绝对的,毋须看为主诫命要女人非遵守不可?这样的诠释,本叫人称奇,但却是流行的说法。这样的诠释也就是说,保罗认为这些指示其实无关宏旨,但他却足足花了半章经文的篇幅来说明!

  本节最少有两种可能的诠释,是与上文下理配合的。其一,使徒保罗的意思会是,他预料有人因这些事情起来辩驳,但他补充说,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即为这些事争辩的规矩。我们不会为这些争辩,却接受是从主而来的教训。另一种诠释,是凯理支持的,指保罗的意思是神的众教会并没有这种规矩,就是女人在祷告或讲道时不蒙头。"

-《新约圣经注释》 马唐纳(William MacDonald)是备受尊敬的圣经教师,在美国和加拿大出版的著作超过六十本,其中多本翻释成外国语言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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