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對婦女蒙頭問題的闡釋

  古代希伯來人的社會,婦女的地位,遠較男人為低。婦女從來不被男人平等看待或對待,她們不能和男人一起吃飯,而是丈夫和兄弟先用,妻子、母親、妹妹則吃剩下來的菜肴。男人和女人也不能走在一起,而是男在前,女在後跟隨著,還要保持一段距離。一般來說,女人都自律甚嚴,謹慎自守,當外出時,從頭到腳,嚴密地蒙蓋起來,所以婦女蒙頭,很早就已經盛行了。

  第一世紀初,婦女蒙頭也成為當時希臘的一種風俗習慣。凡是婦女外出行路時,或在公共場所,教會聚會等,都要以巾蒙頭。按照當時的文化傳統,婦女以巾蒙頭,一方面具有表示順服權威的象徵意義,另方面也在維護婦女的尊嚴,使她們有權在聚會中講話、禱告及說預言。藍賽爵士(Sir. W. M. Ramsay)在他所著(Cities of St. Paul)說:「東方婦女的頭紗,是女人的權柄,尊嚴和榮譽。一個戴上頭紗的婦女,無論到哪裡去,都受到保護和尊重。頭紗使別人看不見她的容貌,若有人想揭去她的頭紗,那就視為極端粗暴的行為。戴了頭紗的婦女,在群眾當中,有超越的地位,她經過的時候,人人都要遷就她,讓她隨意過去。若有男人想要欺侮她,對她無禮,他可能招惹眾怒,群起而攻之,甚致丟了性命。但是若婦女沒有蒙頭,她就被視為下賤人,不被尊重,人人都可以侮辱。」

  在地處希臘南部重要地區的哥林多城,表面上看來人口眾多,經濟繁榮,內裡則道德敗壞,放蕩邪惡。城巿裡充滿著各色各種色情,奢華浮跨的作風,娼妓和不貞潔的女子很多,她們在公共場所是不蒙頭的。還有遭剃頭刑罰的蕩婦,更有在猶太人中間蓬頭散髮的婦女,她們是被丈夫疑為行淫的妻子(民五),以及剪去頭髮的哀悼的婦女(申廿一)。所以在當時社會裡,蒙頭是十分重視的傳統習俗,這不僅表示了婦女在當時所處的地位,也保護了她們的禮節和貞潔,使人不敢侵犯。

  當保羅第二次旅行佈道,在哥林多城傳揚福音,建立教會,宣佈基督為普天下所有的罪人,不論是男人,還是女人而死,並且神渴望她們與男人一樣得著救恩,正如她們的丈夫和兄弟那樣。這個信息,對當時的婦女而言,實在是一個好消息,雖然她們是「弱者」,但是,只要她們能悔改,信靠主耶穌為救主,她們也能藉著親身體驗而發現聖靈的重生在她們身上。因此這些一向受壓制的婦女,自以為被「解放」了,「自由」了,已經得到了在基督耶穌裡男女平等的地位。她們真的得意忘形,忘記了傳統習俗,忘記當時所處的時代,與男尊女卑的環境。她們開始在聚會或禱告,及說預言時不再蒙頭,要除去壓在她們頭上的枷鎖,像男人一樣,於是她們公然違抗習俗,向封建社會宣戰。

  這種因福音帶來的衝擊,一方面使哥林多城的衛道者不能接受,另方面也造成剛建立的教會,蒙受極大的震撼,真是不知所措。使本來已存在著的結黨紛爭,訴訟、淫亂等問題,形成更為紛亂。保羅接到哥林多教會的報告後,按照「不要使人跌倒,凡事使人喜歡」(林前十32-33)的原則,就婦女是否應該蒙頭的問題,作了詳細的探討,以此教導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們。

  保羅首先指出一項重要教義性真理:「基督是男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上帝是基督的頭」(林前十一3),他的理由是:

  第一:重點在於「頭」,在此事上男女有別,男人的頭是基督,女人的頭是丈夫。因為「頭」有「源頭」的意思,基督是每個男人的來源(創二7),理所當然,基督稱為男人的頭。而女人是從男人而出(創二22),所以男人是女人的頭。上帝稱為基督的頭,子既然來自父,那麼父神就是聖子永恆的來源。

  第二:「頭」是指一種擁有權柄的地位,根據以弗所書第五章第廿二節到第廿四節:「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祂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基督是教會的頭,所以教會要順服基督。以此類推,丈夫是妻子的頭,所以妻子應順服丈夫,因此「頭」顯然有
「權柄的地位」之意。保羅基於此項論點,將「男人是女人的頭」應用在婦女的蒙頭問題上。

  保羅認為男人若蒙著頭禱告或說預言,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聖經說:「上帝按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先造男人,其後才從男人身上,取出一條肋骨,造出女人,作他的配偶」(創一26-27,二18-23)。因此保羅說:「男人是上帝的榮耀,而女人是男人的榮耀」(林前十一7)。既然男人是上帝的榮耀,此榮耀就不應在上帝面前被遮蓋起來,所以在崇拜時,男人不應蒙著頭。女人是男人的榮耀,即是人的榮耀,而非上帝的榮耀,女人如果在崇拜時不蒙著頭,等於是在上帝面前顯露人的榮耀。但是人的榮耀,在上帝面前應該被遮蓋起來,這是基督徒應該具有的基本謙卑態度,因此,保羅的結論是:「女人應該蒙頭」。

  由此觀之,保羅在這裡的教導,主要是受了哥林多教會大部份猶太人的影響,他們在會堂崇拜時,很自然地持守猶太人的習俗,並以批判性的眼光,注視教會中發生的事。因此保羅基於「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他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林前十32)經文的原則,認為婦女應該蒙頭,以免基督徒因為她們的不蒙頭,而受到毀謗。而且也在上帝所定的婚姻關係中,丈夫是妻子的頭,這個事實,不因她們作了基督徒而有所改變。因此,婦女在講道或說預言時,應該蒙頭,表明她承認有丈夫作她的頭,藉此保障基督徒的婚姻,使她不受指摘。

  保羅根據「基督是男人的榮耀」與「女人是男人的榮耀」的論點,再以自然生長在頭上的頭髮來作說明:「長頭髮是男人的羞辱,但卻是女人的榮耀,因為這頭髮是給她們作頭蓋的」(林前十一14-15)。既然長頭髮給了女人,這就是一種訊號,表示女人的頭,應該被遮蓋起來。

  我們從上面所說的情況看來,今日世界各國的風俗習慣,以及時代潮流,已與第一世紀保羅所處的時代,迥然不同,其間相差,何止千里?今日除回教徒婦女外出或崇拜都蒙頭,以及天主教的婦女在教堂內仍有蒙頭外,基督教已完全廢除了。因此天主教徒常稱她們蒙頭,是持守聖經的真理,而基督徒則認為,今日若仍以聖經字面的意思來看保羅對婦女蒙頭問題的決定,似乎太膚淺了。因為當時哥林多教會正值多事之秋,非常混亂,所以保羅才對她們的婦女有此特別吩咐,應屬個別情況,而非一般教導。保羅在其他書信如:加拉太、以弗所、腓立比、歌羅西、帖撒羅尼迦等教會,並未再提婦女蒙頭之事,來作同樣要求。

  所以今日基督教會婦女,蒙頭與否,已無關重要,要緊的是要領受這蒙頭所表示的內在順服、謙卑、敬虔的實在意義,明乎此,那就無可論是與非了。保羅說:「若有人要想辯論,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上帝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林前十一16)

  註:本文參考資料:

  (1)舊約時代的婦女地位。

  (2)哥林多前書註釋(巴克萊著)。

  (3)聖經百科全書。

  (4)蓬勃的教會(彼德威納著)。

  (5)新約聖經問題解答。

  (6)哥林多前書釋義。

  (7)聖經研究。

  (8)保羅與婦女事奉(馮蔭坤著)。

導向月刊Steering Monthly, Issue 189 - 殷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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