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Archives: 杨绍唐
从妇女蒙头说到教会的权柄 – 杨绍唐
从妇女蒙头说到教会的权柄 杨绍唐 前些时候,有人写信讯问我关于妇女蒙头的问题,我自己也有些感动,要把我从主所领受的,在这《通讯》上写出来。这是一个在很长时间被教会所忽略了的问题,有许多人读《哥林多前书》十一章1至16节,以为这不过是古时代的风俗,是一个地方的情形,和今天的教会是没有多大关系的,所以就根本不在乎这件事。我是从小在教会长大的,但我从来没有一次听到人提到这个问题,(教会同样是把《圣经》上许多的问题给忽略了!)但在近年来,因为有的教会特别提到妇女蒙头的事,因此引起好些人的争辩:有的人绝对地反对,也有的绝对地赞成;更有的过于极端,如同在某处的聚会,有蒙白头的,表示清洁;也有蒙黑头的,表示谦卑、隐藏;甚至有的说蒙头和人的得救都有关系;这实在是走了极端。我自己对于这个问题,不敢说有够深的明白,因为我自己对《圣经》的原文是不太了解的,只是与经常有交通的几位懂原文的朋友们有过几次的谈论。 不过,就在汉文的《圣经》里,我们若用虔诚属灵的态度去读的话,也已经可以明白其中重要的意思。神的道理,只要是记在《圣经》上的,就没有与我们无关的,连《旧约》的预表、礼仪,虽然我们今天并不照着去做,但那里面所含的灵意和真理的原则,是一样与我们有益的。所以妇女蒙头的道理,虽然在中国的社会里,妇女们的服装、制度与当时犹太社会的很不一样,但倘若这只是一种社会制度的问题,我想保罗绝对不会把它写在《圣经》上,即使保罗是为当时教会一时的需要而写过这样的话,圣灵也不会把它保存起来,倘若里面没有相当价值的话。我们知道保罗给哥林多教会所写的信,不只是现在所有的前后两封信,保罗给其它教会所写的信,也不只是《新约》中的几卷,肯定不止那个数,但《圣经》没有把它们都保存起来,只留下了今天《新约》中所存的几封信。所以我敢断定:《哥林多前书》十一章1至16节的真理,仍是今日教会中所当注意的,纵然在外面的表示上,我们不必如同当时当地的妇女一样,有那么样蒙头的帕子,但在它所包含的真理上,我敢肯定地说,姊妹们是应当蒙头的。我自己并没有引导,让我带领的教会中的姊妹们,在外表上有蒙头的记号,然而我却不敢把主的真理放下不讲,使教会在真理的教训上有缺欠,在蒙福的道路上受损失。 这不但是一个真理,在我看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真理,你从保罗的话语里可以看出来,他把这蒙头的道理与纪念主掰饼的道理放在一起,而且用同样的话慎重地说出来:”我称赞你们,因你们凡事纪念我,又坚守我所传给你们的。”(林前十一2)”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林前十一33)。这两处圣经一处是论到蒙头,一处是论到晚餐,他的话语都是相同的,都是保罗传给教会的,他在哥林多时,安排了教会的事,告诉他们当照着主的吩咐纪念主,也告诉他们妇女是应当蒙头的。当时妇女的问题,有些人想妇女们是神的儿女,男女在教会里都是没有分别的,而且脱离了一切的辖制,那样,妇女在社会上是蒙头的,至于在教会中聚会时,就是在神的家里,是否可以把蒙头的制度取消了呢?保罗在这里的答复是不可以的。固然,当时犹太社会有好些制度是风俗,甚至有些是不良的习惯,但唯独妇女蒙头虽然是风俗,里面却含有属灵的意思。这就如同在我们中国,虽然是一个不信基督的国家,然而在古人所遗留的道理中,却也有许多是合乎神的道理的。所以保罗在这里就给我们清清楚楚地讲明了:妇女虽然信了主,虽然在主的教会中,就是神的面前,祷告和讲道时,也是应当蒙着头的。不过,在今天中国的教会中据我的意见,因着社会的习惯是没有这样的,信主的妇女,今天若是蒙上头,别人也看不出来是表示什么意思,并且姊妹在头上没有蒙头的表记,也不羞辱自己的头(丈夫)。保罗的话是这样说:”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女人若不蒙着头,就该剪了头发,女人若以剪发、剃发为羞愧,就该蒙着头。”(林前十一5、6)。比方说:在今天的中国,一个信主的妻子,他若头上没有蒙头的记号,他的丈夫一点不感到羞辱;至于在当时的犹太社会,一个剃发、剪发的女子一定是一个娼妓,或是一个因着不守贞节而被丈夫羞辱的女子,她就得剃发或是剪发。但在今天,中国社会并没有这样的习惯。再说,在满清统治中国的时候,连男人也蓄着长发,那清楚的是一种制度,社会既然没有这种制度,因此女人没有蒙头的记号,使丈夫也感不到什么羞辱,所以我们今日做姊妹的没有什么帽子或帕子做蒙头的记号是可以的。另一方面,我也愿意弟兄注意,若是你遇见有的姊妹,是为敬奉神的话在头上有蒙头的记号,而且她的教会也有如此的规定,你就一点也不要批评她,也不要轻视她,因为她向神的态度是对的,这就如同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八至十章讲那吃祭偶像之物是一个道理。她的良心中是这么规定的,你就不可轻看,也不可使她的良心难过。但是有一些姊妹,只是随着人,没有经过深的祷告和思想,只在外面记号上做了蒙头的人,在实际方面却没有作蒙头的姊妹,这样的蒙头是没有价值的,是无谓。 现在我要说到蒙头在真理方面所有的地位和重要。 第一节 蒙头的意义 一、 这是属灵的秩序 保罗在这里告诉我们,”我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个人的头(原文是男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神是基督的头。”这是神家中的秩序,这不是不平等,更不是压制,乃是秩序,连基督也以神为祂的头。我们的神是有秩序的神。天空中的星球,地球上的万物,春夏秋冬的运行,没有一件是杂乱无章的,都是有秩有序地在神的命令下运行。神的家里也是如此,神在万有之上,为万有之主,基督虽是神的儿子,与神同体同荣,但是神是基督的头,基督是教会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这是圣灵的秩序,是神的安排,是一个荣耀合一的秩序,守着这个秩序就叫神的旨意通行无阻。 这个作头的意思就是说,在事情进行的时候,我们该站在自己的地位上,作我自己当作的,而让其他人作他自己所当作的。这在一个团体中、在一个家庭中、在一个事务中永远是这样的。各人都拿主意,个人都随心所欲,这只能成为一种混乱,连小事也不得成功。各人都当有主意,但末后的结论是得有一位来决定的。即使各人都同意了,到进行的时候,也还是要让一位来指挥、来司令的,这是我们都能明白的道理。因此在神的家中,连神自己也守着祂所规定的秩序:圣灵完全顺服在圣父与圣子的命令中,主耶稣的讲道和行事没有一样是随着自己的意思,祂自己说:”我来了,是要遵着祢(天父)的旨意行。”又说:”我要遵行那差我来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所以我可以说,即使主在地上的时候,向着神也是蒙头的。今日圣灵在神的教会中,也是从来不显露自己,而是荣耀基督。我们知道这三位一体的神是同等的、是同权同荣的,然而他们在进行事工之中,都是遵守秩序的。所以,在今天神的教会中,在信徒的家庭中,姊妹是当站在蒙头的地位上,这是教会的秩序,也是家庭的秩序。一件事情的决定,是弟兄所当负责的;代表教会的事,也是弟兄所当负责的;姊妹是帮手,是扶助。这不是说姊妹没有工作,有许多工作是姊妹做的,也是弟兄不能代替的;但在做头的事上该让弟兄在前,姊妹在后。神的创造也是如此,弟兄的天性多半是刚强的,他的思想或者有的时候不周到、有漏洞、是需要女人来补满的;虽然在爱主的感情和表现方面,当弟兄的常常赶不上姊妹;但在工作的进行上,在刚强的见证上,弟兄常站在重要的地位。今天有的教会,有好些热心服事主的姊妹起来,有的弟兄也甘心退后,让姊妹作领头的,这实在是放弃了主给自己的责任,说绝对一点,这是懒惰!是不长进!是得罪主!如果姊妹在教会中,守着这属灵的秩序,站着自己蒙头的地位,也是给做弟兄的一个见证,一个提醒,告诉做弟兄的说:我站了我的地位,我知道弟兄是作头的,你们看见我这样站地位,这样让弟兄做头,就该自己想起来弟兄也有一个头,乃是基督,你也不能任意妄为,你也不能专随己意,你也不能骄傲自大,在你以上还有一个头,是你当顺服的,基督是你的头,同时也是我们的头。这样,自己站了地位,蒙了头,同时提醒了作弟兄们的也站地位,也尊主为大,不敢任意妄为,不敢随从己意。一个教会,弟兄姊妹若都如此守着地位,都尊基督为大,你想圣灵的运行该是何等地畅行无阻! 二、服权柄是表示我们以上有一位作头的 蒙头是表示在我以上有一位作头的,我自己是伏在祂的权柄之下。在本章第10节说到女人为天使的缘故,应当在头上有伏权柄的记号(“记号”两个字在原文是没有的,乃是说在头上有权柄)这个意思是我们当十分注意的。《圣经》里记载着有好几个虔诚的妇女,都有这样伏权柄的生活,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圣经》特别的称赞她称自己的丈夫为主的敬虔态度(彼前三6)。我们当注意,撒拉称亚伯拉罕为主不只是外面,乃是心灵的。在《创世记》十八章的记载,耶和华对亚伯兰说:”到明年这时,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个儿子。”撒拉心里暗笑说:”我既衰败,我主也老迈了,岂能有这喜事呢?”在这里,我们可以看见撒拉称亚伯拉罕为主,不是规矩的,不是被亚伯拉罕勉强的,乃是她出自心灵的。撒拉说这话的时候是独自一个人在帐篷里,而且是心里说的话,这就可见她不是因惧怕而称丈夫为主。保罗在《以弗所书》第五章提到做妻子的应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顺服”在汉文的翻译旁边加上小点,那是表明原文是没有”顺服”两个字,若把这两个字去掉,我们来读:”你们做妻子的,自己的丈夫如同主。”(弗五22)这就更加重了里头的意思。我们再看一位虔诚的妇人,就是主耶稣的母亲玛利亚,当她在加利利的迦拿与主同赴娶亲的筵席时,主人的酒用尽了,玛利亚近前来对耶稣说:”他们没有酒了。”耶稣说:”母亲,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我的时候还没有到。”(约二3)。在这里我们注意到玛利亚的态度:她静默无声,她顺服,她不争执,她知道主有办法,所以她安静地退下去。这是一个蒙头的态度,虽然按肉体说,耶稣是她的儿子,但她丝毫没有不满意的态度,她竟然对仆人说:”祂告诉你们什么,你们就做什么。”我不用引证太多,这叫我们看见,蒙头的意思就是表示我们以上有一位作头的,在我们以上有权柄是我们应当顺服的,而且不是外面的,乃是心灵的。 从这一个道理我们就可以知道,在神的教会中,姊妹是应该站在蒙头的地位上,不是不做工,不是不出意见,乃是说在一切作头的事上,作妻子的要让丈夫走在前边,作姊妹的要让弟兄走在前边。保罗称赞坚革里教会的女执事非比,说她是一位善于帮助人的,”因她素来帮助许多人,也帮助了我。”在这里你可以看出来,一位服事主的姊妹是教会的帮助,是神仆人的帮助,是许多人的帮助,这是她的用处,然而在一切为首的事上,是该让弟兄们去做的。 从这一个道理,我们也可以看出来,姊妹站在蒙头的地位上又是一个见证,自己顺服让弟兄们做头,同时也是给全教会说:”我站我的地位,你也应当站你的地位。我因着顺服主,听从主的话,作一个蒙头的姊妹,你们也应当顺从主,听从主的话,在基督面前作一个蒙头的教会。”教会是基督的新妇,教会在基督面前也永远当站在蒙头的地位上。教会负责的弟兄、执事、长老,在任何事工上总当记得,你有一位当顺服的,你不是头,头是基督。所以姊妹蒙头,同时就警告了教会,也当在基督面前作一个服权柄的,作一个顺服的。姊妹在弟兄面前站地位,弟兄在基督面前更当站地位;姊妹蒙头并不是教弟兄任意妄为,自高自大;乃是叫弟兄看了更当自己谦卑,顺服元首。请弟兄姊妹想一想,若是教会在主基督面前都是这样的话,神的能力和恩惠将要如何地进行在祂的教会中! 第二节 问题的严重 一、各人站自己的地位,顺服当顺服的 现在我要提到一个严重的问题,关于神的旨意,也关系神的教会,就是各人站在自己的地位,顺服自己所当顺服的,这在属灵方面是一件严重的事。《旧约》《民数记》在第一段一至十章内,记载着神为以色列人安排了一个属灵的秩序:安营、起行、事奉。在这以后我们就看见,以色列的悖逆就显出来了,甚至在神仆人的家中米利暗与亚伦,一个是哥哥,一个是姐姐,毁谤了摩西,因此就惹动了耶和华的愤怒:米利暗长了大麻疯,亚伦受了斥责。我们读到《民数记》第十二章叫我们的心是何等的警惕。再看可拉党的背逆,大坍与亚比兰的同党,他们反对摩西与亚伦,他们聚集攻击主的仆人说:”他们擅自专权,全会众既是个个圣洁,耶和华也在他们中间,你们为什么自高,超过耶和华的会众呢?”在这里你可以看见,当他们骄傲、不服、越过地位攻击神的仆人时,他们的结果是十分惊人的:”地开口把他们都吞下去,有火从耶和华那里出来,烧灭他们的同党二百五十人!”(民十六章)弟兄姊妹,你看见吗?神所设立的人你若反对他,便是反对神,神所有的安排、定位,你若是不服,你也是反对神。米利暗不过是说了一句话:”难道耶和华单和摩西说话,不也与我们说话吗?”这话被耶和华听见了,这句话显出了她心中的不服。我们读《圣经》的时候,在这些地方应当留意,许多人不蒙神的喜悦,许多人受了神的斥责,恐怕他还不明白是为了这个缘故。说话越过了自己的身份,做事越过了自己的范围,这在耶和华面前是一件背逆的罪。 二、撒但堕落和夏娃受诱的教训 撒旦为什么堕落的?因为它自高自大,居心自比神。夏娃为什么受了引诱?是因为她自己来对付问题,未曾与亚当有一个商议。我们若稍微留心的话,今日基督徒的家庭中,在神的教会中,许多的事出了漏洞,出了破口,撒旦能乘机会,神的旨意不能通行,大概有许多是因为人不守自己的地位,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不服从自己所当服从的,如同米利暗一样的态度:耶和华岂是单与摩西说话,不也与我们说话吗?也和大坍、亚比兰一样的口气:神的会众既是个个圣洁,耶和华也在他们中间…………我也是神的儿女,我也是神的仆人,我也有服事,也有工作,我一切也不在你以下,为什么我要服你?你作教会的领导者,作教会的长老,你也曾经有一些事办的不恰当,有错谬,我的主意有时比你还觉得高明一些,你曾经也用着我的提醒帮助,才有某件事情的成功,若不是我提醒你、帮助你,你一定要弄得一塌糊涂。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要服你呢?为什么我的地位就比你低呢?弟兄姊妹请你注意:你的话语耶和华听见了。不但我们对于神安排的祂的仆人应当顺服,甚至肢体在彼此间也当顺服。《圣经》明说:”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 第三节 权柄的问题 一、今日看不到有属灵权柄的教会 作神的儿女,应该有属灵的权柄,”祂就赐给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一12);神的教会也当有属灵权柄,捆绑当捆绑的,释放当释放的。但试问今天有权柄的基督徒是谁呢?能执行属灵权柄的教会是哪一个呢?教会在地上负着极大的使命:拯救人的灵魂,摧毁撒但的势力,使基督的国早日降临,使神的旨意行在地上。然而在今天不但很少看见有能执行这个委托的教会,甚至许多的教会连自己的责任也忘记了,也不知道自己是作什么事,就以为只要有人讲道,有人做礼拜,有一座高大的礼拜堂,这便是教会,这是多么可怜的现象!主的心是何等的伤痛! 二、要存谦卑、诚实、顺服的心,尊主为大 神在今天,一切属灵的事祂都不单独来做,祂要藉教会来做,祂的恩惠要运行在教会里,祂的权柄要运行在教会里,祂的成功是藉着教会来成功的。神藉着基督成全了救赎,并且叫这位荣耀的基督作教会的元首、教会的头,把祂的丰富、能力、权柄、都运行在教会里。弟兄姊妹,让我们注意,要存着谦卑、诚实、顺服的心尊主为大,尊主的命为圣,顺服祂的旨意,顺服祂的安排,服在祂的权柄之下,离开祂就不能胜过。 三、顺服权柄的,才有权柄 我说一个比方,一个作长官的,他是有权柄的人,他能发命令,人都要听他的话。他这个权柄是从国家元首来的,政府委托了他,他就能执行政府的命令。但是假若他只是执行政府的权柄,自己却不服政府的权柄;他只叫别人听他的话,自己却不听上级官员的话,我们知道他的地位和权柄就要很快地丢掉。服权柄就有权柄,不服权柄就会失掉权柄,这不仅是属地的原则,也是属灵不变的原则。所以一个基督徒在家庭中,妻子当顺服丈夫,儿女当顺服父母,在教会中弟兄姊妹当顺服教会的负责人,在社会上我们也要顺服应当顺服的人,甚至在马路上,你也当顺服警察的指挥。国家的制度和法令,基督徒不仅是不当反对的,而且是应当诚实地顺服,别人可以是外面的顺服,基督徒却要从里面来顺服;别人是作给人看的,基督徒是作给神看的。再说另外一方面的事,我们作神的仆人,为主做工的人,一定不怕人的反对、人的攻击,只要我们服在主的权下,反对我们的就等于反对神。所以我们不因人反对我们而害怕,反倒要为反对我们的人而担忧,因为我们只要讨神的喜欢,一切的逼迫、讥笑、凌辱就一点都不能伤着我们。神若是不许,就无人能加害我们,但对方却要在神的面前吃很大的亏。所以我们要为反对我们的人祷告。连在教会中也是这样,若有弟兄反对教会的负责者,他若真是神仆人的话,这就等于反对神,这要承受到何等不良的后果!我讲到这里,心中是何等地战兢,就连对国家中掌权的人,保罗也是说一样的话:”凡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罗十三2) 以上所提的,有人想着近乎专制,倘若教会的负责人是犯罪的,是违背神的,难道我们也当顺服吗?自然是不能。《圣经》也照样的有话说,长老是可以控告的,罪恶是当去尽的(提前五19、20)。神的真理没有一样是有偏的,神的话语如同在泥炉中炼过七次的银子,毫无错谬,毫无偏差,今天一切的纷乱、排挤、破口、撒但多趁机会,工作失去果效,肢体不得联络,都是因为人不注重神的话,或是改变了神的话的缘故。 我只简略的讲到这一点,是要请诸位读者注意到这个问题,也或者能为弟兄姊妹解释一点疑难。从来人对于蒙头的道理是有许多议论的、争辩的,但我们在这里所提的,盼望不引起争论,只叫我们看见主的真理。我也请特别反对妇女蒙头的人安静地思想一下,《圣经》中每一个真理都有祂的地位,主的每一个命令都有祂的权威,我们要把每一个真理放在祂当有的地位上,不可小题大做,故意夸张;也不可抹杀主的话,等闲视之。不只是遵行我们个人看为要紧的,乃是要遵行全部神的话语。当然女人蒙头的道理不会比十字架的救恩更为要紧,但在教会的建立中,秩序、地位、权柄都有祂相当的地位和价值。你只作一个蒙恩的人却不守着秩序和地位,那会叫你自己的工作不能圆满的发展,也叫全体的工作受到牵连和扰乱。我们若在神话的各方面来留意、来遵行,我们就要看见神完全的恩惠、能力、要运行在祂的教会中。 在今日的末世,撒旦的权柄何等的猖狂!我们何等的需要圣灵的权柄来抵挡它,来消减它!主在世上的时候,打发他的门徒出去做工,特别给他们赶鬼的权柄,我们今日是何等的需要与主有正常、亲密的联络,好接受祂丰富的能力,让元首的一切,能从祂的身体上实行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