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头问题 – 林献羔

蒙头问题
林献羔

前 言

读经:哥林多前书11:2-16

新约圣经只有这段经文提到蒙头问题,这段经文引起不少争论。有人主张新约教会的女子应当按照这段经文来蒙头,说:“不蒙头就是违反圣经的教训。”又有人说:“你不要听任何人说,只要读圣经,圣经就清楚指示你要蒙头了。”当然,我们不用听人讲,我们只读圣经,但许多人读而不明白圣经记载的风俗和背景,就误以为今日的教会的女子也要蒙头。我们不当听人曲解圣经,但我们也得听人“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2:15)。

有人说:“我蒙头,因为我读经得到亮光。”这句话听来很好,但单凭字句读经不是亮光,难道几千年来读经的人都读不出亮光,而你初信几个月,直看表面就是亮光?相反,从表面不一定看清楚,而圣灵指示你,才得亮光。“不要听任何人说”。结果也听了“叫你蒙头的人”说,这又怎样讲呢?

哥林多地方是个淫乱、败坏的社会,哥林多教会是个属肉体的教会。蒙头是中东古时的风俗,亚洲有些地区到现在还是有人蒙头的。哥林多教会就有关女人、特别是有关蒙头的问题,写信给保罗。保罗就按圣经真理,结合当时的风俗答复他们。

有些爱主的姊妹不问圣经背景,单按圣经字面解释,也蒙起头来,但她们又没有照犹太人或哥林多人的方式来蒙。到底我们有没有需要这样蒙,是过去一些人的争辩,但现在争辩的人也不多了。

让我们不存成见地再来看看这段经文,使我们既不得罪神,也不见笑于人。

第一章 神创造的次序

“我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各人的头; 男人是女人的头; 神是基督的头。”(林前11:3)保罗不是说“我要你们知道”,而是说“我愿意”。这不是命令,而是客气的话。

请注意,这段经文不是论我们在基督里的地位,而是论神创造的安排。这里有三个“头”字,这三个头字都不是指人身体上的头,而是抽像的头,是有关管理和权柄的问题。

一、“基督是各人的头”
这里的“各人”,原文是“男人”。这里不提基督是教会的元首、教会是祂的身体。基督当然是教会的元首,但这段经文不是论及这个,这里是着重个人问题,基督不只是教会的元首,祂也是各男人的头。

二、“男人是女人的头”
这里的“男人”,是指丈夫,”女人”是指妻子guneikos,这个字从来没有被译作“少女”。这里是针对创造和婚姻两方面说的。神先造男人,后造女人,这男女是夫妻的关系。女人为男人而造,男人是头,这里有源头的意思。

请那些未结婚的女子们特别注意,这段经文是指已婚的女人说的。

三、“神是基督的头”
耶稣是神的儿子,祂就是神。按三一真神说,父与子原为一:“我与父原为一”。(约10:30)但保罗不是谈父子为一的问题。

这里说到基督为父所差的问题,说祂被差到地上受膏的事:“认识祢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祢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17:3)说被差,所以提到“因为父是比我大的”,(约14:28)所以说,”神是基督的头。”

第二章 风俗

有人说,蒙头不是风俗,而是神的命令。但圣经说,蒙头是个风俗:“我称赞你们,因你们凡事记念我,又坚守我所传给你们的。”(林前11:2)可惜中文圣经没有译出“风俗”二字,原文是“又坚守我所传给你们的‘传统习俗’paradosis”,这是指地方性的和时代性的。旧约男人在敬拜中是蒙头的:“你要为亚伦的儿子作内袍、腰带、裹头巾,为荣耀,为华美。”(出28:40,详见36-40)“他们头上要戴细麻布裹头巾……。”(结44:18)他们的裹头巾是无边的小帽。

长久以来,犹太人的拉比因对历史的误解,”不像摩西将帕子蒙在脸上,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将废者的结局。”(林后3:13)就教导犹太人要蒙头,祷告时要穿外套。现在犹太人仍是这样。摩西在山上有荣耀,当用权柄遮住。保罗指出摩西蒙脸,不是因为他脸上的荣耀正在消失,其实是不愿被见消失。拉比们误解,而教导教师和拉比必须蒙头。

男人祷告或是讲道时蒙头,是羞耻,因为他们不明白“这帕子在基督里已经废去了”。(林后3:14)

现在让我们看看几种风俗:

一、中东风俗

中东妇女戴“约希麦”yashmak,这是长面纱,延长差不多到脚边,只露出头部和眼睛。

在保罗的时候,中东的面纱更隐蔽,从头蒙到脚,只为眼睛开了两个小孔。

女人不戴面巾,就会受误会。在埃及作工的美、英籍的宣教士的妻子女儿,出外时最好也戴面巾。

在中东地区,面巾是妇女的权柄、尊贵、威仪。她们戴上了,无论往哪里去,都会受人尊敬。如果没有戴上面巾,她们就变成贱民,任何人都可以侮辱她。

二、回教风俗

他们的妇女承认,若没有蒙头,就会有完全赤裸和羞耻的感觉。

三、犹太人的风俗

犹太妇女进入会堂时就要蒙头。她们戴一块叫“他利司”的蒙头布,如果不戴,就不能进去。犹太妇女向神认罪,要蒙头,这表明不配见神的意思。

蓬头散发的犹太妇女是会被丈夫疑为淫乱的(民5:18),剪发的是哀恸之妇(申21:12-13)。

犹太妇女的地位远低于男人,他们的女人是丈夫的产业,丈夫有权处置她们。她们进入会堂,不能担任节目,她们只能处于和男子完全隔离的楼座或房屋的另一部分。他们的男女是很难平等的。

四、希腊风俗

妇女出外走路,或在公共场所,蒙上薄纱头巾表示顺服。她们把头盖着就表示已经结了婚的。中国古时的少女留长发,当她们结了婚,就把长发打成发髻。这是“结发之妻”的由来。

哥林多城的淫乱风气很盛的,他们的娼妓就不蒙头。淫妇若被丈夫抓了,就剃光了她的头以示众,并要离婚。这是羞辱,也是惩罚:“女人若不蒙着头,就该剪了头发; 女人若以剪发、剃发为羞愧,就该蒙着头。”(林前11:6)他们对奴婢也是要剃发的,当时的尼姑也是剃发的。“凡事都可行”(林前10:23),但身处哥林多,不蒙头就是妓女,”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林前11:5)这里的“头”字,是指丈夫说的。今日有些未婚的女子也学哥林多已婚的女子蒙起头来,这是见笑于人的。

当时希腊的女先知是披头散发的。

现在让我们谈谈蒙头的方式:

圣经没有说蒙头的方式,当保罗一说蒙头,他们都晓得怎样蒙,这就证明这是一个“风俗”。通常在任何公共场合,女人都是要蒙头的。女人若没有帕子Veil,就会被人看作男人了。她们的方式:当时她们不是戴一顶帽子或披一块面纱,而是用面纱遮盖全部头发和面部。

今日教会的姊妹若要学哥林多的风俗习惯来蒙头,就当照着她们蒙头的方式,把全部的头发和面部都遮起来,否则就不要蒙。

第三章 圣经的背景

我们读经或解经,都当注意圣经的背景。如果我们不注意背景,有许多地方就行不通了。

一、时代问题

圣经是不受这世界时代限制的,基督徒不要随波逐流,但我们不要忽略圣经中的时代。如果我们不注意圣经中的时代,那我们就应当守摩西的律了。在恩典时代的人就不用守摩西的律法。我们既不是哥林多时代的人,就不用随着哥林多人的风俗蒙起头来。这是见笑于人的。

二、字面解经与灵意解经

灵意解经:有许多人不顾圣经的字句,什么都从灵意解释,就会搞出许多错误来。我们应当按着字面解释,特别是预言,是照着字面去应验的。如果是预表的预言,就按表意解释。我们又当注意圣经的一贯原则,从字面引出灵意,这样才不会谬解经书。

字面解释:一般是按字面解释。“神”,就是神;“祂”,就是祂;“永生”,就是永生。

三、不要忽略圣经的背景

有人说:“不要听任何人讲,我们只看圣经,圣经怎样说,我们就怎样行。”这话乍听很有理,但我们怎样理解圣经的真意呢?若都按字面讲,就不用“分解”了。我们不只要分解,更要“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2:15)例如: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太5:29-30)

当你读了这两节经文,是不是就剜眼与砍手呢?有谁按字面去剜自己的右眼、砍自己的右手呢?是不是没有除掉一件罪,又要“下入地狱”呢?

“行路不要带口袋; 不要带两件褂子,也不要带鞋和拐杖……。”(太10:10)

当你读了这节经文,是不是也只穿单衣,不能带鞋和拐杖来传福音呢?

“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她为妻,与她同房。”(申25:5)

当你读了这节经文之后,是否也要按以色列律法时代的规定娶寡嫂为妻子呢?

四、我们当怎样领会有风俗的经文呢

1.蒙头

这是古中东、犹太、希腊等地的风俗。他们不信的人也要蒙头,但在我们中国是没有这个风俗的。除了一些少数民族之外,我们不用像哥林多一带,信和不信的人都要蒙头。如果我们有这个风俗,街上的女人就都蒙起头来了。如果我们街上的人都蒙头,那么基督徒妇女就当然也要蒙头了。但街上的人既不蒙头,怎么我们要效法哥林多信徒要蒙头呢?

2.洗脚(约13:1-15)

有人说:“蒙头是保罗的教导,所以我们当遵守。”现在让我们来看洗脚的风俗。

犹太人有洗脚的风俗: 他们穿的是草鞋,路是泥泞路,外出时会把脚弄脏; 下雨天出门回家,更是肮脏,所以他们有这个风俗:客人入门,先给他们洗脚。我们遇到客人来访,首先是敬茶,但他们不是敬茶,而是洗脚。为什么我们今天不按字面来给客人洗脚呢?如果说蒙头是保罗的教导,那么洗脚更是主耶稣的教导:“我是你们的主,你们的夫子,尚且洗你们的脚,你们也当彼此洗脚。”(约13:14)不只主亲自教导,书信也有同样的教导:“洗圣徒的脚。”(提前5:10)为什么我们按字面蒙头,而不按字面洗脚呢?

第四章 为天使的缘故

“因此,女人为天使的缘故,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林前11:10)

有人还强调,蒙头不单是当时的风俗,更是“为天使的缘故”,所以我们就当蒙头。

好,让我们看看这节经文的本意。

一、“天使”

“天使”与“使者”,原文是一个字,如果这里指使者,就是这教会的使者。

二、关于被造的次序

天使是最先被造的; 而女人是最后被造的。天使用两翼遮脸,不敢见神,这是谦卑的表现:“其上有撒拉弗(特种天使)侍立,各有六个翅膀:用两个翅膀遮脸……。”(赛6:2)天使用翅膀遮脸,不敢见神,是女人学谦卑的榜样,所以为天使的缘故,女人是要谦卑顺服。

三、天使最先犯罪

按人类说,女人也是最先犯罪。撒但要高抬自己,要出头(赛14:13)。撒但原来是天使长,但牠犯了罪。有些天使跟牠出头,也就犯了罪,但其他的天使不跟牠犯罪,就要用翅膀遮脸,不出头,这是先犯罪的女人的好榜样,所以女人蒙头,是天使的好见证,对没有犯罪的天使也是个好见证。

四、“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

这句话,原文没有“服”、“记号”等字,应译作“在头上有权柄”。权柄,是丈夫在妻子内有权柄:“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林前7:4)女人蒙头,表明有了丈夫,这样,丈夫在妻子内是有权柄的。

无论怎样讲,”为天使的缘故”去蒙头是顺服权柄的意思,这又怎能否定蒙头是一个当时的风俗呢!

第五章 “本性”

“你们自己审察,女人祷告神,不蒙着头是合宜的吗?你们的本性不也指示你们,男人若有长头发,便是他的羞辱吗?但女人有长头发,乃是她的荣耀,因为这头发是给她作盖头的。”(林前11:13-15)

一、“本性”

原文pbusis,英译nature,这是“天然”或“天性”的意思; 也指地方、气候、文化背景及生活习惯。

男人犯罪后,要“汗流满面才得糊口”(创3:19)。男人既要劳力流汗,所以有长头发是不宜的,这是男人的本性。

二、他们的本性成了他们的风俗

我们的本性就不会认为妇女在会中不蒙头是不合宜的,只在当时的风俗下,她们在聚会中不蒙头就不合宜。但我们的本性“也”指示我们,男人若有长头发是羞辱的,所以男人不该留长头发。可惜有些弟兄的头发比女人还长,这是羞耻的事。

三、“给她作盖头的”(林前11:15)

“作”,原文是“代替”;”盖头”,原文是“头帕”,把头围绕着。这里的意思是,女人的长头发代替了头帕。这又是我们女人今天的本性。

我们的本性告诉我们,男人不要有象女人的长头发,女人也不要有象男人的短头发; 男人女人都不需要用格子网来蒙头。

第六章 在聚会里

蒙头是个风俗问题,但为什么风俗又混入教会里来呢?我们岂不是不要效法这个世界,不要同流合污的吗?

要知道有些风俗是迷信的,是从撒但来的,我们必须弃绝。另有些风俗是世俗化的,我们不要“随从今世的风俗”,(弗2:2)因为这也是出于撒但的。有些女人随从世人穿坦胸露臂的衣服,这是妖冶,我们当弃绝。还有些风俗是我们的生活习惯,无伤德行也无害真理,相反,也有反映真理作用的风俗,例如蒙头、洗脚,我们可以照当地风俗行,甚至把它应用在聚会里。

一、哥林多女人

她们在生活上是蒙头的,可是她们以为她们信了主,到会堂聚会就可以脱离当时的风俗。不过,她们有胆量不蒙头,但没有胆量剃了头发。保罗说,”凡事都要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她们在哥林多,胆敢不按哥林多风俗蒙头,胆敢不按着次序行,这是不好的。我们不能不理会社会习惯所形成的道德观念。我们有自由改装扮,但不要改成不正经的人的装扮。按哥林多的风俗,不蒙头就得剃头,剃头就是被抓的淫妇。她们抛头露面,不成体统。她们在聚会里应当蒙头,因这又是能带出真理的风俗。

二、天主教徒

天主教的信徒在聚会里蒙上透明多孔的纱。她们不只在聚会里蒙纱,她们在路上也蒙纱。

三、基督教的聚会

在我们的聚会里,我们不用蒙头,因为这里不是哥林多一带的地方,要有他们的风俗。但如果有些犹太人或回教徒参加我们的聚会,我们就不当要求她们都得除掉头饰:“不像摩西将帕子蒙在脸上,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将废者的结局。但他们的心地刚硬,直到今日诵读旧约的时候,这帕子还没有揭去。这帕子在基督里已经废去了。”(林后3:13-14)有些日本妇女到我们这里聚会,戴上头纱、面纱,我们欢迎她们按着她们的习惯戴上。

年老的弟兄姊妹身体欠佳,在聚会里戴上冷帽子,我们不要过分要求他们脱掉。

姊妹在聚会里,不用按哥林多风俗蒙头。有些人以为她们是按照圣经的吩咐也蒙起了头,我们说,她们的心地是好的,但做法大可不必。如果她们明白了圣经的真意,她们就无须蒙头了。况且今日姊妹蒙上的“格子网”,不是当时中东的风俗,又不是犹太的风俗,也不是天主教的白纱,更不是哥林多等希腊城市风俗的长纱。这种格子网有白的,有黑的,无论怎样,都不能把头发盖住。假如你用这种格子网来当衣服穿,肯定是不能盖住身体的。

在聚会里,本来蒙头不蒙头也无关紧要,因为蒙头不是犯罪,但现在聚会蒙头,就会影响其他人。若按当时的风俗,不蒙头就是妓女。我们今日没有这个风俗,因为不蒙头的女子,没有人说她是妓女。如果硬把哥林多等地的风俗搬来,无形中就定了别人的罪,把别人定为不洁的女子,所以我们不主张今日教会的女子蒙头。你蒙头,你敬畏神,但在你旁边的女子,就被你的蒙头定她们为不洁的女子了,所以还是不蒙头为佳。

第七章 “辩驳”问题

“若有人想要辩驳,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神的众教会也是没有的。”(林前11:16)有人根据这节经文,就说:“无论怎样解释,我们也要蒙头,因为保罗叫我们不要为这事辩驳。不单我们不要辩驳,‘神的众教会也是没有的。’不单哥林多教会是这样,神的众教会也是一样。哥林多教会蒙头,神的众教会也不要辩驳。”

哥林多教会的妇女不用为蒙头不蒙头而辩。她们认为在基督里,她们是自由的,就可以不理会当时的风俗习惯,这是不对的。保罗讲了一大段习俗,是为哥林多教会,但其中的教义,即男女平等,男女公开讲道,谁也离不开谁,都得互相尊重,这原则是永不变的,这就没有什么可辩驳的。

但有人说:“不只哥林多教会不要辩驳,神的众教会也不要辩驳,如果想要辩驳,‘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

是,哥林多教会不要辩驳,神的众教会也不要辩驳。我们不能辩驳保罗,我们更不能辩驳神。但我们不是“辩驳”,而是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辩驳”二字,原文是“好争胜”。我们不能为某一个问题要争胜。保罗的重点是对使徒的教导和权威,我们不能辩驳。保罗没有叫历代神的教会都要蒙头。如果保罗这样教导,我们也不要辩驳,我们就得服从。保罗的意思是不要辩驳使徒的权威,我们不要反对使徒的权威与教导。“规矩”是“常例”、“习俗”。“我们没有这样的规矩”,意思是我们没有好胜的常例。“神的众教会也是没有的”,这不是说,神的众教会都要学习哥林多妇女蒙头,而是神的众教会都没有好胜的常例。

保罗只向哥林多教会提蒙头的事,因为他们在这事上忽略了,以为信了主的妇女可以不照当地风俗蒙头。保罗说,要蒙头,不要辩驳。神的众教会若有其它问题,保罗吩咐之后,他们也没有辩驳的规矩。无论哪一个教会,无论有什么事,一经使徒的吩咐,就得顺服,不要辩驳。哥林多教会在蒙头上出问题,保罗针对他们的问题教导他们,他们就不应辩驳; 加拉太众教会在守律法上出问题,一经使徒的教导,他们也就不应辩驳。我们现在是要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而不是辩驳保罗。

第八章 历代教会的榜样

第1世纪之后(使徒教会之后),历代教会绝大部分都没有蒙头。

马丁路德更正教之后(约500年前)的教会,都没有蒙头的事。

19世纪大复兴之后,司布真、慕迪、芬尼等神所重用的人,他们的教会都没有蒙头的事。

20世纪的教会,葛培理、宋尚节、王明道等,都不主张教会妇女要蒙头。

倪柝声先生的聚会处,他们根据倪先生的教导就蒙起头来,但现在聚会处有许多人都不蒙头了。倪先生的亲属陈终道先生也不主张蒙头。

有人说:“我们不要看人,只读圣经。”但圣经也有“看人”的事:“你们该效法我,象我效法基督一样。”(林前11:1)我们不要因人的失败软弱而被绊倒,但我们可以效法那些效法基督的人。不过,我们不要“仰望”人,我们只仰望耶稣。

第九章 灵训

我们“不是凭字句”(林后3:6)来蒙头,但我们要从蒙头的原则得教训。

一、顺服与平等

“神是基督的头”,但神与基督又是平等的。

“男人是女人的头”,女人要顺服丈夫,但圣经是不许男人恶待女人。女人要顺服丈夫,但丈夫不要压制妻子:“你们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与妻子同住; 因她比你软弱,与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这样,便叫你们的祷告没有阻碍。”(彼前3:7)“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弗5:25-28)按创造的次序,女人当顺服男人; 但在基督里的关系是男女互相依赖,是平等的:“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无男,男也不是无女。”(林前11:11)

二、不要出头

基督在神面前是蒙头的,各人在基督面前是蒙头的,女人在男人面前是蒙头的。把头蒙了,就不会被人看见自己的头。蒙头的意思主要是顺服,不出头。可惜有些女人戴了格子网,但为人很不顺服。内心不顺服,外面蒙头有什么用处呢!

蒙头,主要是表明不出头,要顺服神,不顺服而蒙头就是假冒为善。没有蒙头风俗的地方,我们只要取其精意顺服神,而绝不需要按当时的风俗而又不照他们的方式。单用格子网来蒙头,就失去蒙头的意义了。我们当好好地学习顺服的功课,特别是顺服神。

“我称赞你们,因你们凡事记念我,又坚守我所传给你们的。我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各人的头; 男人是女人的头; 神是基督的头。凡男人祷告或是讲道,若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女人若不蒙着头,就该剪了头发; 女人若以剪发、剃发为羞愧,就该蒙着头。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神的形像和荣耀; 但女人是男人的荣耀。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 并且男人不是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为男人造的。因此,女人为天使的缘故,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无男; 男也不是无女。因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 但万有都是出乎神。你们自己审察,女人祷告神,不蒙着头是合宜的么?你们的本性不也指示你们,男人若有长头发,便是他的羞辱么?但女人有长头发,乃是她的荣耀,因为这头发是给她作盖头的。若有人想要辩驳,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神的众教会也是没有的。”(林前11:2-16)

一九九四年二月八日
林献羔 – 中国著名基督教家庭教会领袖。

This entry was posted in 其他资源Other Resources and tagged , . Bookmark the perma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