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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灵程 第三十二篇 黑夜破晓明天

第三十二篇 黑夜破晓明天 当日神创造万物时,未动工之先,是天地混沌,渊面黑暗。以后神说当有光,就有了光。只以地球被极密极厚之云雾,并水气包括,所以虽有了光,却仍是不甚明亮。至第四日,神将云雾拨开,使太阳显在天空,那个黑暗的世界,纔化为一光明的世界。神化世人成为基督徒。其次序与神造化天地亦适相同,即使人的心灵,从黑暗渐至破晓,终至明天。从基督者虽多,也只分此三类: 一、属黑暗时代 言及某人为属黑暗者,其人往往不自以为然,但略为证明,即可确知果否属乎黑暗。 (一)人若仍然活在罪中,即必是属乎黑暗的,也就是属乎魔鬼的,属乎阴间的。以世间罪孽事,往往不敢见光,多是行在夜间,所以人所行的所为的,若果仍怕人知,不敢说给人听,也不敢行在人前,即必是属乎黑暗的。 (二)人若仍属于世界,即必是黑暗的人。以未看出世界的可叹处,可恶处,仍好世人所好,乐世人所乐,凡世人所喜听,所爱看者,未起厌烦的心,看世人所争求者,末忧心,闻世人所谈笑者,未伤感,见来来往往的人,未想到他们不过是些地狱之子,因而为之悲叹,即确证这等人,乃属乎世界属黑暗者,以其心眼灵目尚未睁开呀。 (三)若人未看明何为关于一己最紧要的事,必仍在黑夜里。常见人以轻者为重,重者为轻,毕生忙碌,终如捕风捉影,把一己灵魂得救之事,竟以为无关紧要,这样轻重颠倒是非紊乱,皆是因为住在黑暗中的缘故。纵有人以属灵之事为紧要,也不知何者为最关聚要,如有人靠修行,有人靠立功,教友中也有不少的以为得救在乎改除几样外面的毛病,或以为在乎护守教会的仪文外礼,及守安息日等等,此正如人在夜间,一切事务皆辨不清似的。 (四)若人心中有伏藏的罪欲不肯逐出,必是属乎黑夜的。如当夏令时从地上掀起一块石器,或一片木板,必见有如许虫类乱跑乱藏,因此等虫类惯住黑暗,是万不敢见光的。在夜间的时候,那一切野兽,或毒虫等物皆四出,等晨光一到就都藏匿了。人心中若仍有情欲恶毒,及罪病,伏藏在内,必是因为内心有黑暗。 (五)人若不听警教之言。必是因为在黑夜里。如入睡觉时闻钟声,或叩门之声,往往随醒随睡。正像腓力斯听保罗讲道,良心受责,却即命保罗离之而去。亚基帕王闻保罗讲道,几乎作基督徒,却仍然活在罪中。所以人听见警教的话,或亲朋的督责,或牧师的劝导,以及疾病忧患而来的各等警教,随醒随睡,甚至酣睡不醒者,皆以属乎黑夜的缘故。 (六)人若不深知一己之丑恶,必是因为属乎黑暗。如人在夜间时,看不见自己睑上或衣裳上的污秽,不但不觉羞耻,反自以为荣。所以不必怪有人所行所言,不合真理,旁观的为他害羞,他自己还觉着不错,因为他是在黑暗里,每见人在睡梦当中,常有梦言梦行,自己一无所知,世人所言所行的,真无异梦言梦行,其各种罪污的形状,自己一无所觉,一无所知,甚至以羞辱为荣耀,可知人心中是何等的黑暗阿。 (七)灵性或受最重的损失伤害,自己不知觉的,必是属乎黑夜的。常见人在睡梦中,有佳景不能看,有雅乐不能听,有美食不能吃,时而失盗,时而被虫咬,敌人至不知躲避,水火来不知逃跑,几乎如死人一样。在灵性上睡觉的人,所受的损失伤害,更是不可以言语形容的。 二、破晓时代 属黑夜的人,愿意成为光明,并非难事,因晨刻的日光,不久即显出,请看东方已发白,天已破晓。但在人心中,如何可算是到破晓地步呢? (一)属破晓者其良心必已觉悟自己的罪,其灵已醒,必不常住黑暗中。以既醒者,必不惯住黑暗中,如彼得闻鸡叫的声音,约拿遭大浪之围困,即立时警醒。亦即刻觉悟其罪。看天路历程所言基督徒得见一线之光时,是怎样的觉悟其罪,并痛哭其罪。以凡见光者。未有不显露其心中的罪污,并其灵性中之隐恶的。 (二)属破晓者必觉以往之事,如已醒之梦。如所罗门悔悟时,觉万事皆是虚空的虚空,保罗睡醒时,看万事皆如粪土。以往日所好的所乐的,所营求的,所盼望的,皆无滋无味,正如梦吃梦喝,醒来毫无滋味似的。(赛廿九8)觉已过之光阴,几如虚度,往日的事工,真是梦中幻景,凡见一点真光者,其心中未有不显此景状者。 (三)属破晓者必切盼天来的日光。不像前日甘愿住在黑暗地,(林后四)甚愿望见清晨的日光,(路一78)如见一光线射到面上,即必觉得有非常的乐趣。其望红日之照临,真比处黑夜已久之更夫,盼望天亮尤切哩。(诗一百三十6) (四)属破晓者他心中的光亮必逐渐加增。正如十八度的蒙眬影,是一度明于一度,天上的雾气渐少,夜间凄凉的况味渐减。人心在道理上,亦正如此,凡至破晓地步的,其一切疑虑,一切凄苦,必愈久愈少,渐至光明快乐的境地。 (五)必终见旭日东升,心中满了盼望,立时从床上起来,不肯仍旧偃卧旷废时光。必即整衣净面,欢迎晨光,断不肯再贪慕黑暗中的快乐,仍恋念罪孽中的趣味。将凡属乎黑夜,属乎魔鬼,与真光反对的,无不甘心决然舍弃,愿意永久行在光明中。 三、明天时代 属白昼的人,就是行在光明中,不但不黑暗,也不是半明半暗,乃是心地天良,完全光明,没有一点云雾掩遮。所以凡真正光明的人: (一)必面见日光,即面对面的见了耶稣。因信心的眼睛,已经睁开,看见世人不能看见的主。如艾德先生于东京早稻田大学演说,言其看耶稣,较比其看立于旁边之翻译员,更加清真。凡高等基督徒,没有不是睁开心中的眼睛,常面见基督的,这也是真正光明之由来。 (三)必满有快乐。因为光即快乐之原因,人常以光形容快乐,如太阳一出.即见山明水秀,花放鸟鸣,光华灿烂之宇宙万物,将黑夜中邪等可惊怕可愁惨的景像,就全消归无有了。一见光明之人,也是如此,纵有时遇见苦恼愁凄的事,也全被真光烛照而去,因人间的悲惨忧苦,都是从无知与黑暗而来。 (三)必显见各事物之本像。不同人在黑夜中五色不辨,不得见各物真像;或在黎明时之看不清真。属明天者,于一切事物,可一望即确知其本体本像,万无错误。如看人之灵魂如何宝贝。神如何公义仁爱,世人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可叹,神的法律何等圣洁,安息日何等快乐。自己如有罪病,是何等的可恶。圣徒是何等的可爱,耶稣该怎样的荣耀,圣灵该怎样的顺从,等等,皆十分了然于心。 (四)必殷勤因爱主而作工。如世界各等慈善事业,多由信徒发起,福音之遍传天下。皆是爱主者之工作。而且真光明人,必不肯作无益之事,凡手所作,都是于神有荣耀,于世界行益处的。 (五)必不至跌倒,人在夜间行路,十分危险,常有时跌倒。在光明中者不然,如耶稣说,人若在白昼行走,必下至跌倒,因看得见世上的光。所以凡常在主面前为人的,必凡事看得分明,万不至有时错行,有时倒在罪中。 (六)纵有时密云将日遮蔽必仍不失望。如人见太阳被密云遮蔽,虽然望不见太阳,心中却不惊怕不失望,以知太阳仍然存在,不久即可显在天空。凡真正光明之信徒,有时遇患难遇愁苦,似乎主不爱我,不理我,正如极厚的云雾,将主隔开,但深知主十分可靠,不久即从云彩的缝中,显出他的荣光,更是荣上加荣。虽有时似乎主被云雾遮住,但主却仍在,永不转动,所以总不失望。 (七)必有丰盛生命。人若果被天上的农夫,栽在神的爱中,常被灵雨浇灌,常被义日照临,这人不但不是死在罪中,也不是半死半活的,乃是完全得了真生命。就是有耶稣活在他里面,而且他活在世上,也就是基督。(腓一21) 此三级,实足把所有的教友,包括尽了,看教中有多少人,是黄昏的,是半明半暗的呢?更有多少人,是至终还是完全黑暗,与世人无异呢?那真是光明,如同在日光之下为人的,不过是教会中少数的人。但人要到这光明地步,并非难事,若果肯将自己完全显明给耶稣, 让耶稣的光射到你一切隐密处,不久即必化为属乎白昼,完全光明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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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灵程 第三十一篇 律法与救法

第三十一篇 律法与救法(罗马书信) 保罗在罗马人书原是为切实发明基督的救法,何以又返覆申论神的律法呢?其最大原因,不但因律法能令人知罪,堪为训蒙之师,领人到基督面前;亦以律法为救法的障碍,如在犹太人身上,这律法似乎是成了他们的阻碍物,以为非恃法不能得救。且以律法割礼等事为夸口,以致他们恃法而不凭信,靠功而不赖恩。虽然如此,究非律法有何不善;因为神的律法,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吾人的救法,亦适与律法有密切的开系。按保罗在本书所申论的律法,共有七种,试一一略言之: 一、法律 (三12)在本书保罗以法律与救恩对举。两两相较之处,不一而足。自一至十二章,几乎无一段,不表显律法的要义与功用。 (一)法律的解释(道德的标准)所言法律即摩西的法律。其最要者,即十条诫命,乃是非的法律,或曰道德的法律,以为世人当遵当行之道德标准。信徒对此法律,非破坏乃更坚守。正如保罗说:「我们岂可犯罪,叫恩典更显多呢?断乎不可。」(六1)[我们因信废了律法么?断乎不是。我们更使律法坚固。」而且非真基督徒,不能守法律,因为惟有在基督成义又成圣的人,既有新心,新性,新灵,新生命,其所言所行,方能合乎法律。以法律原是准乎神的本性而立,成圣信徒之灵性,既与神性相肖,自然凡所言行,不出律法的范围以外了。进言之,信徒守律,乃以爱心非以惧心;乃出于性之自然,并非为免避刑罚。但是除了已达成圣地步的信徒,决无人能在律法下,得着灵性自由的生活,莫不是一同被律法拘囿,虽欲遵照法律的标准而行,终是有心无力,徒叹奈何而已。 (二)法律的功用(使众人知罪)法律为「要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因律法本是为叫人知罪。」「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在律法以外,罪是死的。——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所以律法的功用,为的要定世人的罪。借此可以介绍罪人,皈向基督。正如加拉太三章二十四节说:「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可以使我们因信称义。] 由是以言,法律与救恩,确有密切关系,若是人不先到西乃山下,看到律法的森严,神的公义,借此可以知罪,觉罪,恶罪、认罪,如何可以至加略山下,来仰望主的十字架,急切的向主寻求那赦罪洗罪的救恩呢? 二、例律(三21) 此所言之例律,亦括理律在内。总言之,即摩西五经。如本处所言,「律法和先知。」换言之,即五经与先知书。此即犹太人所论,对旧约普通分别的说法。即我们的主耶稣,亦曾有如此的分别。(路二十四44)此其中最要者,即殿中一切的律例,皆是与救道有密切关系的。 (一)例律的解释(美事的影像)希伯来第十章一节说,「律法原是将来美事的影像,不是本物的真体。」以圣殿中一切的祭物条例等,皆是幼儿园的教授法。因为神的救恩,本是最深奥而最奇异,人当宗教知识幼稚时代,是难以领会的。所以神不能不演用幼儿园的图画教授法,将属灵的事,借以表显于人。 (二)例律的功用(预表基督)(1)试先略言圣殿之建设,莫一非基督的预表,如圣所的图样,悉照属天的形式。(来九23-24)院中的圣器:有祭坛,代表基督的牺牲,为百姓赎罪。有铜盆,代表基督对于我们的成圣工夫,如何使其教会,无瑕无疵,圣所内之诸物:有陈饼几,代表基督为信徒的灵粮。有七灯台,表明基督为我们的恩光,由神宝座前之七灵,而表发于外者。(来一9启一4)有金香炉,表显基督为我们代祷,在至圣所内有约柜,并施恩座,更是完全为基督的预表。(2)再言各等祭祀,如何预表基督:如火焚祭,乃代表基督为我们奉献于神,而蒙神悦纳,素祭代表基督在于为人所行的事功,所成的善行懿德,堪以为人献于神前为馨香。平安祭,表耶稣乃吾人之和平,为神人两方面之致和平者;且令我们于神前,得享和平的愉乐。赎罪祭赎愆祭,皆是因为我们的罪愆而被献,表明我们如何在于耶稣的牺牲,而除掉罪愆。(3)亦有各种节筵的表示:如逾越节为志长子免死;表明基督的十字架,可以免致吾人沦亡。除酵节表明我们将罪酵除掉,欢然而行义路。初熟节或曰献新节,即复生的表示,首为基督,其再临时,即凡属基督者,必得首次的复生。五旬节,乃圣灵降临之表示。吹角节,为以色列人日后得胜而皈,全族信主的表示。总言之,凡旧约的例律,无一而非救恩的预表。如保罗所言此律法与先知,皆是基督的见证。(罗三21) 三、信律(三27) 本处所言信主之法,此「法」字或译作律字,即言我们得称为义,不是赖立功的法律,乃是凭信心的法律。 (一)信律的解释(因信称义) 信心的法律,即因信靠基督得救之法,此「信主之法,」亦即救恩的福音。此法之所关,即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担当了世人的罪;并设立耶稣为我们的先知,祭司,君王,使我们不赖己功,惟凭信心,可以接纳耶稣的恩功,仰赖耶稣的神能,顺承耶稣的意旨,因着信心,与耶稣联合;不但得以赦罪洗罪,亦可胜罪除罪,终究得有在基督里面的新生活。质言之,此信主之法,虽出于神恩,亦在乎人信。神恩虽溥,主功虽大,人若不凭信心,尽上个人仰赖接纳靠托顺从的本分,亦即未能遵照此信律而行,神的恩功,也就于他无分了。 (二)信律的功用(赦罪的平安) 凡真有信心的圣徒,既已将自己的罪,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罪案即取消,罪污即洗除;且赖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于神脚下坦然无惧的,在他的爱中作生活;因而即有说不尽的平安与快乐。正如耶稣所说:「凡劳苦负重担的,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人已将罪担,置主足下,焉得不充满了心灵中的安息呢? 四、罪律(七21,23,25) 照以上所言,有法律为令人知罪;有例律为显表基督;又有信律,使人靠基督,以信而称义。此三者有显然的次序。人必须以法律对正自己的言行,如以镜照心,始深知己罪。既知己罪,即需要以例律所表显的基督的救恩。欲接受救恩即须照信律而行,自然就可因信称义了。既称义矣,即必「觉得有个律,就是愿意为善时,便有恶同在。」 (七21)这个律,是在肢体中,与心中之律交战。(七23)而且这律,是个人肉体所乐意服从的。(七25) (一)罪律的解释(肉欲) 保罗明言,罪律是显在我们肢体中,(七23)是肉体所乐意服从的。(七25)如此说来,罪律到底是什么呢?这是不易表白的。神原在人的肢体中,并灵才的肢体中,(如意情志)立有一定的法律。以人犯罪,此法律即失其常度。人的意情志等,遂被此失了常度的法律所管辖。以致人的言行思想,皆顺此不正当的法律,好像有种能力,叫人不得不服从他。但平常人,既活在罪恶之中,凡事服从肉欲,似不觉有何罪律的表显;一旦为重生的活人,罪律的能力,立时就显出来了。 (二)罪律的功效(俘掳信徒) 如保罗说:「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一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服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不由得我;听以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那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必死身体的挟制呢?」虽然,此交战的发生,正是信徒自罪中活过来,不甘心服从肉欲的好景像,决不可以此而丧胆。 五、心律(七23) 保罗在本处言与罪律交战的,是心律。但这心律是什么呢? (一)心律的解释(道德性) 神造人,肖乎己像,因而人类,莫不秉受至高的神性与天良。自然有不成文的法律,铭于心中。其辨是非,别善恶,有如神。不过因人犯罪,此良心遂以渐暗弱,终至将神的肖像,即模糊不清了。但人一经在基督内重生,此心律的能力,即遽然涨大,决不甘愿屈服在欲情罪念的势力范围之下,因此即与罪律大起交战。 (二)心律的功效(灵战) 保罗说,「我真是苦阿!」其意即言人心灵战鬬之苦,即极欲达成圣地步,而终未如愿,甚至屡战屡败之苦,纔是人心中的真苦呢?人平常所言之苦,或不过是物质的,肉体的;此灵战的苦,乃是精神的,灵性的,是决不肯服从罪律,而又不能逃出他的势力范围之外的。这样的苦,凡在基督内,日渐往成圣地步去的信徒,无人不有此经历。 六 、灵律 于罗马书中所言至高的法律,即灵律。真信徒的生活,即在灵律之下,而得有自由高尚快乐的生命。试言此灵律的概略: (一)灵律的解释(属灵的理法) 灵律或称为自由的法律,(雅一25又二12)亦成为基督的法律。(林前九21)即高等基督徒,在成圣的生活中,所奉行的法律。此法律所以称为「灵律。」 (1)乃以此律是由圣灵施行的。 (2)亦以此律所关,是灵界的事体。 (3)更以此律是属灵的人纔可以奉行的。质言之,则属灵的诫律,使灵界中人,借此得获自由的生活者。 (二)灵律的功效(心灵的释放)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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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灵程 第三十篇 圣徒与法律

第三十篇 圣徒与法律 (罗马七1至八11) 读罗马书,知圣徒既不能靠律法称义,又不能赖律法成圣,到底律法有何功效呢?圣徒对于律法,有何观念呢?而且律法于圣徒,究竟有何关系呢?我们看保罗的经历,并保罗的言论,可知圣徒灵命生活的程度,于他在于法律所处的地位。实是密切相关的。也可说律法在于圣徒身上的功力,太可为试验他灵性高低的表针,因为我们对于律法站在甚么地步上,我们灵性生活程度,也是在甚么地步上。按保罗毕生,或是照罗马七章一节至八章十一节所论,圣徒在验律法的地位,可分三等: 一、死在律法下的教徒(七1-3) 本段保罗是说在律法以下的旧人,正如一个妇人,被丈夫的律法管辖,是不能逃脱的。除非丈夫死了以后,可以再皈别人,不然她便是个淫妇。信徒被律法管辖的景况,也是如此。保罗自己原来也是死在律法以下的人。他在这个时代,对于「守律法的义说,是无可指责的。」(腓三6)自以为「在神面前行事为人,都是凭着良心,](徒二十三1)为祖宗遗传更加热心,(加一14)这正是可以为那些被律法拘管,受律法压制,热心遵守律法的法利赛人的代表,但他们虽然热心遵守法律,也不过为死在律法以下的教徒而已。他们那一番受律法拘囿束缚的情况,固然是极可伤叹的;至于他们那一番自是自满,虽是死在罪中,仍然自以为义的状态,更是极可痛惜的。 今日教中死在律法以下的旧人,亦复不少,尝见多人虽己皈主,却未得真理的解放,甚至终究末得基督的生命,其行事为人,亦不过是为律法以下的旧人,受律法拘囿,被律法辖制,靠自己的义行,寻求生命而已。 二、活在律法中的信徒(七4-25) 在七章四至二十五节所言 ,是已经悔改重生,得了活命的信徒,他对于律法有一种特殊的观念,虽然已经有了生命,却是仍旧在律法范围之中,苦苦的遵守。因为当这地步,他的旧人尚未死绝,不免时常有罪心扰动,使他对于律法的效力,心中悲叹不已。照保罗自身说,这种地步,或是自从他在大马色城外皈主,(徒九9)直至在亚拉伯旷野苦修时代的经历(加一17)即是新人在律法下,未得圣灵中自由的景状。试即本处所论,新人活在律法中的景状,略言如下: (一)律法对信徒已失权力。(七4-6) 此乃接续以上所论妇人之喻,申明其中的要义说:我们信徒「藉着基督的死,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可以再皈别人。——我们属肉体时,那因律法而生的情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既是已经脱离了律法,「我们事奉主,就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要按着仪文的旧样」了。但这是按着新生活当然的地步而言,并非指各信徒对于律法上的觉悟并经历而言。 (二)律法为令罪越发彰显 (七7-13) 本段之意,略与五章二十节同,言律法设立,致罪显多,但律法不是罪,不过罪借律法乘机使欲心发动。以无律法,罪如佯死,则无明抗神律,与神为敌之心,其罪较小;亦且多有未显明者。有如巨川之水,涌流而下,则镜面无波,若一过矶阻,则波浪突起,人罪对于律法亦然,「因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引诱我。——并显出罪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 (三)律法在肉体大起战鬬。(七14-25) 此数节即言已经重生,尚未成圣的信徒,因为理欲的交攻,所发的一种感慨的悲歌,是从保罗个人的灵性经历中写出来的。显明已蒙新生的信徒,本是满心欢喜神的意旨,无奈旧人尚未死绝,处在这种灵命尚未健全,灵力犹未充足的地步,对于嗜欲罪心的搅扰,不见时胜时败,此中的苦况,诚不可以为外人道。按本处所论,保罗自己言明其克己胜欲的工夫,有两种的宣言: 1.论其悲观。 (1)属于肉体。(14)保罗尝论哥林多的信徒,虽然得了新生命,然而仍有许多是属肉体的。(林前三1)本处言所以属于肉体,因为曾经卖给罪了,但不是像亚哈的「自卖。」(王上廿一25)不过是因元祖的陨越,而有的连带关系,即是生在罪中的。尝见许多信徒,虽然已经皈了基督,却终未成属灵的人,仍是注重物质方面,而为属肉体的信徒,即跟从基督为婴孩的,这也是极可痛惜的事。 (2)行与愿违。(15)「因为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我觉得「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21)似此情况,虽是明显信徒心中仍然有罪,尚未到成圣地步,却也正是显明他业已在义路上起程,向着成圣地步走来。因为此等知罪悟罪,并与罪交战的光景,决非死在罪中之人的光景。大概人都是越求进修,越觉有罪;愈近乎圣境,愈觉出不洁。凡克己进修的信徒,皆可为此作证。 (3)内无良善。(18)言「我觉得在我肉体中,没有良善。」(可参看创六3约三6)此与约翰所言:「凡从神生的,就不能犯罪」的话,相差太远了。(约壹三9)唯「觉肢体中另有一个律,」(23)「和我心中的律交战,以致叫我作所不愿作之事,」此种理欲交攻的苦况,也是每一个在义路上进步的信徒,难免的经历。 (4)时为俘掳。(23)所可叹者,是常打败仗,作了罪的俘掳,使我服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虽是出于勉强,却亦无可奈何。纵或时而得胜,不久旋又败北。此种改悔以后再犯罪,犯罪以后再悔改的情状,想每个基督徒,皆可历历而言。 (5)无人能救。(24)言「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不但是无人能救,也无法能救,此中的苦况,非有经历的,亦决无人可以体会呢。 2.述其慰藉。所可欣幸者,此理欲的交攻,固苦不堪言;然而亦不无可慰藉之处。据保罗在此处所言: (1)尚有良心作证。 按良心而言,确有可以自慰之处。因为按着良心,在我里面的人,对于律法有三种的态度:(甲)承认律法。(16)我所作的,既是我不愿意作的,我就承认律法是善的。(乙)欢喜律法。(22)按我里面的人,我是未尝不欢喜神的律法。(丙)顺从律法。(25)我本是用内心顺从神的法律,并非是故意违背法律的。这样说来,我虽有失败处,犯罪处,那究竟不是我作的,我的良心,很可以为此作证。 (2)非不尽力交战。 保罗曾一而再的申明说:所有种种的罪犯,不是我作的,乃是在我里面的罪作的;(17,20)因为我是已经尽了我所能的,奋力的与罪欲——肉体战鬬;所以犯罪的,不是我的真我,(新保罗)乃是我的自我。(旧保罗)这样说来,虽然我的旧我,时而服从肉欲;但我的真我,仍是安全无恙,这是很可以自慰的。 (3)确有救主可靠。(25) 如言:「感谢神,靠我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此即吾等信徒,唯一的倚靠。因为唯有主是我们的靠山,是我们的磐石,是我们的力量,是我们独一的拯救。在于主我就可以脱离肉欲——旧人的挟制,得着快乐,自由的灵命生活了。 三、超出律法上的圣徒 (八1-11)罗马第八章,即以上数章的总结。或有谓「如将圣经譬如戒指,则罗马人书可为此戒指的钻石;且此第八章,可为此钻石之发光。」诚哉是言!我们看这二章,足可以表显信徒自由快乐的成圣生活。于第一段即一至十一节所论,是成圣的信徒,对于律法的关系。表明成圣的信徒,是如何超出律法以上,而有高尚属灵的生活。 (一)不被定罪。(1)那些服从肉欲的,固难免于定罪;但「如今那些在基督里的,就不定罪了。」脱了罪孽的怒气,就是人唯一无上的幸福。 (二)脱离法律。(2)因为「赐生命的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就使我脱离了罪和死的律了。」人在罪与死的律法以下,所受种种的压制束缚,实是不堪言状的。保罗在以上数章,是再三的申明,一旦从罪和死的律下得了解放,是何等的荣幸阿! (三)灭绝罪身,(3-4)我们不但是不被定罪,脱离了法律,而且连那个能被定罪,受律法束缚的罪身,也灭绝了。这是因为「律法以肉体的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他的儿子,成了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就在肉体中定了罪的案。」基意即言,在我们的肉体中,既不能将罪消除,如是神就差他儿子,成为肉身,就在他的肉体中,将罪钉死,把我们的罪案就清除了。 (四)思念属灵。(5)属肉体的,是思念肉体的事,今既属灵,自然就思念属灵的事了。这是显而易见的,凡属肉体的,他一切的思念,皆不出乎肉体的范围之外,凡属灵的,一切的思想,自然也是极高尚的属灵的事体。人的思念既属乎灵,这人的心中,是何等快乐呢! (五)生命平安。(6)人在律法下活着,服事情欲,终日思念肉体的事,那还有生命平安呢?圣徒既已脱离法律,减除罪身,所有思念,无非灵界中事;自然就再闻不见死的毒气了。这人的平安,岂是言语所能形容的呢! (六)蒙神欢喜。(7-8)「原来体贴肉体的,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法,也是不能服。」如何能得神的欢喜呢?我们今日既是灭绝罪身,与神和好,再不服事肉体的情欲,能不蒙神的眷爱,得神的欢喜么? (七)属乎圣灵。(9)保罗曾在哥林多前书二三章,将教徒分为三类:即属血气的;(林前二14)属肉体的;(林前三1)并属圣灵的。(林前三l)属血气的,是未得灵命的教徒。属肉体的,是已得灵命,却是注重物质,跟从基督为婴孩的。(林前三1)属灵的,就是那有高尚健全生命的信徒。此等信徒,亦即本处所言,超然于律法以上,已达圣境的信徒啦。 (八)身灵复活。(10-11)信基督者!虽不免有身体之死;且此身体亦是因罪而死。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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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灵程 第二十九篇 信徒的平安生活

第二十九篇 信徒的平安生活 凡劳苦负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我心里柔和谦逊,你们应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必然得安息,因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是轻省的。昔者大卫王,逃到亚杜兰洞的时候,凡受窘迫的,负债的,心里忧伤的,都就了他去,(撒 前廿二1-2)此正堪为耶稣基督的代表。当耶稣周游各城布道之顷,羣相归赴的,大都是税吏罪人,尝说道,他来是为寻找失丧的人,而为罪人的朋友。在他的慈目灵眼,看见那些熙熙攘攮,活在罪中,入于迷途,劳苦奔波,身心灵永无安息的羣众,则不禁心焉忧之,用其慈爱温柔的声音,号召这一般伤心悲痛的人说:「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此一语是何其宝贝,何其甘美,古今来不知有多少悔罪的热泪,皆为此一语擦干;有多少痛罪的忧心,皆为此一语医好;这真是天来的佳音,足令罪人闻之破涕为笑。据本处所言之安息,确有三种: 一、卸去罪担的安息 人心中最大的痛苦,即是被罪担压制的痛苦;所以耶稣所赐最大的安息,即罪担解脱的安息。人不得赦罪,决不安心,不论有甚么关于物质上,智慧上,地位上,各等的幸福快乐,都不能解除了罪心的忧苦。谅读者诸君,亦不能不深深觉得,在圣经中最悦耳,最慰心的一语,即耶稣所说:「凡劳苦负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得安息,」。 此赦罪平安,是出于主的恩赐,——赦罪之平安,全由主赐,不是我们出任何代价所能得的。人于主的恩赐以外,不论用何方法去寻求此赦罪平安,皆是徒劳的。此赦罪平安,全由主的恩赐,此外再无他法。 此赦罪平安是原于主的救功——主所以能将此平安赐于人,全赖其赎罪之功。不论你的罪有多重,有多深,皆可赖主宝血,得着赦罪的平安。「你的罪虽红如丹颜,必要使你洁如雪白,你的罪虽显于朱红,必要洗你白如羊绒。」 心中污秽怎能洗 唯独耶稣血有功效 再无方法指示你 唯耶稣血有功效 美泉无价之宝 污秽都能洗掉 无一泉如此妙 唯独耶稣血有功效 此赦罪平安,是只因来就耶稣,以信而接受——人得此赦罪平安,只须来——来到耶稣脚前信而接受。如果以信接受耶稣赎罪之功,以信让主的宝血流到你心里,自可不费而得此赦罪平安。且是立时得获,完全得获此赦罪平安。诸君是否已得赦罪的平安呢?须知要得此赦罪平安,非必是用多少时间,费多少心力,出多少代价;只须来到耶稣跟前,用信心仰望他的十字架,投靠主的宝血里;只可用数分钟,即可完全并深深得此赦罪平安。 二、凡事信托的安息 信徒虽已将罪担卸去,但仍不免有为家计,为世务,为工作等事,有种种的担子压在身上,令其时时挂虑,不得安息。如愿在日常生活里,得有随时的安息,其秘诀就是将一切事务,完全交托与主,将自己的担子,放在主的脚下。 此信托的平安是以主为模范—— 耶稣说:我心里柔和谦逊,你们应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必得安息。——赦罪的平安是在于耶稣的宝血;信托的平安,是在于耶稣的模范。我们主耶稣是如何温柔谦逊,与世无争,顺受神命,而无所忧虑。信徒如果能于凡事像主的样式,以为万事皆与爱神者有益。无须忧虑,无须计较,如能顺天如命,自可随遇而安了。 此信托的平安是由学而得——要得信托的平安,最要紧的即当注意耶稣所说:「学我的样式二语。因为我们要得信托的平安,除了学耶稣的样子,将万事交托,一无挂虑以外就无从而得。我们主耶稣在世时虽然狐狸有洞,飞鸟有窠,人子无安身之所,却毫无顾虑的,有随时的知足与快乐,既能凡事信托,一切重担自然放下了。使徒保罗论到信托的平安,有话说:「你们要靠主常常喜乐,我再说你们要喜乐。——主已快近了;应当一无挂虑,只要凡事藉着祷告祈求,和感谢,将你们一切所要的告诉神,神所赐出入意外的平安,在基督里保守你们的心怀意念。」(腓四4-7)诸君果已将你关于身家,关于事工等,各样的担子完全交托了么? 三、乐尽天职的平安 人有天职未尽,心灵中必不能有平安,果能于主前尽所当尽之分,自可不傀不怍,怡然而安了。 吾人之天职为何?即担主之担,负主之轭。——主耶稣为全人类之代表,凡主的负担,莫非人类的负担;其负担为何?曰荣神救人而已。此即人类两个大本分,为应尽之天职,耶稣已为我们担此担,负此轭,所以我们尽此天职,也就是担主担,负主轭了。 我们担主担负主轭所以有平安:一则,因为我们尽了天职,心中自无愧怍。二则,因为主的轭易而担轻,我们先前在罪恶之中服事撒但,所负的轭所担的担,真是苦不堪言;今既换了主人,服事那位慈爱恩惠的主,两两相形之下,不能不深觉主的轭易而担轻了。三则,因为人在罪中的服役,皆是出于勉强 ,但在灵道中的服役,莫非由于甘心,出于自然,乐尽天职,自不觉得有何劳苦了。四则,因为是与主同担同负,古犹太人犁田,是两牛同负一轭,我们今日也是与主同工;我们虽软弱,主却强壮,我们愚昧,主却聪明,这样我们作工服务,自然不觉得有劳苦了。——人不尽天职心灵中永无平安。 这三种安息,有自然的次序,是不能颠倒的:第一步是首先得了赦罪的平安,再不为罪担压制;方能到第二步,学主的样式,没有重生得救,如何能效法基督呢?既能学基督,才能来到第三步,乐担主担,乐负主轭,而与主同心同工,通力合作的去服务。 读者诸君果已得赦罪的平安么?果已得凡事交托的平安么?果已得尽天职的平安么?须知欲得赦罪的平安,其秘诀就是「来」就耶稣。欲得信托平安,其秘诀就是「学」耶稣。欲得尽天职的平安,其秘诀即「担」主担而「负」主轭。果能如此,主说:「我要使你们得安息,——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 (一) 乐哉主赐平安 与世福全无关 息我劳苦卸我重担 不再为罪伤叹 乐哉主赐平安 乐哉主赐平安 身灵安息天恩同沾 圣乐恒满心间 (二) 要得主赐平安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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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灵程 第二十八篇 信徒与世界

第二十八篇 信徒与世界(腓三19-20,约十七16:约壹二15-17) 天国子民寄留世界,或说活在世界的天国子民,究竟对于世界当存甚么观念呢?看教中信徒虽已身入灵界,但仍有多数还属世界,一味的留心世务,照着世人的样子,劳劳碌碌的去捕风捉影。亦有一般人,因为从各方面的观察,以为耶稣快要再来,即放弃一切职务,事也不作了,学也不求了,专等着耶稣来。如某神学教授,常对学生言,求学为犯罪,以耶稣已快要再来,那有余暇求学呢?当保罗时代帖撒罗尼迦教会中,亦有此等效友,保罗特特警戒他们,都当安静工作,各尽本分。因为我们专务世界固然不对,放弃职务也是不对。我们所当注意的,是在世界而不属于世界;虽未升天界却已属于天界。此等在世界而不属世界,未升天界,却已活在天界的实际,即信徒处世的真态度。 一、基督徒的生活是出世的 保罗曾将万事看作粪土,(腓三8)并将世界钉在十字架上。(加六15)耶稣到世上来,全世界本是属他的,但他在世界却没有枕头的地方。因为这世界的事,必要快快过去,万事万物皆虚而又虚,空而又空,是虚空的虚空,都是虚空,人为世界劳碌经营,真是如同捉影,如同捕风。凡真基督徒,当然必用属灵的眼光,将红尘看破,身心超出世界以上,脱然无累的,去度灵界生活了。但人要看破世界,非经过箴言书的地步,即在主里得了真智慧,是决不会达到传道书的地步,而视万物皆为虚空的虚空。 凡真基督徒原是天上的国民。等侯主耶稣从天上降临,他的眼睛常常注目天上的事,自然不暇及地上的事,而以世事为念了。信徒所得的分,不是属世界的,「耶和华是我的产业,是我杯中的分。我们所得的,主为我们持守,用绳量给我们的地界,在至美之处,我们的产业实在美好。」 二、基督徒的生活是入世的 基督徒按灵性说,虽然超出世界,而为灵界人物,却不是避世隐修,离开世界而去,他们还是要在世界作人,不过是不「专以地上的事为念,——不以肚腹为神」罢了。既有肉身寄留世界,不能没有世界的关系,所以保罗尝劝教友「要亲手作工,作正经事,就可有余赒济穷人。」保罗自己也是亲手织帐棚,白天传道,夜晚即制造帐棚,以此供给自己,与同人的需用。连我们的主耶稣也曾亲自作木工,当他传道的时候,人还称他说:[这不是那个木匠么?」他来到世界,为的是与人同处,作我们的以马内利。 信徒原是世上的光,世上的盐,若不入世界,如何尽其为光为盐的天职呢?我们看这腐败罪孽的世界,正急需真理的光照,神恩的拯救,信徒焉得不时伸双手,与主同工,去服役社会,烛照暗世,领罪中同胞归向真理的光明呢? 而且信徒虽是天国民,却也是世上国民一份子,自然免不了有国民的责任与本分。我们对于国家,对于同胞,当尽之义务不能不尽。「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尊敬的尊敬他。」(罗十三7)所当注意的,是凡事求合真理,不得从人意背乎真理。 三、基督徒的生活是超世而入世的 耶稣是从天上降下来的,是以从天上来的资格,在世作人。他为门徒的祷告是说:「我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上,只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约十七15-16)是愿门徒在世作人,却被保守脱离恶者;即以在天的生活,而生活于人羣社会中。此中的要义,是表明一个真属灵的人,并非不与世人接近,虽与世人接近,却不被罪玷染。 人非属灵而有超世的生活,即不配亦不敢入世界,如使徒保罗是先到亚拉伯,学惯了灵性生活,而后才有入到世上的资格。摩西先度过了四十年旷野的生活,以后才有下到埃及的程度。以利亚先去藏在基列溪边,(王上十七3)以后才能显在以色列人眼前。所以一个真基督徒的生活,是从天上降下来的,是以在天的灵性生活,去在世界作人。 四、基督徒的生活是入世而超世的 耶稣虽然「从天降下来,却仍然在天」(约三13)真基督徒的生命也是「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那里」,(西三1-2) 与基督一同坐在天上,(弗二6)是在世界而不属于世界;虽未到天家,却已活在天家的。有如此希奇奥妙的生命与生活,方能有改革世界,救正同胞,吸引罪中同胞,一同行在光明中的能力呢。 果有此入世而超世的生活,虽常与人接近,却不同流合污。「在甚么人中间,即作甚么人」,不但不为人所化,且「无论如何,总救些人」,「使基督在他身上,照常的显大」。他在家庭,无异台上的灯;处社会,无异山上的城;对于世界,则无异世光世盐,而为真理大大放光明,将荣耀归于父神了。 虽然,此生活按表面说,究不是远超人世以外;乃是在日常生活里,度灵性生活;或说是在灵性生活里,渡日常生活。且是在暂时生活里,度永远生活;或说是度永远生活的暂时生活。亦即超世而入世,入世而超世的生活。果能如此,虽然是在日常生活里,亦足以将灵性生活的丰富,能力,荣耀,表显出来,「或吃或喝,或作别事,全是为荣耀神而行,」凡一切俗事俗务,亦皆化为圣事圣工了。可见一个真基督徒,对于世界是: 一 是超世的 二 是入世的 三 是超世而入世的 四 是入世而超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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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灵程 第二十七篇 信徒与基督

第二十七篇 信徒与基督 人必须怎样才是个真基督徒?怎样才是个忠实信徒?而且信徒与基督,基督与信徒,究竟有甚么关系,方无愧为基督徒呢?在灵修日课第一月第三周,就是详细论到这个问题,现在我们可以撮其要略论一论,因这实在是我们灵性上生活上的根本问题。 一、同灵 信徒与基督,是同有一个生命,如保罗说:「我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加二19-21罗六8-11)保罗在此处所说的,实在是奥妙希奇,既说「我已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为甚么又说,是我「活」着?既说「不再是我」,为基么又说是现在「我」活着?他这一死一生,是我又非我的寥寥数语。已将信徒灵命的奥妙,说的极透达了。因为人若不先死,就不能活,自我若不消没,真我就不能显出,唯有死在基督里的人,方能活在基督的生活里。信徒果能与基督同死,又与基督同活,即是得了基督的生命,——与基督同有一个生命——我的生命已化为基督的生命,——在我的生命里表显出基督命运。——正如葡萄树与枝子的生活,是分不开的,如此我与基督基督与我,同命运,同一生活,而与基督同有一灵,这就是一个真基督徒了。人与基督同灵是生命的关系,若是未得基督的生命,绝非基督徒。 二、同性 基督徒果与基督同灵,自必与基督同性,这是势所必然的。如彼得所说:「我们既得脱 离从情欲生的败坏,就得与神的性情有分」(彼后一4)常见真基督徒,往往好主所好,恶主所恶,是主所是,非主所非,其唯一原因就是因为与主同性;以性情既与主同,其性情之表显,自然相肖了。凡物莫不有其特性,其特性及其生命表显;基督徒既有基督的生命,焉得不与基督同性呢?主的性情本是圣洁,良善,公义,和平,信实,仁爱的;如果我们浸在主的性情里,而有分于主的性情,未有不将旧染罪性,完全洗除,心之换新而变化,一如基督纯美可爱的性情毕肖者。 三、同心 保罗尝言:「当以基督的心为心]。(腓二5)又说:[谁能知道基督的心呢?但我们是有基督的心了。」(林前二16)人如何能有基督的心呢?必是先有基督的性情,信徒与基督果能同灵而同性,其心心相印而相合,是不期然而然的。按「同心」二字之关系最大,我们的为人与事工,能否得主的欢心与悦纳,究不在如何行,乃在乎如何存心,因为心即万事的主动,凡不与基督同心者,必是与撒但同心,未知诸君是心基督的心呢?抑心撒但之心呢。诸君愿否将全心奉献与主,让主在你心灵的深处自由,使你的心化为主的心么? 四、同处 当初使徒从主,其第一问言,即「拉比在那里住?」(约一39)诸君以为何处是主的乐居呢?圣经说:主最佳美的住处,即谦卑人的心。(赛五七15)主到世上来甘心作了「以马内利」,而与人同住。尝言:「人若爱我,——我父必爱他,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十四23)人果能与主同住,是何等幸福呢?凡与主同住者,任遇何事,皆可与主商议,而得其指教;任于何时、可与主谈心,而蒙其训诲;任遭何忧苦,可对主诉说,而受其安慰;任作何事,皆可求主眷祝,以得其神能。且随时随地,看他的模范,得他的帮助,并处处蒙其护佑,得其荫庇,这是何等的荣幸阿!最快乐最有福的生活,即与主同在的生话,诸君是否常有主为你的以马内利呢? 五、同工 与主同工一语,即信徒平生事业成功的秘诀。凡与主同工,事无不成,功无不就;否则虽然事工发达顺利,恐终身所经营,亦仅捕风捉影,徒然劳苦而已。但吾人既各有身家,岂能专办圣事圣工,而不及俗务呢?须知几与主同工者,虽是俗事俗务,亦可化为圣事圣工;不与主同工者,虽是圣事圣工,亦必变为俗事份务了。耶稣不曾说:将有许多传道士,虽自以为是作圣工,却仍为俗务,仍为罪行么?(太七22-23)保罗不亦曾言:虽是日用饮食之常事,亦可化为圣工么?(林前十31)读历代志上四章二十二一节,看示拉子孙,本是陶人,且是住在丛中篱中,却仍能与主同在而同工,即可晓然与主同工之秘诀何在了。因为与主同工究不在乎为何界,人作何事业,处何地步,唯在与主同处,即无在而非与主同工了。 六、同苦 与主同工,不免有苦难,以主的工每以苦难为代价,主的十字架,就是他成功的唯一妙能。可惜愿与主同乐者多,肯与主同苦者少。耶稣分饼时,跟随他的以千万计;耶稣钉十字架时,连最爱之徒亦皆星散。基督徒阿,你晓得与主同苦的价值么?须知「我们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并且要为他受苦。」(腓一29)但有多人不配为主的名受苦。人有分于主的苦难,真是有莫大的快乐,「既多受基督的苦难,就靠着基督多得安慰。」(林后一5)因为是和基督一同受苦,在他荣耀显现时,也可以欢喜快乐。」(彼前四13)基督徒阿,你肯分耶稣的忧苦么?你真晓得,与主同苦的价值与福乐么?「晓得与主同苦」,亦即保罗所切望的。未知诸君是否「与主共患难的呢?」(路廿二2) 七、同荣 与主同工,虽不见有苦难,但这苦难,「若比起将来显于我们的荣耀,就不足介意了。」(罗八18)因为这至暂至轻的苦楚,必要为我们成就极大无比的荣耀。(林后四17)将来必要与主同得荣体——因「他要用能叫万物归服的大能,变化我们这卑贱的身体,和他自己的荣耀身体相似。」(腓三21)且要与主同坐荣位——主曾亲口应许说。「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的座位上,与我同坐;就如我得了胜,在我父的宝座上,与他同坐一样。」(启三12)并要与主同享荣乐——凡主的忠仆将来必要听见最有福的声音说:「好,你这善良忠义的仆人,在小事上有忠心,要把许多事派你管理,可以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快乐。」假若今日不与主同苦同工,如何希望将来与主同权同荣,而同乐呢。 但愿主使我们真正和他同灵同性而同心;堪以与主同工同处,而同受苦难;今日与主同工同苦,自然将来就配与主同乐同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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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灵程 第二十六篇 我所希望的基督徒

第二十六篇 我所希望的基督徒 去耶路撒冷约有二英里,(约十一18)经耶利哥之道而近伯法其,于橄榄山麓,有一村名伯大尼(可十一l路十九29)乃耶稣最爱之处,每于耶路撒冷讲道时,即住宿于此。(可十一12)我主耶稣所以最爱其地,无他故,乃因该处有其最知心之友;最钟爱之徒在,即马大姊妹与拉撒路的家园。按圣经所述,此家真无愧为模范家庭,其最足以令人注意的,即其兄妹三人,各有专长,大可以为万世法,亦真基督徒当有而必有的专长,如能合此三人的特色,备于一人之身,即不愧为真基督徒了。兹略论之,以与我教中弟兄姊妹共相勉励。 一、有马大的手 (服役的手)「人子来不是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所以「服役」二字,即基督的芳踪,亦信徒的特行。按照圣经所记马大的手,真可以称为「服役的手」,也就是真基督徒的手了。 (一)帮助教会的手(女执事)如马大其人,即当日教中无名的女执事,尽他所能的,帮助他家中的小教会,办理会中的庶务。 (二)供事耶稣的手(即女徒的特行)耶稣在世时,固多赖女徒的供事,即历世历代的教会,亦莫不如此。 (三)招待门徒的手(家为招待室)不但有耶稣寓留家中,而且也是欢迎众门徒到家而招待之。 (四)间接布道的手(俗务亦圣工)马大虽然末直接布道,却间接布道,供事耶稣与门徒,使他们有力,多作圣工,则耶稣与门徒所作的工,马大当与有分,此即以俗务化为圣工,而且所作俗务,也就是圣工。未知阅者诸君,果否有马大服役的手呢?果否有马大殷勤的手呢?果否有马大殷勤服役,乐作主工的手呢? 二、有马利亚的心 (热爱的心)果欲有服役的手,必先有热爱的心,从未见有乏热爱的心,而能殷勤服役的,亦未见有殷勤服役,而无热爱之心的。马利亚的特色,即热心爱主,圣经提到他的名字有三次,每次皆说他是坐于耶稣脚前,(路十39约十一32又十二3)试将马利亚在主脚前的热爱情况分言之。 (一)沉静和平的心(路十39) 马利亚静坐耶稣足前的一种和平态度,实足令人爱慕。 (二)追求真理的心(路十39) 他那一番切心求道的热诚,实足感发我心。 (三)完全信托的心(约十一32) 他那一番完全的信托,实足令我钦佩。 (四)荣耀耶稣的心(约十二3) 他那一番爱主的特行,不惜重资,以膏抹主,实足令我惭愧。 (五)以在主前为乐的心 他那一番在主面前的生活,真是充满了大有荣光的快乐,实足令我景仰。 (六) 以精神祈祷的心 他那一番不祈祷的祈祷,大可以为我取法。 (七)切慕灵恩的心 他那一番安坐耶稣足前,目覩主的模范,耳听主的教导,心中则更切慕主的灵德,灵能,灵智,灵训,以及灵性之高尚,灵命之健全,种种属灵的恩赐,更足以令我仿效。 合此数者而言,即真的热心,即真的爱主,即真基督徒当有而必有的热爱。未知我可敬可爱的弟兄姊妹,果有此热爱的心么?请勿自欺,是否有此热爱的心呢? 三、有拉撒路的生命 (活泼的灵)真正的热爱,必由于活泼的灵命,必有活泼的灵命,始能有真正的热爱,不然恐怕他的热力不能持久,爱情不能盛发,我对于拉撒路的生活,不能不兴起我灵界的感想。 (一)是出死入生的(约十一43)基督徒阿,你今日真果得了出死入生的活命么? (二)是自由解放的(约十一44)多少基督徒终未得着基督内的自由,真是可惜。 (三)是为活泼见证的(约十二9) 拉撒路真为耶稣的活见证,虽然不发一言,人一看见他就比赞美耶稣。 (四)是令多人归主的(约十二18-19) 因有比从死复生的信徒,就惊动了无数的人。为主作证的信徒啊,岂不知若是你没有从死里复生,得了活泼的灵命,绝不能为主作有效的见证么? 总而言之,马大是以身事主;马利亚是以心爱主;拉撒路是以生命荣主;合身,心,灵, 三者为完人,基督徒必显有此三种的特长。方可为特色的门徒。未知诸君是否有活泼的灵命呢?果有活泼的灵命,自必有热爱的心,那一双勤作主工的手,就不期然而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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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灵程 第二十五篇 在主脚前

第二十五篇 在主脚前 距耶路撒冷不远,傍橄榄山有一小村,名伯大尼。当耶稣在世时,这村在他眼里,是顶喜爱的,不是因这村的光景好,也不是因这村的名声大,全在乎这村里有十分爱他的信徒之家。他在犹太传道时,每到晚上,顶欢喜到这家住宿。(太二十一17)因他在外劳碌一天,一到这家,就如一只船,经过了大洋,入了海口似的。也像上阵的兵丁,晚间回了帐幕似的,心中的安慰快乐,是人难以想象的。这是谁的家呢?按圣经所记,这家只有三个教友,一名马大,是顶会迎接耶稣,款待耶稣的。(路十38-40)一名拉撒路,是耶稣最爱的朋友。(约十一2-5又11)还有一位名叫马利亚,是十分亲近耶稣的。圣经只三次提到他的名字,每一次都是说他在耶稣的脚前: 一、在耶稣脚前受教训(路十39) (一)坐在耶稣脚前,可从耶稣的言语受最清楚,最紧要的教训。因既在耶稣脚前,必和耶稣面对面,凡耶稣所训诲的,自然可以心领神会。马利亚如此在耶稣脚前受教,实在足以显出他是切心受教,甘心受教,更是欢心受教。而且也足以见出他是以耶稣的教训,何其宝贵,何其紧要,何其有滋味。可惜阿,古今来听耶稣讲道的多,就近耶稣脚前受教的少。如耶稣当日在八福山上讲道,听的人虽难计其数,为甚么只题到门徒进前来呢?(太五2)我恐怕近日在讲堂里听道的人虽多,但其中真正坐在耶稣脚前的,也是寥寥。基督徒阿,你听道时,若不谨坐耶稣脚前,想要得道中生活能力,是万难的阿。你查经时,若不迈步到耶稣脚下,要得经中的完美果效,是妄想的阿。看使徒保罗,是缘何完全得了天国的奥秘,不是因他在亚拉伯曾多用工夫,在耶稣前受教么?马丁路得缘何于暗世代中,寻获救道的要诀,不也是因他在修士院时,天天跑到耶稣前,读那用铁链系着的圣经么?英国孤儿院长莫勒君有话说,我有一日用三小时跪在主前,求明经义,这三小时所得的,比前数年所得的尤多。基督徒阿,你也是这样在耶稣前受教么?再者信徒不但当这样在主前求道,而且在凡事上也当如此,你若每日早起,先到主前切切受教,你这一天为人必不至陷在罪里。你无论办何事以前,先到主前受教,必不至办错了。幼年的弟兄姊妹,你若早早到耶稣前,和他定规你终身要成的事功,必不至有后悔。这样说来,基督徒在耶稣脚前受教训,实是个人必须的事。(二)在耶稣脚前可从耶稣的榜样受教训。想当日马利亚坐在耶稣前,岂是但耳中听耶稣的训诲呢?不也是眼中不住的受那感动力最大最深的教训么?直到今日,那深深化透了人心,大大改变了世界,甚至将耶稣的真模样,成形在各人的心灵中的,不仍是以耶稣的行作,具最大的力么?看家庭中间,和学堂内那最美妙的课程,不是模范教育么?我若见基督徒没有基督的样式,就确实知道他必是没常睁开灵性的慧眼,看耶稣那圣洁可爱的表样。基督徒阿,你现在是天天开通灵耳,启明心目,谨坐耶稣脚前,和马利亚似的,受他的教训么? 二、在耶稣脚前得安慰(约翰十一32) 经言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因他曾诸事受试炼,和我们一样。(来四15)安慰你们的,惟有我,惟有我,(赛五十一12)必有一人,如可躲风的庇所,如可避雨的藏处,如河流在干旱地,又如大磐石的阴凉,在使人困惫的地。(赛三二2-3)你们受我的安慰,如人受母亲的安慰。(赛六六13)他终必拭净他们的眼泪。(启廿一4)所以那因为兄弟方纔死了,满心忧苦的马利亚,虽有好些犹太人来到他的家,说了好些安慰的话,到底他心中的苦恼,是毫未减去,他眼中的泪珠,是绝没止住,只因一跑到耶稣脚前,就即刻得了安慰。因耶稣一见他那受伤的小羊,不能不立时伸出他那慈爱的手,轻轻拭干他的眼泪,急急医好他的伤心哪。各等病苦忧伤的朋友们,你好不好快到耶稣前,将身魂全然交托耶稣呢?这样你必即刻得了安慰,你没听说耶稣当日在世时,有如许长癞的,瞎眼的,残废的,及各等满心忧苦的人,凡到耶稣面前来的,没一个不得安慰的么?为罪孽哀哭的弟兄姊妹,我请你快快到耶稣脚前罢!看耶稣当日在西门家赴席的时侯,那个妇人进门来不是十分痛哭,甚至眼泪湿了耶稣的脚么?怎么又见他不过几分钟出门,就满心欢喜快乐呢?(路七36-50)不是全因为到了耶稣的脚前么?天路历程听说的基督徒,不是背负重任昼夜为罪哭号,只因一到十字架下,不过几分钟就得了安慰么?我也确知为罪哀哭的人?不到耶稣前,没有一个得安慰的。为世务愁苦,终日不得安慰的人,今日也劝你快到耶稣脚前,放下你的重担罢,你没听见耶稣终日大声疾呼说,凡劳苦背负重担的人,可到我这里来,我要赐给你们平安么?总言人无论心里有何苦恼,若肯到耶稣脚前倒出来,没有不和马利亚同得耶稣安慰的。 三、在耶稣脚前表爱情(约十二3) 诸君若果睁开灵眼,看当日伯大尼筵席前的女信徒,是怎样屈身在耶稣脚前,又怎样亲手用顶贵的真香膏,抹耶稣的脚,必无不赞叹马利亚爱主的心,是何其深,何其切。他那爱主的样子,是何其美,何其可爱。诸君阿,他为爱耶稣,不惜资财,你也是如此爱耶稣么?他为爱耶稣情愿自卑,在众人眼前荣耀耶稣,你也是如此爱耶稣么?他爱耶稣的爱里,发出最美的香气,甚至满了耶稣所在的屋子,不但耶稣自己闻着香,连合屋里的人,也都闻着香。他那膏的香,和他那爱情的香,就合为极美妙的香味,真是比百合花那清洁的香更宜人。基督徒阿,你爱耶稣的爱,也是发出极大的香气,满了基督的家么?我真不怪外人觉着教中无甚宜人的滋味,因今日教中实真有多数信徒,连一点爱的香气也不发阿。当日耶稣在世时,女徒中有以眼泪,将爱情倾出的;也有以自己的财物,供给耶稣,表出爱情的;更有在十字架下,或到坟墓中,亲近耶稣,以显爱情的;见出女徒是更爱耶稣。今日教会中的姊妹,也是比男教友更爱耶稣么?耶稣的圣徒阿,你若真是爱耶稣,也不能不常到耶稣脚前。某教士一日在书房读书,忽然见他的小儿子座在他旁边,就问道说你来为何?儿子回答说,特为来父前坐一坐,我想这小儿子如此坐于父亲身边,实在有无限的爱情,也是一个最好的祷告。拔剑逐魔书上提到信徒的祷告分三样:第一样,就是特为就近神前,和他亲近亲近。常见母子甚难离别,朋友常愿聚首,不是以爱彼此相系的缘故么?所以基督徒若真爱耶稣,他的爱万不能不把他系在耶稣脚前。基督徒阿,你今日是怎样常在耶稣脚前,表明你的爱情呢。 众弟兄姊妹须知,我们虽同为基督徒,但于基督却有亲疏之别,看耶稣当日在世时,那五百信徒中,不是有一百廿人,因与耶稣相亲,到耶稣升天后,仍遵命聚于耶路撒冷么?这一百廿人中,不是也有七十人,因比别人更近乎耶稣,曾被耶稣差遣为传道么?这七十人中,不是更有十二个,因更此别人近乎耶稣,即被耶稣选为使徒么?连这十二人中。也有彼得雅各约翰为最爱耶稣的。而且这三人也不同,惟约翰特称为耶稣所爱的,靠近耶稣胸前的。(约十三23)基督徒阿,你是不是像马利亚似的,常在耶稣前,比别人更爱耶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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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灵程 第二十四篇 信徒同时所在三等地步

第二十四篇 信徒同时所在三等地步 信徒必须清楚明白自己在灵道上,所站的地步,心灵中方有安慰,希望,并前行的毅力。每有信徒,因为不知自己所在地步,未免有种种怀疑。甚至有人因为自己时而软弱失足,即疑惑自己尚未得救者。须知我们各人所在地步,固然不同;即我们各人自己的身灵而言,所在地步亦未必能适同。据经验的实际而论,可说我们是同时在三个地步上。 一、寄留在埃及 圣经常用埃及为世界或世俗之代名词,当神命摩西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在以色列人固然为事实,对于信徒,可说此出埃及的意义,是指灵性而言,非必指身体而言。耶稣尝为门徒祷告说:「我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界,只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约十七15)保罗说:「我先前写信给你们说,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此话亦非指这世界上,——若是这样,你们殊非离开世界方可。」(林前五9-10)如果信徒都如中世记灵性高尚的信徒一样,去避世独修,如何可以为世上的盐,并世上的光呢? 基督徒处世的真际,是出世而入世,入世而出世的;是在于世界而不属于世界的。耶稣说:「从今后我不在世界,他们却在世界;—但他们不属世界,与我不属世界一样。」(约十七11-18)所以一个真基督徒,对于世界的观念,是一种轻世主义,非厌世主义。虽然世间万事万物皆空而又空,虚而又虚,但亦非不用世物,不过不「专以地上的事为念,」(腓三19)亦且「虽用世物,好像不用世物」而已。(林前七31) 以身体而论,虽仍寄留世间,不免有物质上的关系;但以心灵而论,却是超出世外,绝不受俗务的缠绕。决不同世界之子,「以肚腹为神——以世事为念。」「我们乃是天上的国民,」物质的世界,自不能满足我们心灵的愿望了。 二、经历在矿野 一个真得救的信徒,按身体说虽然仍在埃及;但按灵程说,却是已经出离埃及,过了红海,在海中云下受洗,归了基督。一过红海即成为真属主的人。不过从红海至约但河的道路,是一条旷野路,这条路是远而且难的。纵然按这两处的距离说,不算很远,但按灵程的距离说,却是极远的。所以以色列人,一直在这旷野飘来飘去,走了四十年,这真是道阻且长了。一个信徒从过红海的地步,到渡约但河的地步,决不是一日之功,乃是在灵道上受过了多少训练,经过了多少险阻,阅历既深。始能达到超渡约但彼岸的地步呢。 人在这旷野里,虽然是不在法老手下作奴仆;在灵道上却是未到高尚地步,看以色列人在旷野的经历,可以证明。圣经记以色列人在旷野,多次背逆主,时而跌倒,时而失败,屡次犯罪,屡次悔改。这一种时进时退,犯罪以后再悔改,悔改以后再犯罪的景状,即末到成圣地步盼信徒,显然之经历。最可惜的是多少信徒,一生未离开旷野边境,终究在旷野倒毙了。 这矌野的地步,是信徒必有的经历。我们看以色列会众,第一次到约但河边,打发人窥探迦南地时,若有信心未尝不可一直进到迦南,即无须在旷野飘流四十年了。不过未经过旷野的预备工夫,而能深俱信心,直奔迦南者,亦唯迦勒约书亚会中绝无仅有之人而已。普通信徒总是不见旷野飘流的经历。 三、地位在迦南 会中不乏灵性高尚的信徒,他已经渡过约但,到了迦南,不但是按心灵说,已经进入迦南,即按经历说,也是已经到了迦南,因迦南的地位,是我们信徒今生应该到的地位。即已超凡入圣,日日生活在神爱里,享受流乳与蜜的福气快乐。不过多少信徒,实际上说来,确乎未到得胜地步,未得成圣的生活。此等信徒按经历上说虽尚在旷野,但是按心灵而论,却未必不在迦南,生命虽然不健全,却仍不失为神儿女的地位。 人当儿童时代,以知识不圆满,力量末充足,其作事为人难免有种种错误;但在父母眼中看,多是只见其子,而未见其子之恶。软弱信徒在父爱中的生活,也是如此,按我们的品德工作上说,是屡次失败,屡次跌倒;但按地位上说,仍是天父所爱的子女。甚至在父眼中看那个常在父前事奉的大儿子,倒不如那个将父家产耗费一空的荡子,只以他肯回头认罪,倒能格外得父亲的欢心呢。所以我们信徒的灵性生活,虽极其软弱,极不健全,常有时被罪欲胜过,因而捶胸顿足的,自怨自恨大不满意与个人在灵道上的地步;却不要因此失志丧胆,要时时靠赖主的宝血,保守自己在父前的地位,在基督里看自己是蒙爱的,是圣洁的,是天父悦纳的子女。决不可因一时软弱失足,就疑惑自己尚未得救;因我们在经历上,虽还在旷野,按地位却早巳进入迦南,在父爱中作生活了。 但我们所希望的,不是按经历上说常在旷野;乃是努力前进,直至超渡约但彼岸。不但以地位而论,已在迦南,按经历而论,也是已经进入迦南,而有得胜的生命,荣耀的生活。非但不再在埃及为奴仆;也不再在旷野作客旅;乃是日日活在神爱里,自由自在的,为圣洁光明的子女呢。 「愿赐平安的神,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责。」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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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灵程 第二十三篇 当奔的程途

第二十三篇 当奔的程途 (来十二1) 我们生于新约时代。较旧约时代的人实更为有福,以关乎救恩之事 ,在旧约时皆一一显示明白。或以为鉴戒,或以为取法。 所以希伯来十二章一节末句说,奔那摆在我们面前的程途。因以色列人的程途,亦即我们的程途,他们已经走过的道路,就是我们今日必须经行的。查以色列人的程途虽是道阻且长,总而言之可分三程。深望教中弟兄姊妹,人人都要努力奔走摆在我们面前的这三程: 一、出离埃及 埃及即世俗;人的地位是奴仆; 所以以色列人在埃及,正如我们在世俗。看以色利人在埃及乃是事奉法老王,不是事神,正像我们在世俗,乃事奉魔王撒但。事奉法老王所作之工,一是劳苦,污秽,下贱,无工价的,也是专为法老,自己毫无所得,连片瓦也得不着,只有灭绝死亡,为他们存留,我们事奉魔王,也是一样的可怜哪。看神欲令以色列人事奉他,就先令他们出埃及,可知他们在埃及万不能事奉神,正如我们在世俗断不能作神的儿女,因所多玛城中,(亦即世俗)并无祭台。人非从耶稣,断不能进到神面前,欢欢乐乐的事奉他。可惜世上有多人受了魔鬼的欺哄,以为活在世俗,亦能事奉神;正如法老迷惑以色利人说,你们可在此地事奉你们的神。 (出八25)使徒约翰曾说的明白,若是爱世俗,就没有爱父的心了,因为凡世界的事,就是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今世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约壹二 l-16)始祖亚当夏娃正是这三样,从神前被赶逐。(如言看果子好看,好吃,又能加增智慧像神。)罗得也正是为此,入了世俗所多玛。(创十三10又十九1)魔鬼也曾借着世俗的这三样快乐,试探耶稣。(太四1-11)总言人不能贪慕世俗,又事奉神,因世俗是神的仇敌。查新旧约,神顶厌恶的,就是巴比伦(亦即世俗)诸君还要想得巴比伦城中的快乐,又想事奉神么?是万不能的,不但不能贪慕,亦不能接近,可惜教中有多少弟兄姊妹,中了法老王的计,以为离世俗不必太远,如法老对以色列人说,你们可以去事奉你们的神,但不要远去。(出八28) 因法老知道他们去的不远,不久还能回到埃及。看教中有多少人,虽然已经归了基督,却还是去世俗太近,不过仅仅不明事偶像。有人仅于安息日至礼拜堂一点钟,其余的时候还是照常作工。有人仅知耶稣为救主,却还没全心靠托他。有人虽作教友多年,却还是骂人,说谎,醉酒,赌钱,不信实,与世人的样子,所差有限。也有人虽自己已经离开世俗,但其妻子儿女,却仍在世俗;如法老王的灵巧法子,愚弄以色利人说,不容你们带着幼孩去,只许你们的壮年去。(出十1-11)凡不同着妻子儿女,一块儿远离世俗的人,真是危险,恐不久仍被他们追回去。再者,不但是全家一同出离世俗,连所有的财物等,也当从世俗带出来;万不要中了法老王的诡计说,你们可以去事耶和华,你们的幼孩也可以去,但不要带着牛羣羊羣。(出十24)教中这等信徒不少,虽信主多年,但一切财产却还撇在世俗上,没有完全奉献主,随主的旨意生财,也随主的旨意用财。感谢神到底拯救以色列人出了埃及。远远的出了埃及。男女老幼都一同出了埃及,连他们所有的财产,也一并出了埃及。基督徒阿,你和你的全家,并一切财产,也这样一同从世俗中间出来了么?须知果然如此出离世俗,也不过是行道的初步。 二、经行旷野 旷野是客旅地,以色列人在旷野是寄居的,这亦为信徒必须经过的一程。看以色列人一出埃及就先过红海,就在海中云中受洗;他们一从海里上来,就站在海边跳舞歌诗,赞美神。他们在埃及时,虽明明看见神行如许大奇事,也蒙过神非常的恩典,却从未发一言赞美神,可知人在世俗上,是不会赞美神的,必须自海中云中受了洗,方能成为赞美神的人。这红海也是神的子民,愿与世俗永绝,与神交好,所必须经过的,因为一过红海,即在海中云中受过洗,(以色列人在海中受洗时,也是在云中受洗时,因为云正是他们过海时,就从他们头上转到后面。)就和世俗断绝如死,因为中间有大海隔开,从水和圣灵生的也是如此。(云洗即灵洗)但在旷野为客旅,乃是危险的,是艰难的,如苦水,如交战,如干渴饥饿,时而被蛇咬,时而有瘟疫,信徒却万不得越过这程。看耶稣也曾经过这客旅地,为我们留下脚踪,他一生在世界,最先的同伴是牛马,末了的同伴是强盗。他安身处,头一个就是许多牲畜住过的牛棚,末后的是许多犯人钉过的十字架。他在拿撒勒作木匠时,每逢拿起一片木头,不能不想到必有别的木头,要做个钉他的十字架。每逢拾起一个钉子,钉在一家器上,不能不想到必有别的钉子,要钉在他的手上脚上。或有时修理一块有刺针的树条,也不能不想到必有别的棘条,要编一个冠冕戴在他头上。但他总不转路,乃一直奔往各各他去,虽有彼得劝阻,耶稣却极力拒绝他,转身向往十字架。基督徒须知这旷野路虽是难走,却是足以加增我们的信心,忍耐,老练,盼望,靠托,顺从,胆量,不走此路,即不能成为完全基督徒,所以天父所爱的,不能不走这路程。但这旷野路,既是这样的险而且难,必如何方能行过,诸君莫忘以色列人走这路时,乃紧跟云柱火柱,一切的动作全看云柱火柱为导引。天天所吃,所喝,即灵食灵水。如此我们也必得凡事听从主的指引,天天吃灵食,(即查经)喝灵水。(即受圣灵)他们几时见有亚玛力人来交战,即尽力与他们对敌,我们也必努力与难为我们的亚玛力人(即肉体)交战。也不要希奇,有时遇见交战,因为这是受过灵洗,吃过灵食,并喝过灵水的人,方纔遇见的。(以色列人的交战即在他们食灵食饮灵水之后)若你心中没有甚么交战,恐怕你还是属世俗,没属于主。但以色列人在旷野,虽是属于神,却时而跌倒。时而兴起,时而软弱,时而强壮,终没到完全地步;因为这旷野路,乃是使人渐渐进入完全的地方,并不是使人成功完全的地方。 三、进入迦南 迦南是家乡;以色列人在迦南的地位,是儿子。有许多教友,不盼望在今世享迦南的福,以为过约但到迦南乃是指的信徒过死河,到天家说的,所以一生终在旷野飘流。殊不知真信徒,乃在今日活于世上的时候,就一直进到迦南,不过这等人教中不多,如当日以色列人六十万人中,只有二人进去,其余者皆在旷野倒毙了。弟兄阿,迦南是家乡,即信徒属灵的家乡,凡真完全得救恩的人,乃是真正活在天父面前,日日欢喜跳跃,蒙父神的眷爱恩宠,在神的家中,不是外人,不是客旅,更不是奴仆,乃是他的儿子,是他眼中最喜爱,最宝贝的儿子。祷告时,真如父子谈话,行事时,作工时,真是自由自在,与神同心同工,凡神的事,皆是自己的事,自己的工,也是神的工,与神真是一家的。弟兄阿,你在神家作事为人,还有些勉强么?还有些假装么?还有些不自由么?果如此,恐怕还没真正到了家。迦南也是得胜地,那三十一个王,几乎不战而败,所以真到迦南的人,乃日日得胜,时时得胜,不论世界肉体等,皆已钉在十架上。(加六14又五21)不像那些软弱的教友,即魔鬼的一个小卒也胜不过,连一盅酒也忌不了。连一袋烟也戒不了,实在无力得很。进了迦南,也是承受产业,所以真到迦南的弟兄姊妹,也是得了属身属灵各样隆盛的恩赐。看教中有多少不知足的人,皆因没到家中,承接在基督内的各样基业。总言迦南实在是福气地,连摩西在山上,望见也羡慕的了不得,凡真到迦南的人,真是在地如在天。 基督徒阿,我们走的这天路虽远,却总不出这三程;教友的数目虽多,所到的地步虽不同,也总不外乎这三程,个人要深深思想,自己到底今日是在那一步上。在埃及的人真可怜;在旷野的人,太危险;到了迦南的人真福乐。请诸君要努力,努力,奔这摆在我们面前的程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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